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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送货时再取回空木匣。我们也不用当场付款,要了什么东西都由店家记在一个小账本上,每两星期结一次账。我们上图书馆或傍晚出门“探险”,路过商店,就订购日用需要的食品。店家结了账送来账本,我们立即付账,从不拖欠。店主把我们当老主顾看待。我们如订了陈货,他就说:“这是陈货了,过一两天进了新货再给你们送。”有了什么新鲜东西,他也会通知我们。钟书《槐聚诗存》一九五九年为我写的诗里说什么“料量柴米学当家”,无非做了预算,到店里订货而已。
我已记不起我们是怎么由老金家搬入新居的。只记得新居有一排很讲究的衣橱,我怀疑这间屋子原先是一间大卧室的后房。新居的抽屉也多。我们搬家大概是在午后,晚上两人学会了使用电灶和电壶。一大壶水一会儿就烧开。我们借用达蕾租给我们的日用家具,包括厨房用的锅和刀、叉、杯、盘等,对付着吃了晚饭。搬一个小小的家,我们也忙了一整天,收拾衣物,整理书籍,直到夜深。钟书劳累得放倒头就睡着了,我劳累得睡都睡不着。
我们住入新居的第一个早晨,“拙手笨脚”的钟书大显身手。我入睡晚,早上还不肯醒。他一人做好早餐,用一只床上用餐的小桌(像一只稍大的饭盘,带短脚)把早餐直端到我的床前。我便是在酣睡中也要跳起来享用了。他煮了“五分钟蛋”,烤了面包,热了牛奶,做了又浓又香的红茶;这是他从同学处学来的本领,居然做得很好(老金家哪有这等好茶!而且为我们两人只供一小杯牛奶);还有黄油、果酱、蜂蜜。我从没吃过这么香的早饭!
我们一同生活的日子———除了在大家庭里,除了家有女佣照管一日三餐的时期,除了钟书有病的时候,这一顿早饭总是钟书做给我吃。每晨一大茶瓯的牛奶红茶也成了他毕生戒不掉的嗜好。后来国内买不到印度“立普登”茶叶了,我们用三种上好的红茶叶掺合在一起做替代:滇红取其香,湖红取其苦,祁红取其色。至今,我家里还留着些没用完的三合红茶叶,我看到还能唤起当年最快乐的日子。
我联想起三十多年后,一九七二年的早春,我们从干校回北京不久,北京开始用煤气罐代替蜂窝煤。我晚上把煤炉熄了。早起,钟书照常端上早饭,还赺了他爱吃的猪油年糕,满面得色。我称赞他能赺年糕,他也不说什么,装做若无其事的样儿。我吃着吃着,忽然诧异说:“谁给你点的火呀?”(因为平时我晚上把煤炉封上,他早上打开火门,炉子就旺了。)钟书等着我问呢,他得意说:“我会划火柴了!”这是他生平第一次划火柴,为的是做早饭。
我们搬入达蕾出租的房子,自己有厨房了,钟书就想吃红烧肉。俞大缜、大姻姊妹以及其他男同学对烹调都不内行,却好像比我们懂得一些。他们教我们把肉煮一开,然后把水倒掉,再加生姜、酱油等作料。生姜、酱油都是中国特产,在牛津是奇货,而且酱油不鲜,又咸又苦。我们的厨房用具确是“很不够的”,买了肉,只好用大剪子剪成一方一方,然后照他们教的办法烧。两人站在电灶旁,使劲儿煮———也就是开足电力,汤煮干了就加水。我记不起那锅顽固的犟肉是怎么消缴的了。事后我忽然想起我妈妈做橙皮果酱是用“文火”熬的。对呀,凭我们粗浅的科学知识,也能知道“文火”的名字虽文,力量却比强火大。下一次我们买了一瓶雪利酒,当黄酒用,用文火炖肉,汤也不再倒掉,只撇去沫子。红烧肉居然做得不错,钟书吃得好快活唷。
我们搬家是冒险,自理伙食也是冒险,吃上红烧肉就是冒险成功。从此一法通,万法通,鸡肉、猪肉、羊肉,用“文火”炖,不用红烧,白煮的一样好吃。我把嫩羊肉剪成一股一股细丝,两人站在电灶旁边涮着吃,然后把蔬菜放在汤里煮来吃。我又想起我曾看见过厨房里怎样炒菜,也学着炒。蔬菜炒的比煮的好吃。
一次店里送来扁豆,我们不识货,一面剥,一面嫌壳太厚、豆太小。我忽然省悟,这是专吃壳儿的,是扁豆,我们焖了吃,很成功。店里还有带骨的咸肉,可以和鲜肉同煮,咸肉有火腿味。熟食有洋火腿,不如我国的火腿鲜。猪头肉,我向来认为“不上台盘”的;店里的猪头肉是制成的熟食,骨头已去净,压成一寸厚的一个圆饼子,嘴、鼻、耳部都好吃,后颈部嫌肥些。还有活虾。我很内行地说:“得剪掉须须和脚。”我刚剪得一刀,活虾在我手里抽搐,我急得扔下剪子,扔下虾,逃出厨房,又走回来。钟书问我怎么了。我说:“虾,我一剪,痛得抽抽了,以后咱们不吃了吧!”钟书跟我进道理,说虾不会像我这样痛,他还是要吃的,以后可由他来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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