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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头等到了年底我给你双薪。”
这时有人敲门,又是一个不等廖晋答应就闯进来的,廖晋又开始觉得头疼,似乎有什么不详的预感。
就见他们店的一个招待人员,进来后一张本来俊秀的脸上写满慌张。
仇昧看他脸色不对劲,问:
“怎么啦?地震啦?”
作者有话要说:终于要周日了,单休的人泪流满面!!这几天一直追这篇小说的亲们,谢谢你们陪伴我!周末愉快!以上!PPS,今天找到陈奕迅唱的《倾城》,听着挺有感觉,推荐一下!
☆、我是宠物医生
余欢这个人,是少有的一出现就能让廖晋感到无比头痛的人。
当年廖晋还在做牛郎的时候,余欢是他的同事,也是他最大的竞争对手。牛郎界有个月收入排行榜,廖晋和余欢在的那五六年时间,几乎每个月都独占鳌头,霸占着前两位的排名。那时候很多人冲着他们俩的成就加入这个行业,可惜的是这个行业始终水深,有些人到现在还在浮浮沉沉,有些人挣扎了两年也就销声匿迹。
虽说和余欢是竞争对手,廖晋倒显得很无所谓,他们俩的关系并没有如外界传的那样,几乎被形容成牛郎版的宫心计or金枝欲孽。其实他们俩都知道,反正钱是赚不完的,与其斗得你死我活让别人捡便宜坐收渔翁之利,不如留口气趁年轻多捞点。
不斗是不斗,但是余欢这个人的性格和廖晋极其不咬弦,基本上俩人说不到一块去,久而久之也就懒得说。
后来廖晋开了J。I。N,而余欢跳槽去朔司底下的店,说是头牌,其实三天两头不见人影,接不接客看心情。
他们俩渐渐成为这个行业里的一个传说,据说余欢后来和朔司好了一阵子,至于最近他是怎么和玄魏好上的,真是没人知道。
反正他们这些人,不存在什么真心不真心,也无所谓什么同性不同性,上了床开了心彼此满意,以后也好联系。
虽说同行如敌国,但对方踩到自己的地盘上,出于敬业爱业的精神,还是应该好好招待。当然站在廖晋的角度来说,是叫别人去招待。可是有些事情,是你有心避,别人也总有办法让你避无可避。
那个招待跟廖晋和仇昧是这么说的:
“刚才包厢里就他们自己几个人,来了把这当酒吧,光喝酒不要人陪。后来文森去送酒,他硬是说文森把酒洒他鞋上!可是文森说亲眼看到他自己洒上去的!”
“我去!我就走开那么一下!”
仇昧一个踉跄差点站不起来,痛苦地长呼了一口气,“那他说他想怎么样??”
“。。。他要文森给他舔干净。”
那边的包厢里,有一双漂亮凤眼的男子,穿着修身的纪梵希黑色系印花衬衣,敞开露出性感的锁骨。拿着酒杯的手搭在沙发靠背上,交叠双腿慵懒地坐着。
他身边那两个同伴,长相也是堪称英俊。但在他的精致五官,高雅气质面前,显得他们不过是凡人。
“是你们说请示老板我们才等着的。你们老板到底还来不来?跟我们欢哥耍大牌是吧??”
其中一个穿着紧身T恤的男子,阴阳怪气地质问站在一旁的,手都不知道往哪里摆的文森。而文森站着的地方,地板上全是被摔碎的酒杯碎片,一片狼藉。
有同事挡在他前面笑着打着圆场:
“客人你们别生气,先喝着酒,我让人去催催。”
“欢哥,听说他们老板比这里的头牌长得都好看?你见过吗?”
另一个粉色衬衫的男子好奇地问余欢。
余欢动了动手指,晃动手里的酒杯,眼角扫过桌上的果盘。紧身T恤男已经眼明手快递上一颗圣女果。
“见过,我们还是老朋友呢。”
余欢回答,却没有去接那颗圣女果,而是偏着头盯着包厢大门。
这时那道门终于被打开,他们齐齐看过去,只见一个衣冠楚楚的身高一米九高大青年走了进来。
那边厢,廖晋正在办公室继续他的欢乐斗地主。
“我说。。那个小子真的没问题吗?”
仇昧一脸担忧。
“他欠我的,有问题也得没问题。”
廖晋淡定地说。
仇昧对他的无耻行径表示谴责:
“看他那样子,落在余欢手里骨头渣都不剩。你那是害他。”
廖晋伸出一根手指在他面前扬了扬:
“There 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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