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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林子里跑,其实这是一件非常有情趣和意境的事情,前提是他能自己找到路回来。
是的,我家老爷蠢到爆。
他有能力自己跑出去,还有能力走到林子的最深处,那完全是因为他根本不考虑自己找不回来怎么办。更气的是,当叶轻舟生气了不再找他,看他到底有没有办法回来时,托兰西也就真的直到午夜都没回来。
看来他是真的不认识路。。。
不认识路你跑那么远干嘛!于是托兰西流着眼泪,抽噎地说道:“因为我知道无论我跑到哪里,克劳德都会找到我的,对不对?克劳德?”
他还能说什么?明明知道这是软刀子割肉,也没办法拒绝这样温柔的一刀。只好每天在开饭前一个小时去森林里捕获迷路的托兰西一只,一天捕获三到四次,比自己吃饭还准。
走在树林里,跟随地上的痕迹,只是走了十几分钟,就看到托兰西一个人站在树林中间的空地上,遮天蔽日的树投下斑驳的影,落在他身上,把脸连同身子一起切割成黑白的色块。
他仰着头,看着树梢上的什么东西,眼睛刚好在树的阴影中,看不清神色。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是一只蜘蛛趴在网中央,等候猎物。
听到他走来的响动,托兰西没有回头,只是看着那只蜘蛛,笑道:“很美丽,不是吗?慵懒地趴在网中,等候送上门的食物,刺入猎物身体的那根刺,沾着致命的毒液,融化内脏,蚀去骨髓,化作美丽的汁液,一口气吞入口中,绝顶的美味和哀鸣。”
这一刻的托兰西,像毒药,绚丽的如同金子般的高贵和一滴便足以致命的毒液。
美丽而危险。
叶轻舟走过去,一只手按在他的头发上,轻轻揉了揉,柔软的金发缠绕指尖的感触像丝绸,顺着发丝摸下去感觉像是在摸一只温顺的小猫,只不过如果用错了力道就会亮出稚嫩的爪子和牙齿,细软而温暖的粉红色肉垫拍在你的手上,是发怒也是撒娇,可爱得能连同心一起融化掉。
顺着他的力道,托兰西在他的手上蹭了蹭,温驯的态度让他的心情更好了。
“看来得给你找一个教审美的老师,好让你分辨一下究竟什么才是有品位的爱好。”
“风信子是有品位的爱好!”托兰西若无其事地吧自己的爱好报了出来,“如果托兰西宅邸能有一大片风信子盛开就好了。”说完也不说自己想要,就是张着一对水萌萌的眼睛盯着叶轻舟不说话。
“。。。好的,建在哪里比较好呢?在池塘旁边吗?再建一个亭子会不会更好,可以再里面喝下午茶,然后欣赏风景。”
“那是在是太好了!”托兰西张开双臂,画了个大大的圆,手落下时,刚好滑过叶轻舟的手,那就顺便牵在一起吧。
十指交握。
叶轻舟看了眼自己的手,在两个大老爷们牵在一起会不会有点奇怪,和自家老爷压根算不上什么‘大老爷们’中犹豫了一秒,便可耻地妥协了。
没办法,他小时候每当被自己大哥欺负的时候都会想象如果自己有弟弟了,那他一定把弟弟宠上天,结果好不容易见到自己可爱又调皮的六弟还没来得及抒发这一腔热情,六弟就被自家四哥那个死闷骚带走了。
叶轻舟只想说,你能带走我的弟弟,你还能带走我弟控的灵魂吗!所以这股热情一直留在他的心里,可惜的是这些年来遇到的少年一个比一个鬼畜,不是想要他命就是想要他的灵魂,最不好的完全不想要他,直接跳过他要毁灭世界。
好累,再也不会爱了。
好不容易遇到一个可爱(雾!)天真(大雾!)而且无所求,只是爱撒娇闯祸的少年(喂人民服雾!),怎么可以不好好珍惜!不就是院子吗?不就是花圃吗?比起库洛洛要的爷的眼珠子,这算个屁啊。
这么一比较,我家老爷还真好满足。
心情好起来的叶轻舟哼着歌去准备晚餐了,一切到这里都还算正常,照例伺候托兰西洗漱完之后,把少年送上床,他转身准备离开。
“等等!”托兰西叫道。
“除了晚饭难吃,甜点花样能不能变一下,还有一天到晚不要只穿黑色的衣服,换件红色的喜庆一点,明天可不可以不上课,今天能不能坐在床边不要走之外,还有什么要求随便说。当然,以上的所有问题的答案统统是不。”
“嗯,我知道了,我只是想说,克劳德你的床被烧掉了,所以今天恐怕只能睡我这里了。。。”
“怎么又烧掉了!”重点是为什么要说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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