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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勇士,其名为秦舞阳,大概就是从此而来。”
姚贾闻言,不由莞尔。李斯也跟着笑,又道,“由此可知,先有乐,后有舞。乐之不足,乃舞之。就拿舞姬刚才的舞蹈来说,相信先生已经注意到了,虽风骚各异,但有一点却是共通,其首之所向,手之所挥,肩之所倚,腰之所转,足之所履,膝之所屈,莫不中音,与蒙恬之筝声相合而动。换而言之,舞蹈之美,必合于音乐之律也。”
李斯饮酒再道,“说到音乐,我只能算是好之者。知之者,蒙恬是也。音律之道,自当由蒙恬为先生解之。”
牛人和非牛人的区别,大概就在于,牛人知道自己之牛,非牛人不知道自己之不牛。以蒙恬对于音乐的造诣,也实在用不着再谦虚。尽管以他的境界,要向姚贾讲解基本乐理,有如牛鼎烹鸡,蒙恬却也不嫌委屈,道,“乐谚曰:黄钟之宫,音律之本。何谓黄钟之宫?当年黄帝令伶伦作律。伶伦自大夏之西,乃之阮隃之阴,取竹于嶰溪之谷,以生空窍厚钧者,断两节间——其长三寸九分——而吹之,以其音名为舍少,定为黄钟之宫。再以三分损益之法,黄钟生林钟,林钟生太蔟,太蔟生南吕,南吕生姑洗,姑洗生应钟,应钟生蕤宾,蕤宾生大吕,大吕生夷则,夷则生夹钟,夹钟生无射,无射生仲吕。即为十二律。凤凰之鸣,其雄鸣为六,雌鸣亦六,正与十二律无意而合。因此,十二律虽为人造,实为天设也。音乐纵然千变万化,终不能出此十二律之外。”
李斯接话道,“吾虽不善音,解音莫如我。同样都是十二律,甚至乐器也一般无二,如何鉴赏音乐之优劣?以吾之见,只在两条——观法于节奏,察度于句投。夫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节奏和句投,音乐之规矩也。一旦逾越,必为恶乐无疑。”
听到此处,姚贾已感觉到李斯话中藏话。他明明是在谈音乐,却又好象是在借题发挥,隐有所指。
李斯起了谈兴,煞不住车,又道,“音乐之道,只在于节奏和句投。然而,许多人终生习乐,却如逆水行舟,忙煞不离原处。为什么?因为他们错解了节奏和句投的意思,未能领悟其中之奥妙。句投,后世人称为板眼,既节拍之意。节拍之节,与节奏之节,意皆为节制约束是也。不明此理,即使习乐至白头,终不能进乎道也。”
李斯所言古乐之精神,与古希腊人可谓是异曲同工。古希腊人以为,The rhythm in music and dancing ; is not flow ; but pause ;the steady limitation of movement 。或可译为,音乐舞蹈之韵律,其要不在流动,而在停顿,正如运动自有其不可到处。这一见解,想来应是受有爱利亚学派的影响。
回到李斯。李斯又道,“书法和音乐,其道一也。李某不才,暴得书名。常有人前来求教笔法,李某也无它可言,但云,运笔如御马,必加以嚼络缰绳,然后乃可如意驰骋。书者一明此理,其艺必当大进也。”
6、意在言外(2)
姚贾也久闻李斯乃是天下第一的书法家,李斯笔法之论,乃他多年感悟而得,其中自有真意,未可等闲视之。一顿饭吃到现在,席间所谈,无关政治,只是音乐、歌舞、书法,皆闲雅之事,而这些方面,远非姚贾所长,这不免让他觉得,自己和整个气氛有些格格不入。
姚贾饶有兴致地打量着李斯。就目前而言,李斯不仅在家庭上比他成功,事业上也远比他成功。他不得不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他和李斯的区别在哪里?又是什么决定了他们不同的际遇?
看到李斯,他不免又想到了韩非。他知道,韩非和李斯是同学。他在韩国时,和韩非是打过交道的,两人的关系甚至称得上亲近。韩非和李斯,都有着 “天上知道一半,地上全知道”式的渊博。而他呢,他只是专精通游说的。
古希腊悲剧诗人埃斯库罗斯有一句名言:The fox knows many things,but the hedgehog knows one big thing。钱锺书先生将这句话翻译为:狐狸多才多艺,刺猬只会一件看家本领。英国思想史家柏林根据这句话,把有智慧的人分作两类:刺猬型和狐狸型。如此说来,他姚贾就是刺猬,而李斯和韩非都是天生的狐狸,只不过,李斯安心地作狐狸,韩非却偏想作刺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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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切入正题
且说李斯自顾而谈,口水滔滔。李斯此举,究竟只是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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