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章 舆论一边倒(第1/2 页)
原本是骆毅“有话要说”,现在竟然谁都有话说,而且唱念做打十八般武艺全都使出来,极具煽动性,骆毅不但没有说话的机会,而且还感觉自己被气得、憋得要爆炸。
潘福的辩护大致有三条:
一、潘荣没有所谓悬赏的行为。
潘福说:“说句不中听的话,有钱都能使磨推鬼,我们家老爷不需要悬赏,更不需要唆使谁去掳掠男童;
排着队往我们老爷跟前儿送孩子的大有人在,我们老爷就算没有相中孩子,也会送他们回程的盘缠;
若这也犯法,我们县衙门早把老爷抓走了!”
二、交易并不存在。
潘福说:“当我们老爷得知孩子是他们抢来的,虽然孩子一看就有福相,还聪明,可我家老爷都没动心,并没有答应买下孩子。”
三、我们也是受害者。
潘福说:“我们本就不需要买身份不明的孩子,我们也不知道对方是人贩子,我们更不知道那名男童出自贵县名士之家。”
潘福一条条说完,旁听的百姓已经完全站到潘荣一方。
人家说得对啊!
潘家有钱,买孩子需要从人贩子手里买?怕是穷人们自己就牵着孩子跑到潘家门口排队去了。
甚至有人说:“又不是娶鬼妻,反正女娃不值钱,会把女娃扔进棺匣子一起埋了;
人家那是招赘婿,办完丧事男娃是要领回家养着的,哪个穷人家不乐意?
他们自己养孩子能有人家养得好?有钱让孩子吃饱吗?能供他读书、栽培他经营铺面吗?
还是说他们能给娃提供丰厚的家产继承?”
更有人说:“要是我有那么多家产,也指定不让族人、亲戚们占便宜;
人不都说了嘛,他们潘家父辈、祖辈都看不上那些人,可见那些人不是好东西;
而且看人家绝后了就惦记吃人家绝户,如果过继了他们的孩子,自己恐怕早早被他们弄死!
只一条,病了不给你看病,你能怎么着?就干等着死呗!
孩子还是他亲爹娘的孩子,那潘家的家产也没改姓,可他能得到啥?怕是没等死就被扫地出门了!”
这话已经跑题,但人多嘴杂就是这个意思,什么事儿说着说着就不知道偏哪儿去了,马上有人就这个话题进行补充:“说的是呢!
就是不能过继,别以为过继了自己死的时候有人给摔盆、死后有人给上坟,不被别人直接祸祸死就不错了!
从外面买个孩子,咋教咋养自己说了算,好好养几年照样孝顺,不比族里那些人带着私心撺掇让人放心?
好歹能把自己舒舒服服伺候到咽气吧?也能心平气和看着族里那些杂碎干瞪眼让自己心里舒坦吧?”
就连站班的捕快们也频频点头,捕头甚至目光投向张知县,示意对方重视这个“事实”。
大励朝的底层地方官审案,一般情况下会选择在二堂或三堂,一可以让主官起止自如,不必终日正襟危坐,形劳势苦;二则是审不下去可以随时停止。
但内衙审案平息当事人之争,对其他人没有示范教育意义。
所以有时候一些官员会挑选有示范教育意义的案件在大堂审理,一来增加司法透明度,让百姓了解法律运作;二来显示自己“明镜高悬、执法如山”,禁得起百姓监督,值得百姓信任。
小罐儿被略卖案,涉及到本县名士,虽说孩子被寻回了,而且速度很快,但造成的影响很大,所以张成才进行公开审理。
但这样做是有一定风险的。
因为官员需得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和判案经验,必须通晓法律,关键是要公平公正,不是读懂四书五经、能考中进士、举人就可以做到的。
所以大堂审案时常有“满堂官”现象出现,即案件审理过程中,三班六房所有在大堂站班的人都有机会帮着出主意,好像所有人都是官一样。
这就使得堂审纪律看起来不那么严明,不但被告可以随时喊冤,旁听的百姓也敢于议论纷纷。
但话说回来,“满堂官”指的好歹是能在大堂站班的人,而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百姓虽然可以议论,却是不可大声。
骆毅作为证人,未经传唤下想说些什么也得先向官员请示,得到许可才能发言,像潘福这样与案件无关之人,大喇喇站出来就高喊着要为被告进行辩护,实在是过分。
李蔚珏都怕骆毅被打板子而让白彙给传音,这潘福竟然敢“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