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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岁,营养不良,睡眠不佳,又忙,块没有长足。从我的父亲及弟弟的身量来看,我起码应该长1米80,而现在,虚报一点,1米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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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非常非常地喜欢音乐,自以为音乐细胞不疲软,却不会任何一样乐器。
而且连五线谱也识不好,来了五线谱,须要拿手指头数“蛤蟆蝌蚪”。
三、学语言的能力似不甚低。例如我自学的维吾尔语,便达到了做同声翻译的水平。但至今没有哪一门外语过关。
四、初中时极爱数学,数学老师对我寄予厚望,结果辜负了老师的期望。
五、喜欢开玩笑,有时引起了不快,得罪了人。有时令人觉得不够庄重。有时付出了极大的代价,仍然改不过来。
六、在极正式的场合吃宴会,有时把食品落到了雪白的桌布上。
七、接到了朋友的信,写完信找不到地址了。
八、为表示宽容大度,帮助了不应该帮助的人,然后活该吃他们的亏。
九、说是不喜欢奉承,却终于接受了、提携了奉承自己的小人。
十、有几本自己写的书,出版过程中连校对的时间都没找出来,错别字很多。
其他,举不胜举,数不胜数,写不胜写。写不好、写不完自己的遗憾,这本身也就是一种遗憾了。
雅与俗我每天都吃三顿饭,睡八小时觉,大便一次,小便六七次,从来没有考虑过这样是雅还是俗。
我爱听柴可夫斯基、贝多芬、马勒、舒曼的交响乐,是因为我爱听。不是因为它们雅或是还不够雅。
据说,素食是雅的,而“肉食者鄙”,但是我还是鄙鄙地常常吃肉,除了吃肉要票的那些年,所以,我深为吃肉不要票而歌功颂德,不论这有多么卑鄙。
我爱听梆子戏、相声、芭芭拉·斯特拉桑德与凤飞飞的流行歌曲,不害怕也不避讳它们的俗,因为我爱听,从中能够得到某种愉悦。
写文章,我要稿费,因为我有这个俗俗的需要,也就不怕其俗;我又不会专门盯在稿费上,不是为了雅,而是为了文章的最佳效果和我与编辑出版部门的友谊,还有我作为一个作家的自尊自信。
只有最俗的人才没有自信,只有没有自信的人才怕人家说自己俗。只有自恋不己的人才需要表白自己不俗。
最大的庸俗是装腔作势。最大的媚俗是人云亦云。最大的卑俗是顾影自怜。
什么是俗?世俗、通俗、庸俗、卑俗都是俗,却大不一样。
迎合旁人是可悲的。适当照顾旁人却是难免的,有时候是高尚的。坚持原则而不苟同,是可敬的。为了不媚俗而不媚俗,是一无可取的空洞。
考虑雅与俗或是考虑是否媚了俗,都是活得找不到感觉的标志。就像一个人,只有消化不良的时候才会没完没了地看自己的舌苔。
媚俗不好,媚外媚洋媚上媚下媚学者媚批评家媚潮流媚青媚中媚老,都同样不好。因为你正在装起一种媚,就是媚那个批评媚俗的进口流行色。
该什么样就是什么样,不掩盖本色,然后才有了进行价值评价的前提。
逍遥我不知道为什么从小就这样喜欢逍遥二字?是因为字形?两个“走之”给人以上下纵横的运动感,开阔感。是因为字音?一个阴平,一个阳平,圆唇与非圆唇无音的复合韵母,令我们联想起诸如遥遥,迢迢,昭昭,萧萧,淼淼,骄骄,袅袅,悄悄……都有一种美。
不知道对于庄周,对于“文化革命”中不参加“斗争”的一派,“逍遥”意味着什么,也不知道从《说文》到《辞海》对于“逍遥”有些什么解释;反正对于我个人,它基本上是一种审美的生活态度,把生活,事业,工作,交友,旅行,直到种种沉浮,视为一种丰富、充实、全方位的体验。把大自然,神州大地,各色人等,各色物种,各色事件视为审美的对象,视为人生的大舞台,从而得以获取一种开阔感,自由感,超越感。
自己丰富才能感知世界的丰富。狭隘与偏执者的世界则只是一个永远钻不出去的|穴洞。自己好学才能感知世界的新奇。懒汉的世界则只是单调的重复。自己善良才能感知世界的美好。阴谋家的四周永远是暗箭陷阱。自己坦荡才能逍遥地生活在天地之间。蝇营狗苟者永远是一惊一咋,提心吊胆。
因为逍遥,所以永远不让自己陷入无聊的人事纠纷中,你你我我,恩恩怨怨,抠抠缩缩,嘀嘀咕咕,这样的人至多能取得蚊虫一样的成就─嗡嗡两声,叮别人几个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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