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妇女之友(第1/2 页)
林牧之用清水洗掉了手上的伪装,微黄发白的皮肤再次恢复了泛有金属光泽的黑色。
但这双黑手之上,却是有一块区域已经发生溃烂。
对此林牧之摇了摇头,然后将其内的落金沙取了出来。
这是林牧之这一个月来做的一个实验。落金沙对于人体来说是有毒的,所以并不能用于修炼金钟罩。
看来若想继续修炼,还是得找到那传说中的地母精铁才行。
只可惜地母精铁此物被牢牢掌控在世家豪门等上层手中,哪怕一丝一毫也不曾流落而出。此等天材地宝,自然也不是用金钱能够买到的。
但林牧之却是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如果他能猎杀几名将金钟罩修得圆满的高手,能否利用他们的身体将地母精铁重新提炼出来?
不过这终究只是想想而已,此等高手又岂是他所能猎杀得了。
林牧之不再思考此事,而是一拳又一拳的打出,练起了金刚拳。
金刚拳与猛虎拳都以力量而着称,但两者的原理却天差地别。
猛虎拳是通过特殊方法刺激手臂肌肉,从而能够短暂的得到成倍的力量。但对身体的损伤却也极大。
金刚拳则是聚集全身力气于一拳之间,倒是与内劲有着异曲同工之妙,林牧之估计自己什么时候将金刚拳练到家了,也许才能有一丝可能掌握内劲。
虽然如今他已经掌握了碎星指,但能用此对敌的机会却是少之又少。
因为凝聚内劲需要浪费他绝大部分的精力,也就是说,如果敌人跟他势均力敌,就如那吴明远般,他根本无法凝聚内劲对敌。
只有对手比他弱,如清风酒楼的老板,他才能在对敌中游刃有余的凝聚内劲。
但以他的实力,就是不用碎星指,亦能轻松击杀那酒楼老板。所以碎星指的存在便极为尴尬了。
而且副作用还极大,也难怪并没有多少人修炼此功。
所以此刻林牧之便将重心投入到了金刚拳之上。
如果他能将金刚拳与猛虎拳的杀招结合起来,所能爆发的力量不会比碎星指差!
挥完一千次拳后,时间已至子时,林牧之准备洗漱休息,结束这忙碌的一天。
“公子请用茶。”这时,一妙龄女子端着茶水来到了林牧之的面前。
“这么晚了你还没睡,还有别公子公子的叫了,我此时的身份是你的弟弟。”林牧之缓缓说道,但还是没有接过女子的茶水。
他这人生性谨慎,脱离视线的水和食物,他都不会吃的。
而这个女子名叫李凤霞,是林牧之在一家青楼解救出来的风尘女子。
再加上在大街上随意找来的两名乞丐充当林牧之的父母,于是李大虎的家庭便组成完毕。
至于几人的路引及户籍,林牧之拿出了二百两银子,便轻松解决了。
“弟弟,让姐姐侍候你沐浴吧。”林牧之刚要脱衣洗漱,却不想李凤霞竟是突然半解衣裙闯了进来。
“出去!”林牧之立刻怒喝道。
“哼,凶什么吗!”李凤霞被林牧之怒斥,却也没有一丝恼怒,反而还万般风情的给了林牧之一个白眼,然后才一脸惋惜的退了出去。
她乃风尘中人,什么男人没有见过,但像林牧之这样的男人却是平生仅见,她不敢想象,这样的男人得有多猛。
……
“呦,李小哥儿来了,昨日我给你做的衣服可还合身?”
林牧之刚一来到武馆,馆主的孙女便热情的走上前来,对着林牧之摸摸搜搜起来。
林牧之下意识后退了两步,但如此警惕的模样却是引得女子哈哈大笑。
女子名叫周慧娟,如今差不多已有三十余岁,其丈夫早亡,是个寡妇。
这个世界并没有程朱理学,所以对于女子二嫁不光没有管制,反而当地官府还很乐意促进女子再嫁,因为这样有利于人口的提升。
而作为过来人的周慧娟一眼便看出了林牧之的不同常人,于是也不顾及女儿家的脸面,便对林牧之展开了猛烈的追求。
正当林牧之无法阻挡女人的热情之际,突然传来一阵孩童的啼哭声,于是女子只好作罢,因为那是她小儿子的哭声。
“李公子,你可一定不要上了那个骚蹄子的当,她男人就是被他祸祸死的,你若跟她扯上关系,她呀保准将你敲骨吸髓!”这时一旁的妇人嗤笑道。
“嘿,多谢陈大婶提醒。”林牧之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