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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一九四七年春,几个不怕事的小偷趁他们不在上海时,竟把这个大特务头子家
里的东西偷去不少。郑的老婆闻讯赶回上海,向稽查处、警察局的特务们大吵大闹,
非叫破案不可,一时弄得满城风雨。可是当问到她究竟丢了些什么东西时,她自己
也开不出清单,只说很多很多。上海的几家小报都用花边新闻刊出〃郑介民将军在
沪寓所失窃〃的消息。郑怕惹出麻烦,叫把所抓的嫌疑犯放了,并在报上更正,说
只是丢掉几个汽车轮胎,案子已经破了。实际上,被偷的东西一直没有追回,行窃
的小偷始终没有抓到一个。
在逃往台湾的时候,郑介民利用种种特权把可以带的东西都带走了。但房子却
没有办法带,他老婆托人用低价卖出,结果却没有人要。郑在送他老婆上飞机时,
还当着送行的特务们用故作镇静的口吻说:〃你们去台湾过冬,等明年院子里的花
一开就可以回来了。〃但是没有几天,郑也依依不舍地丢下那座洋房逃出南京。
郑去台湾后,担任国家安全局局长多年,一九六零年突患急病死于台湾。
(一九八四年六月改写)
这书行将付印,借此补充几句
这个集子里的稿件,都是我于一九六二年至一九六六年先后写下的。其中的几
篇曾在政协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印的《文史资料选辑》(内部发行)
刊出,读者看后,指出稿中的一些错误和缺点,这次已尽量改正了。这个集子里的
多数稿件是过去没有发表过的,仍希读者予以教正。
我写这些资料,都是凭记忆先后整理出来的,既不会全面,又可能记错;有的
事情在不同的稿件中出现,不仅有繁有简,甚至连语气用辞等都不一致。这次我本
想全部整理一下,但因年届古稀,而且有病,身体精神都远远不如过去,力不从心
了。我女儿美娟对有些稿件替我作了增删,还是不能令人满意,只好等以后有时间
再来修改。
我开始写这些资料时,想着如能遵照周总理的指示,当代人写当代事,自己写
自己的亲身经历和所见所闻,总比后人来写容易一些,真实一些。但实际上,我感
到越写越难,有时甚至写不下去。
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
写自己的情况,有时也很好写,往往能够挥笔疾书,一写便是几千字,因为这
大都是自己过去所作所为,有时还惟恐其不能详尽,生怕别人看不明白。但是,涉
及到自己的历史罪行丑事就慢得多了,有时悔恨交加热泪盈眶再也写不下去,经过
一番思想斗争后才又把笔拿起来。我想,军统特务的种种罪行,虽是〃奉命而行〃,
自己与对方并无私仇,但自己仍是有责任的;况且这些事不是一个人做的,也不只
是一个人知道,自己如果不写,别人也会揭露,因此不如自己交代出来。经过思想
斗争后,我的历史罪行便顺利地写了出来。
除此之外,我感到最难下笔的是那些很少人知道的事情,而且知道的人或是死
去或是不在大陆,便产生能不写便不写或能少写便少写的念头。为了写这些东西,
我的确进行过不少次的激烈思想斗争,常常弄得夜不成寐。但是我再一想,正是这
些见不得人的东西,或者更可有助于说明旧社会如何使人变成鬼,新社会如何来之
不易,于是勇气就来了。
我举几个简单的例子,便可以说明我为什么会有这种矛盾到极点的思想。例如
戴笠死后,军统局分为郑、唐、毛三派,我既属毛派又是唐派,同时因手中掌握大
量公家财物,还与郑介民老婆瓜分财物。所以,在写到我拥毛倒郑时,所耍的种种
手段,我是边写边擦汗,因为那种事连自己也感到太见不得人。我为了讨好毛人凤,
竟去鼓动大批军统特务的遗属,在郑介民老婆给郑做五十大寿时去大吵大闹,同时
又去讨好郑的老婆,告诉她有上百名拖儿带女的特务遗属要来郑家吃寿面,吓得郑
妻一再央求我去劝阻,我才赶去把那群人挡回,这件事由我挑动而能两面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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