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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能有那样的荣幸。他的父亲是我们军中的一位勇士。”
“见到你很高兴,”朗塞史仍然握着他的手不放,“梅柯文。恕我并不了解你的门第,跟芬杰氏族是同宗的吗?”
“不是的,阁下。我家并非贵族。”
之后是片刻的沉默,就像他们在就扈从的出生贵贱和骑士地位这一组概念作斯文的探讨似的。
“好,”朗塞史阁下打破了沉默,“热烈欢迎你的加盟。费尔。德。莱芮的推荐,比十家贵族的血脉都值价。”
在喝酒的时候,尼尔想到,或许朗塞史的某些扈从并不赞同,不过是出于礼貌什么也没说出口罢了。
“告诉我,朗塞史阁下,”费尔在烤面包片上桌的时候说道,“我很少听说你那位大名鼎鼎的伯父的事迹。他到底是怎么发现鄱堤的?”
两位骑士接下来又谈论了一些别的事。扈从们则相安无事,只安安静静地喝酒。朗塞史的部下大都很能喝。不过尼尔按自己一贯的作风,并未多沾。
在两人交谈的间隙,尼尔轻拍了一下他雇主的肩膀。
“费尔阁下,我去查看一下马匹,”他说,“阿岚和阿阳可能刚上岸不太习惯。”
费尔些微怀疑地看了看他,微笑道:“那去吧。快去快回。”
两匹马状态良好,尼尔知道不会出什么差错。但同时尼尔也清楚,街头某处,那个大块头的蓝眼寒沙人,还有另外两个寒沙扈从,正翘首等待他的到来。
第四章 见习修道士(1)
埃斯帕在“暴君”的怀抱中醒来,耳旁传来惬意的乐曲声—啄木鸟在噔噔敲击,百灵鸟在啾啾啼鸣,蝉虫合奏亦错落有致此起彼伏。他睡在一张狭长的木质平台上,揉揉眼睛同梦境道别,然后谨慎地坐起身来。黎明已至。
一阵风飒飒吹过“暴君”,铁橡树上那些古老庞大的枝干叽叽嘎嘎,而嫩枝条更是乱颤得厉害,一些叶片儿在碰撞磨砺中差点儿失了碧绿与清香。
埃斯帕听到魔鬼在嘶叫。他斜着身子从栖身处眺望远方低地,瞧见两匹坐骑仍在前夜安置之处,安然无恙,虽然它们在远方看起来并不比狗大多少。
在埃斯帕舒展筋骨准备下去时,啄木鸟又噔噔了起来。今晨他特意多睡了一会儿。在第一缕阳光斜射进来,森林开始变得嘈杂之前,他喜欢待在树下。这个古朴的寝台是他可以做这件事的为数不多的据点之一,他把这个地方叫做“暴君”。而其他地方,遭受了数世纪的生灵涂炭,经历了数不清的火烧砍伐与瘟疫疾病,至多只剩了一两株这样的铁橡。哪像这里,方圆数里格之地,因为没有遭遇过外敌,株株铁橡都精神抖擞,参天而立。它们古老而巨大,枝与枝、根与根,互相交错纠缠,构筑了一个独立的世界。甚至连人亦可以在这里过完一生,渴了便喝苔上凝结的甘露,饿了便吃唾手可得的香菇,松鼠也不错,还有不会飞的鹌鹑,它们总是躲藏在粗壮的枝干后窥探。
下面的世界—人类和瑟夫莱的世界—根本不会在乎这个地方。
埃斯帕相信这一点。在他还是孩子时,当他发现这块地方并且筑成了他的第一个寝台时,他曾想,或许自己可以在这里生活。
但即便是铁橡也可能被砍伐或者烧毁。即便是长生不老的人,也可能丧命在某个饥饿的木炭工手里,或者因某个贵族的一时性起而遇害。当他还是孩子时就十分清楚这一点。他这半生只哭过不多的几次,当他知道他得去做一个御林看守时,是其中的一次。
国王的御林看守,哼!
旅店里那个举剑的男孩,至少在态度上并没错。国王一年也不过只来狩猎一两次而已。这是埃斯帕的森林,他要保护的是他自己的森林。
然而,这里却有什么不对劲的事在发生。瑟夫莱是骗子,没错,不能相信。不过如果他们确实穿越了森林,那么可以用一个很好的理由来解释—森林里缺少光照,并且岩洞无数,而瑟夫莱的习性人所共知,他们从不轻易踏入阳光。
虽然不情愿,但他还是得动身下去。铁橡的枝条压得很低,因为太多太重,都垂到了湿润的地面,那里有粗大的根蜿蜒交错,跟迷宫一般。
这是埃斯帕称其“暴君”的原因。在这些厚密的枝桠下,没有任何的绿色植物可以生存,除了苔藓和蕨类。
不过,齐踝深的橡木果可以让麋与鹿生存下来。而野生斑虎则靠捕猎它们为生,这类斑虎个头较小,只不过是寻常花猫的三倍。在仙兔山里,尚有狮子存活,这里也有一些黑豹。但它们从不来打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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