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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鬼脑海中突然莫名闪过一撮淡青色狐狸毛。
“使不得,万万使不得!”胆小鬼吓得连忙躲到酒鬼身后,拽着酒鬼的袖子道:“那人说能帮我们修真,想必是个神仙!”
酒鬼甩开扯他袖子的胆小鬼,无奈地说:
“一个说他是妖,一个说他是仙。两个说杀,一个又说不杀。看来最后还得我来决定。”
酒鬼说罢,转身走回外乡人面前,一边像观察动物般打量着他,一边惬意地喝酒。外乡人瞄见酒鬼手上的酒葫芦,眼中骤然掠过一丝诡异的光芒,开口道:
“你们非要杀我也罢,只是死前可否讨口酒喝?”
酒鬼的嘴角流露出一丝笑意,想起大火那天等死的时候,自己也想讨酒喝来着。他将酒葫芦举到外乡人面前,道:
“喝酒可以,但你只能倒挂着喝,休想让我放你下来!”
酒鬼话音未落,外乡人已经抢过酒葫芦,倒立着喝了下去。半葫芦酒咕嘟咕嘟被他一口气喝了个尽光。
酒鬼看得两眼发直,顿时哑口无言。作为一个资深的酒鬼,喝酒的奇怪姿势他都见怪不怪,可是偏偏没见过有人能倒立着喝酒。
谁都知道“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倒立喝酒不呛死也得弄得满脸都是,能做到的人绝对是有真本事!
外乡人擦了擦嘴,问道:“这可是十年的麻姑?”
酒鬼又笑了。他一听这句话便确定这外乡人也是个酒鬼。对他来说这样的酒鬼杀一个,这世上就少一个知己。
酒鬼何必为难酒鬼?
况且一个能倒立喝酒的酒鬼,他佩服还来不及,哪里还舍得杀?
此时的外乡人双眼紧闭,一动不动,像是在说:“悉听尊便”。
在一个酒鬼的心目中,凡是懂得喝酒又不怕死的人都可以算得上一条好汉。他割开绳子,将外乡人放下来,道:
“你走吧。我们不为难你,你也不要为难我们。”
酒鬼说完,本打算先观察一下他的反应,若发现什么端倪,便偷偷跟在他身后。
然而,他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个外乡人不慌不忙地拍了拍身上的灰尘,竟然一点也不急着走。他朝身边的四只鬼挥了挥手,将他们聚到一起,神神秘秘说了一番话。
这番话让一个酒鬼听得忘记了喝酒,让一个色鬼听了忘记了女人,让一个饿鬼听得忘记了吃饭,就连最谨小慎微的怂鬼都觉得他的这番话,值得一试!
第六章 狐夫子
霞光初现,秋色渐明。
阎王愁堂的烫金招牌,映着朝阳闪闪发亮。
这天门刚打开,便抬进一个人。这人一直昏迷着,右脸被打紫,身上布满斑驳的血迹,暗红的血迹大部分集中在两腿之间。
林寡妇用刀子划开被粘稠血液浸透的裤裆,撕下黏在两腿之间的布料,顿时发出一声刺耳的尖叫,差点将早饭吐了出来!只见这人的命根子已被连根切断,两腿之间血流不止。
一位白发老丈紧跟在竹木担架后面,爬着进了阎王愁堂。他老泪纵横地望向林寡妇,嘴里支支吾吾,竟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林寡妇虽不知昨晚发生了什么,却也能猜个八九不离十。
这位郝老丈是城里数一数二的老好人,从没做过半点缺德事,但他儿子却偏偏嗜赌如命。他儿子会有今天的下场,也必定和“赌”字有关。能狠心下如此毒手的人,满朝歌再也找不出第二个,只有王老千!
林寡妇最后一次见到王老千已经是两年前的事了,大概是在林姿失踪后不久。林寡妇还记得女儿最后一位病人是一位身着青衣的外乡人,这一去瞧病就再也没回来。
后来有一天,王老千带着一群家丁到阎王愁堂来抢林姿。那时林姿早已经不知去向。王老千人没抢到人,只抢走林姿随身带的一块绿色勾玉。
林寡妇不知王老千为什么要这么做,只知道那勾玉是她最讨厌的东西,因为它是苏季送给自己女儿的。
林姿每次端详那块勾玉,嘴里都会念叨苏季的为人,说他之所以被称为“朝歌第二泼皮”,是因为除了王老千以外的泼皮,都被他教训过。
现在回想起来,林寡妇觉得事实也许真的像林姿所说的那样。
自从苏季两年前葬身火海,阎王愁堂的生意越来越火,像郝老丈儿子这样的伤者每天都会抬进几个。
林寡妇的医术照比林姿差远了,郝老丈的儿子在她手里能保住一条命就不错了。
郝老丈七代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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