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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掖着,早些年他还有点担心他自闭呢。
虽然葛岳峙和他没有血缘关系,但他对他的感情,并不比对自己的儿子和外甥少。
葛岳峙闻言只是微笑。他心里知道,大概对方早就不记得了,曾经对他说的那些话。
——我家小葛最英俊了,穿宝蓝色的衣服衬肤色,尤其好看。
这种为了哄他穿上那件他不愿意穿的,桑梓儿,他的亡妻为他裁剪的衬衣,而故意赞扬他的话,怎么看,都不值得记忆这么多年。
在被师三爷收养之前,他已经在外流浪了六年之久了。人贩子将他拐带出炼狱,离开他抛夫弃子的母亲,和酗酒发疯的父亲。他在异乡某条街道上被迫当了一年的小乞丐,一年后他和另外一个相同遭遇的孩子合谋,在半夜里用桩头将熟睡中的“爸爸”脑袋砸成红瓢稀烂的西瓜。然后他抛下重伤的同伴,拖着被打断的手臂,咬着牙往最近的l市跑。
刚被师三爷带回来那会,他肤色黝黑,又高又瘦,一头瘌痢脓疮,浑身淤青伤痕,目光穷凶恶极,性情阴沉敏感,令人望而却步。把当时才三岁的林小鱼给吓哭了。
至今林小鱼都不愿意师三爷在他面前提起这件事,因为“那真是太恶心了,恶心得实在无法忘记。光是想想,就食难下咽。”
师家的所有人,上至主人,下至佣人,见了他都一副避之唯恐不及的厌恶模样。有次他听见师老太太在念叨师三爷,不要乱七八糟的什么都往家里捡。他站在窗口听了一会,终于等到了师三爷的回答。他默默地转身回了房间。
只有师三爷没有嫌弃他。他带他去医院,全程参与了他的身体检查。拿了消炎药和药膏,亲自照料他,吃药,涂药,洗漱,吃饭,教他读书写字,把他抱在大腿上,手把手教他临摹字帖,晚上给他掖实被角。
半年后,他头上坏死的皮肤组织脱落殆尽,露出健康的肤色,却不能再长出头发。师三爷两手托在他腋下,把他抱起来,举过头顶,晒在阳光中。
他把他从头到脚打量了好几遍,最后才乐呵呵地把他搂在怀里,亲了亲他的大脑门。
“光头也好看,”师三爷安慰他道,“小葛是叔叔可爱的小武僧,是不是呀?”
他羞愧地低下头。
他觉得自己一点也不可爱,并且害怕师三爷总有一日会发现真相,然后不再爱他。
他在心里无声地回答对方:
“三爷,我可以为你杀人!可以为你去死!”
可惜不久以后,师三爷结婚了。
新娘是养父的青梅竹马,她比他更早地出现在养父的生命中。婚礼当天,他一个人站在树荫下默默看着,养父牵着新娘满脸幸福地从他面前走过。新娘塞给他一份装帧精美的见面礼,他不敢让养父为难,只能“高兴”地接了。一转身就背着人把东西扔到垃圾桶,并且把林小鱼从她那得到的糖果全部踩烂。好不容易桑梓儿没了,却又来了个小少爷。后来,总算小少爷也离开了,马上又搅和进来个林小鱼,腾空冒出个徐博雅。一波又一波,没完没了。
现在,那双将他从绝境中拉扯出来的手,再次托在他腋下,作势要将他从座位上带起来。
师三爷很有点童心未泯。他喝完牛奶,见养子一脸傻气地望着他,忽然兴致一起,想要逗逗这个不苟言笑的家伙。
葛岳峙愣了一下。在他反应过来的同时,他的身体已经顺着师三爷的力道站起来,师三爷还在往上出力,他便配合地踮起脚尖,高一点,再高一点,到最后几乎踮成了个芭蕾舞的架势。
他犹豫了下,将手试试探探地放在师三爷肩上,不敢用力,虚虚地撑着。
他望着师三爷,腼腆地红了脸。他仿佛突然地退变成当年那个小男孩,被师三爷举在阳光中。
可惜他长得实在太高大了,师三爷没能真把他举起来。
“哎哎,不抱还没发现,咱家小葛已经长成了个大人呢!”师三爷欣慰地笑道。
葛岳峙维持着踮脚尖的姿势,快速的,含情脉脉地觑了他一眼,然后羞愧地低下头。
师三爷注意到他搁在自己肩膀上的手。
一双骨关节突出,看着异常苍劲有力的手。
之前手掌藏在袖子里没注意,现在一露出来,手背上那几道新鲜出炉的红痕就格外显眼。红痕纵横交错,从破皮处渗出的血珠已经结了痂,凝住伤口。
师三爷把养子放下来,抓了对方的手翻转察看。
“这些伤痕怎么弄出来的,像——爪子?”师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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