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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业政策的变化必然影响到盐商。盐商分为“边商”与“内商”,“边商”是在边疆纳粮换取盐引的商人,“内商”是在内地纳银换盐引或购买“边商”的盐引从事贸易的商人。“边商”利用的是地理位置的优势及“开中制”下对盐引的控制。实行“折色制”以后,在盐业贸易中,“边商”的地理位置优势没用了,也无法控制盐引。“内商”控制着两淮的主要盐场,资金雄厚,迅速发展起来,而“边商”逐渐衰落。而且,由于扬州临近两淮盐场,“内商”逐渐向扬州集中。扬州的盐商包括徽商与晋商。晋商中,仍然经营盐业的逐渐迁往扬州,其中著名的,如太原望族贾氏由“边商”转为“内商”,举家迁往扬州;清初著名学者闫若琚的第七代先祖“业盐策迁淮”;代州人杨继美迁扬州后不仅商业做得大,而且颇有文化,被推为盐商祭酒;临汾的亢氏和大同薛氏都成为扬州著名的盐商。
在“开中制”和“折色制”下,纳粮或纳银换引无须什么资格,任何人都可以从事。而且,为了防止官员腐败,还规定禁止监临官员、权势之家、公、候、伯及四品以上文武百官本人及其家人、奴仆从事盐业贸易。但早在宣德、正统年间,这项禁令就成了一纸空文。到成化年间,原来在被禁之列的官僚显贵直接奏请皇帝取得巨额盐引,然后转售给商人谋利,或由家人直接从事盐业贸易。这样,盐业贸易名为放开,实际上被这些人垄断了。
在“折色制”下,盐引本身就是钱。这就激发政府和官员滥发盐引,造面盐的产量小于发出的盐引的事实。明代中后期,已经纳银但尚未支盐的盐引约为 20 万引。为了疏清旧引,政府把持有盐引的商人划分为 10 纲,每纲的盐引皆为 20 万引,以圣、德、超、千、古、皇、风、扇、九、围命名。每年对其中一纲的旧引支盐,对其他九纲的新引支盐,以 10 年为期,把旧引完全疏清。政府还按纲编造纲册,登记商人姓名及持有的旧引数量。这种盐业制度称为“纲盐制”。这种纲册称为“窝本”,入纲的商人领有“窝本”。纲册上无名、没有领到“窝本”者,没有资格领取盐引。纲册上有名、领有“窝本”者,都是资本雄厚或有大官背景的大盐商,这就形成了盐业中的垄断。这种垄断为大盐商带来了巨额利润,这才有“金窝、银窝不如引窝”之说。这些商人主要住在扬州,所以有“天下商人扬州最富”的说法。至于他们如何富有,如何过骄奢淫逸的日子,有兴趣的读者可以读一读清代文人李斗写的《扬州画舫录》。
从“开中制”到“折色制”(2)
盐业贸易发生这种变动后,山西的大盐商迁到扬州,剩下的已经无法以盐业为主业了。但这种变化并没有使晋商衰落,他们又找到了与北部各少数民族进行多元化贸易的机遇。
自古以来,山西人就与北部少数民族之间存在时断时续、时高时低的物物交易。这种贸易的状况完全取决于政府与这些少数民族之间的关系。明政府与北部主要少数民族——蒙古人之间的关系是剪不断,理还乱。明政府与蒙古人有对立的一面。蒙古人不时侵犯北部边境地区,明政府当然要反击。明英宗带兵出征蒙古人被俘的“土木堡之变”正是这种矛盾冲突激化的结果。但明朝与蒙古之间又有内在的贸易需求。蒙古人需要明朝的各种生活用品,明朝也需要蒙古人的马、牛、羊及皮毛。双方的贸易一直没有完全中断,但受到相当大的限制。
隆庆四年(1570 年),明蒙关系出现了转机。蒙古俺答汗之孙把那汉吉弃蒙降明。当时担任宣大总督的王崇古提出了“封俺答,定朝贡,通互市”的“朝贡八议”。王崇古和时任内阁大臣的张四维家族都是大商人,开放贸易当然对他们自己也有利。在晋商和这些官员的推动之下,王崇古的奏议得到内阁权臣高拱、张居正的大力支持。从隆庆五年(1571 年)到万历十五年(1587 年),明政府先后在长城沿线宣府的张家口、大同的守口堡、得胜堡、新平堡、山西的水泉营等地开设马市 13 处。这就拉开了大规模北部边疆贸易的序幕,也给了晋商一个新机会。
开始时,这些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