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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娘家人的。”
说完轻轻挥了挥手,花鸢将钱袋收进袖子里,这才磕头退了出去。
当天下午,叶茉带着花鸢和夕涧就去了城外的别庄,当真留了寻梦、何依二人在家里生气懊恼。
……
程齐礼的别庄建在黎阳城西方向,十数里位置的芦苇荡上。沿着乌水江的分流湖泊圈成的庭院,主楼高四层,沿用的是近年皇都流行的建筑风格。
进门便看见一尊石雕的貔貅,叶茉每次见着这个传说中没有屁/眼儿的神兽都蛋疼无比。偏偏程齐礼还让它蹲在大门口,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说他爱财他还受用无比,淡定的来一句,“我也就这么一个爱好了,闲来无事赚赚钱当是修养身心。”
蛋疼蛋疼很蛋疼。
再进去是一个桃花坞,入庄的唯一一条陆路便在这里曲径延伸,铺着打磨光滑的碎圆石,两边是粉红纷飞的桃花。当然,进门种桃花这等歪把子也只有叶茉想得出来。
守庄的是位从程府退下来的老佣人,一边使着人将车上的行李往下头搬,一边勾腰与叶茉道,“少爷在湖上。”
叶茉点头轻笑,让花鸢她们将东西拿去她住的屋里,自己则饶过长廊,往院子后头的天然湖泊走去。
这时候已经接近傍晚,三月虽正是和煦温婉时,可到了傍晚仍还有很重的湿气。叶茉自栽满莲藕的水田下去,往建在湖上的望台走去。
远远听见一阵哗啦啦的耍水声,清澈的水下有一个敏捷的影子在来回穿梭,如同一条狡黠的蛟龙,自在滑翔。
唔,又在这时候游泳。
……
39
……》
斜阳西下,余晖将天地相交的地平线映照得格外红火,就似一位酒后酣醉了的姑娘,叫霞云烧红了脸颊。清澈透亮的水波,在夕阳映照之下泛出粼粼波光,一圈挨着一圈,如同白玉蛟龙身上的洁白鳞片。
叶茉刚走到望台边,就只看见一个身影飞快的自水下游过,眨眼功夫便已去了五米开外。她也不叫他,只顺了裙摆安静的在木板台上坐定。知道他肯定在独自生着闷气,先还是不打扰他的好。
见他那身儿做工精细的锦袍被乱七八糟的扔在地上,顺手便取过来放在膝盖上,然后不紧不慢的叠了起来。动作自然娴熟,如同是做过许多年了,此时不过是和过去每一次时候一样。
程齐礼透过浮动的水波看向上头的人,她今日穿了件淡紫色的裙子,上面是同色的小夹袄,银白色的吊穗轻垂在胸前,脖子上戴的是他去年送她的黑玛瑙串儿。
此时,她正专注的叠着手上的袍子,头微垂下去,露出小截白净精细的颈子。一缕青丝自鬓边滑下,如丝绸般湿滑的头发扫在手背上,似一只调皮捣蛋的精灵。他突然很想上前去,将那束黑发抓进手里,缠绕进指间。
心情无端变得烦躁异常,为什么随着时间的推移,他非但没有觉得疲倦厌烦,反而还在加深着心底的依恋和贪婪。
尤其是当他在越陷越深的时候,她却能一脸无所谓的与旁的人说笑完全不当他一会儿事儿,这样的认知让他很不爽。不是说永远都只爱他的吗,这不过是换了个身体换了个地方再过去了十年,女人真他妈的善变。
脑子里又浮现出那日她与福家那小屁孩儿谈笑风生的样子,还笑得那么开心,光天化日之下是要置他这个正牌的老公于何地。
这几天他一直待在别庄里,原本以为放松一下能舒缓舒缓心情,哪知每当一想起那天的事,就窒息岔气想狂扁人一顿,这般热血实在不符合他成熟内敛的男人作风。
不过,我们程小爷脑补自愈的能力向来彪悍过常人。一夜辗转无眠之后,程小爷顶着熊猫眼在骄魅的阳光下顿悟了。
爷如今正是青春激昂荷尔蒙过剩的年纪,就算有再强大的精神力,面对身体发育这个自然守恒的规律之时也只能束手无策。
嗯,是的,让爷愤青激动的是这个身体,和他英明神武的灵魂核心没有半毛钱关系。
要知道,他还是个孩子,我们不能责备他。
不得不承认,这厮是越活越回去了,一天幼稚过一天。
于是,程小爷很爽快的承认了自己吃醋的事实,然后还非常理直气壮的耍起了小动作来。瞧,他要发飙了。
叶茉终于将手中的袍子叠得规规整整四四方方,侧身小心翼翼的平放到身旁的木板上,生怕一不小心就毁了自己的劳动成果一般。
瞧着那锦缎的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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