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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将我暴尸荒野。”
总是这样,明知不好回答,也总希望得到答案。
沈如看着他,给出的答案不由让人沉思。他说:“你死了,尸骨我为你收殓。若是没死却败了,我沈如养着你。连同你所养的那些兔子,连同将来你会为之倾心的姑娘。我沈如一直养着你们。”
“倒是为难你了。”王子年低头苦笑。可是,这世上哪有姑娘可以让他付之倾心,可以得他怜惜。女子总是柔弱的。便连那巾帼英雄般的杳夫人,不也最后落得如此凄凉的境地,不得泪眼涟涟。做大事者,不能被儿女情事所缠身。这样的情爱,他不要,要不起,更要不得。
见王子年一直低着头不说话,沈如看向鸣泱,挥了挥手。鸣泱恭敬离开,将门严严实实地关上。
听见关门声,王子年抬起头,却见沈如离开座位站在了自己的身前,眉头微皱,不知在想些什么。可是下一秒,脸上忽然觉得微凉,人皮面具已经被拿开放在了桌上。然后,他听见沈如冷冷的声音。“在我府上,你戴着这张脸做什么?”
“自然是防人,你也知道你府上有多少眼线在。”王子年摸摸脸颊,有些不耐。天以为他有多喜欢戴那玩意儿吗,人皮面具这东西做得密不透风的,整张脸闷在下面很不舒服。若非为了怕被认出,他绝不戴这玩意儿。
“可是我不喜欢这张脸。”
沈如的强势,王子年并非第一次知道。自小,他喜欢的便是喜欢的,厌恶的任谁说来都不愿意见着影子。所以,才一次一次地把自己的命交给他。似乎,天不可靠,地不可靠,唯有他才是可靠。可是这一次,为何那么强烈地感觉到他的不悦?也许,是他认为自己不够信任他。许久,他算是自以为明白了沈如的不悦,无奈地解释道:“阿如,并非我不信任你府里的人,只是这里人多眼杂,难保没有宫里的眼线。我,不想被人认出身份。”
他说着涎着脸上去,自然地抱住身前的这个人,头埋在他的肩颈处,呼出的气自然暖暖地熏在他的脖颈上:“阿如,你说那个人何时会来京城。”
被拥抱住的这个人无奈叹气:“探子说,五日后那个人便携西京侯进京了。”
“西京侯?”松开手,王子年挑了挑眉,若有所思,却明显忽略掉了身前那人耳朵上的红,“那个人……很好,看样子我这几天是该准备给他的厚礼了。”
“什么厚礼。”沈如问。
“我的这份厚礼,还希望丞相大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阿如,我要开一间酒楼,或者说……”他笑嘻嘻地倾身向前,附在他耳边轻吐兰气,柔嫩的唇瓣微微触碰到同样柔嫩的肌体上,微热的,也是滚烫的,“或者说是一间妓院。”他说完站直身子,抱起兔子就要离开,又突然回首微笑。那一瞬间,便不是倾国倾城的容颜,也灿烂过千山万岁的繁花。“阿如,你的身子……我是说,比起我,你的身子倒是越来越健硕了。方才抱你的那一下,倒让我心动不少,只可惜我并非女儿身,不然今夜定要共赴巫山!”模样是巧笑连连的,说的却是轻佻的话语。
王子年方才走出从外面将门关上,沈如蓦地捂住了脸,只余一声长叹。
☆、第三章 识得(1)
沈如没有想到,王子年说要在近日内为那人准备厚礼,当真在第二日开始忙里忙外奔波起来,这一忙便有三日不见他回相府休息。这日,沈如从宫中朝圣回来,轿子经过东街的牌坊处,忽听外边有人议论纷纷,其间偶有王子年的名字,他皱眉,敲了敲轿门让人停下轿来。别是那个人惹出什么乱子来。
“请问这位乡亲,你们方才可是在说有位王姓公子买下了城东的那座凶宅?”
被问话的乡亲不认得身前的人是当朝丞相,只当是一般富贵人家的公子哥,故而也不在意张口就来:“是啊,那位王公子听说长相极美,普天之下没人能及,不过也不知是傻子还是呆子,愣是花大价钱买下前面的那座凶宅,说什么要开一间酒楼。”话语间藏不住鄙夷,“而且,还听说啊,这位王公子现在就住在丞相家,似乎是丞相大人的娈臣。”
听见这话,沈如身后的随扈全都白了脸,鸣泱更是捏紧拳头上前想要动手。谁知,当事人似乎并不在意,摆了摆手,眸光淡然。
那乡亲也是个没眼力的人,啧啧舌又道:“不过,听见过那王公子的人说啊,那位公子当真是漂亮,也不知开了这间酒楼后会不会挂牌当个堂倌儿。”说着还意犹未尽地嗯哼了几声。
沈如皱眉,眼前那乡亲突然大叫,却见一臃肿妇人恶狠狠地拧住他的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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