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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部分(第3/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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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从他呱呱坠地始,听说产婆在他光秃秃的屁股打了一掌,他才哇地哭出了声之时,接生妇已经是这样对他下了断论:“这孩子血腥味很重。”

大家今天看到他那躁郁的样子,也听说过他身经百战(他不能够算是个战无不胜的人,所以一层一层的打上来,一种功夫一种功夫的习有所成,更是艰辛不易,实力非凡),当然都无有不同意这句话的。

就连武林中人也认为他是一个血腥味过重的男子。

其实不然。

至少他自己就不认同。

他是常常与人战斗。他只能在战斗中求长进、精进,他当然也杀过人,但实际上,他杀人不算多。

——比起一般杀人为乐、嗜血为雄的武林人,他杀人已算是极少的。

他相貌虽然凶悍,但却很少把人恨到要杀了他的地步。一般敌人,他只要把对方打倒了、击败了,就已泄了愤。

他脾气虽然暴躁,但他很少躁烈得非要夺去一个活生生的人之性命不可。一般他不喜欢、憎恶的人,他只把对方教训一顿、吃点苦头,只要对方知道骇怕、或向他认输,他通常就此算了。

他不算太血腥。

他好战。

好胜。

好斗——但不算嗜血。

终归一句:他是好出风头。

不过,可能人人都认为他身上“血腥味很重”,而他也以浑身能逼出一股:“侵人的杀气”为荣,所以,也觉得自己是个“血腥汉子”。

——这样想,可以使他觉得自重,至少很威风。

他喜欢威风。

他做人的目的,不外是希望有一天自己能威威风风。

威风八面,就是他人生目标和取向。

其实,近年来,尤其是与惊涛书生一战后,他身上的“天竺神油”味,远浓于血腥味。

是以,他也给人称作“神油爷爷”,而不是“血腥汉子”。

但他仍希望自己是个“血腥汉子”。

——仿佛,一个双手染满血腥的男人,才能算是个真正的汉子。

一个真正的汉子,自己得要流汗,敌人得要流血。

是的。

敌人得要流血。

一定要流血。

他要杀死他(们)。

他已没有别的选择。

他一定要杀死他。

他一定要他流血。

他长途跋涉、风尘仆仆,好不容易才因“大四喜”提供情报而捎上了这行人,这次,他决不放过。

他年纪己大。

他不能功败垂成。

他再也不能让挡着他光明前程的人活下去再碍着他的路。

他一定要消除这个障碍,博取相爷的信重。

这是他的头号大敌。

他虽然跟他并没有私仇,但他非杀他不可,他跟他好像天生就不能并存似的。

——不然,就是生死之交。

——否则,便是死敌。

你死我亡之敌。

叶云灭心目中的敌人,当然就是王小石。

可是,他该怎样格杀王小石呢?

他亲眼目睹过王小石在“别野别墅”胁持蔡京直至闯出“西苑”那一幕。

他虽然没有真正跟这个人交过手,但已可从而揣测对方的实力。

但他没有因此而骇怕。

他反而觉得奋亢。

每次要遇上大事、高手和重大决战的时候,他都会奋亢莫名。

这种时候,通常他都会特别需要女人。

可是他每逢这种重大关头,他都特别自制,其原因有三:一、他不大成,也不大能。

“成”和“能”,对一个男人是很重要的事。他虽然武功高强,而且还非常血腥,但做那种事儿,他十分勉强,有时不成,甚至大多数时候都不能够。

二、他坚信:精气一泄,他的元气就会打了折扣,而且,杀气顿消,功力也不够精纯了。在这种节骨眼上,遇上高手,他的精神元气,总要省着点用。

三、他不大愿意去勉强女人和他干那种事,因为勉强也没用,他一急就更用不上了;女人也不大愿意主动跟他干那回事,这样一来,只好召妓,那就更力不从心了;妓女嫌他没好样的,也不算多金,身上且有药油味,刺鼻呛喉得紧;他也嫌妓女脏:往一个洞里就塞进去,抽抽送送就了事,事后他也觉恶心,何况多也无能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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