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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床”作“睡具”解,某某某某诗里不也如此如此吗?于是大伙儿争得面红耳赤,不亦乐乎。可终归还是“于事无补费精神”,有理却不能服人。
笨心眼想想,又何必庸人自我相扰呢?“床”过去可睡,今天仍在睡,李白老先生不是因为思乡心切,夜不成寐,神情恍惚之中产生了错觉,才把“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的吗?安坐在“坐床”上,或者漫步于“井栏”前,头脑一清二楚的,又何至于对月光生“疑”呢?--看,问题简单得几乎不要牺牲一个大脑细胞,连愚拙如我者都能化解得如此通达,又何至于愁眉苦脸,故作高深地强作解人呢?
突然想到《*》作者的考证。据说已有不下几十人有幸入选了,而且也无一例外地都有着大量间接的旁证,与“床”的多种解法一样,说谁像谁;又据说近期又要有几本专著面世,又要有《*》的新作者被考证出世了。我突发奇想,如果本人公然说一声“《*》的作者就是我”,也说不定有人能写出一本书来加以证实呢!
看巩俐那个去
电影《画魂》尚未公映,舆论已把该片炒得火爆滚烫,如那刚出炉的烤山芋了。
看《画魂》看什么?
看大画家潘玉良?潘玉良坎坷辉煌的一生早已是书也出过,电视也已演过,似乎至今已觉不新鲜了。
看大影星巩俐?巩俐的“他奶奶”、“秋菊”、“七姨太”以及那赚了百万的“美的”广告,似乎也不过如此而已。
且慢,《画魂》里有那个--“巩俐的艺术*镜头首次在本片中暴露”--广告宣传,郑重隆重,似乎这是巩俐的最新也是最后的艺术绝招了,不看,可就再也看不到了;不看,你以后还能看什么?口味别刁得让导演去上吊!
电影靠“首次那个”叫座,够悲壮的!
观众靠“首次那个”刺激,也够悲壮的!
巩俐的天才表演艺术被“广而告之”得只剩下了“首次那个”,更够悲壮的!
但人们还是要看《画魂》的,因为那里除了“首次那个”之外,还有潘玉良的艺魂英魂民族魂,还有巩俐的天皇巨星的艺术创造。
精明的广告,可别帮了巩的倒忙!
《淮海文化报》 。 想看书来
道是反常却有情
对男女双方地位、相貌、年龄诸条件悬殊甚大、极不般配的婚姻,人们往往冷眼相看,以为是反常的现象。孰不知“道是反常却有情”,往往正是这种外表看来极不般配的夫妻之间,所维系的才是男女间最纯真的爱情。
记得20年前,县城里有个二十岁的小伙子,谈了一个比他大九岁的农村户口的对象。于是轩然大波,远近冲击。小伙子被亲友禁闭捆绑打骂,甚至长辈跪下乞求,都无济于事,小伙子最终还是与那长他九岁的姑娘结了婚。如今多少年过去了,两 人依然如胶似漆,恩爱有加。生活中,还有那些高干的千金找了寻常百姓的子弟,大学生找了普通的工人,高女嫁了个矮男,俊男找了个“没皮”的……诸如此类不可思议、不能般配的婚姻,常常是人们茶余饭后的揶揄耻笑的对象,但最终能经得住时间和生活考验的,也常常是这些外表看来绝不“美满”的夫妻。个中道理并不复杂,因为他们当初在选择对方时,早把那些地位、相貌、年龄诸条件抛到了九霄云外,所看重的只是能否“情投意合”而已。这样的结合,还怕生活中的什么坎坷磨难吗?爱的真谛,也正在这里吧!古往今来,人们赞颂讴歌的不也正是这种“爱情至上”的婚姻吗?只是它出现在文学作品里,人们乐于接受,而一旦发生在现实生活里,人们又嗤之以鼻罢了。这与“叶公好龙”,犯的可是同一个毛病啊!
相反的,双方各项条件都十分般配,如俗话所说是“天生地造一对”的夫妻,整日里过得疙疙瘩瘩,甚至反目为仇、不欢而散的例子,生活中也不鲜见。人们又常常会对此发出百思不得其解的唏嘘叹息:“这么好的一对,怎么会弄成这样!”看那双方或门当户对,或郎才女貌,珠联璧合,天作之美,简直无懈可击。但也正因为双方在选择的时候,注重的只是门第才貌等外在的东西,而忽视了内在情感是否契合,所以在时间老人的挑剔的眼光下,外在的东西终于失去魅力,而那本已脆弱的感情纽带也就难免随之断裂,整个婚姻便犹如建筑在沙滩上的华楼丽厦,难以维持多少时日了。
罂粟的花美丽娇艳,但结出的是毒果;小麦的花呢,似有若无,不堪一赏,但果实却是实在而富有价值的。
《淮海经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