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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庆后崇拜毛泽东,他把毛泽东思想运用到企业的营销、管理、纠纷之中,这给对我们的企业管理带来了全新的经验。靠“市场”文化与拜金主义、等价交换是处理不好劳资、员工与企业的关系的,人的追求不是等价交换,而是个人的成就感,幸福感,归属感——也就是社会学研究里说的人的生存、安全、荣誉的需求。娃哈哈就是无可争议的例子。
宗庆后的眼泪
汶川地震发生以后,娃哈哈几次捐款、捐物。其中有一次通过中国扶贫基金会为灾区学校重建捐了400万,基金会与中央电视台教育频道,凤凰卫视等媒体共同搞了一个赈灾晚会,邀请宗庆后到北京参加仪式,我与宗庆后一起到现场。
现场第一个环节是有一些表演,其中有几个从残垣中被救出来的学生详细叙述学校倒塌,老师与同学没有被救出来,宗庆后听的泪流满面。
娃哈哈在此之前已经为震灾捐了两次了,有记者过来采访他,宗庆后拿着餐巾纸不停地擦眼泪,记者说宗总,您有什么话说吗?——宗庆后哽咽难语,拿餐巾纸遮着眼睛,一句话没有说出来。记者只得圆场说:宗总面对灾区的灾难感到非常痛惜,泣不成声,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体现了他很真挚的感情。
事实上宗庆后的眼泪有一半为了“同情”而流,有一半是为了自己感情的渲泄。这话讲给宗庆后怕他不爱听的,他心中有柔软的一面,最敏感的一处则是由于被强大的对手不断的借事*,虽然作为一个行事率性的人来讲问心无愧,但是面对无中生有的谴责则委屈万分。他只能摆出最从容坦然的模样来面对,而内心里则被磨的吃痛不住。他本人身处“困境”与“无助”的境况已经一年多了。多少次午夜梦回,点上一根烟,独自一人思前想后,到了工作时间还要撑住,给员工打气。娃哈哈对抗达能是全国、全员作战的,如果老板自己撑不住的话,士气一泄,大家没有了劲头,就只能等着吃败仗了。
达娃之争曝光最初,宗庆后跑到中央电视台认罪,说“我欺骗了政府,而且是用串谋方式欺骗来的”。他是讲理的,当初他答应把商标转让给外方,十年之后他不否认。十年之后他不肯把商标给外方了,跟外方打官司,他就先把头砍下来认罪,他不肯装孙子说因为国家不允许,当年根本没有商标转让这回事。虽然我身为律师在旁边出主意,说宗总你在媒体上这么说不对,应该怎么怎么讲更容易澄清事实;但是从个人的角度,我则就是看了他在中央电视台倔强地认罪,我就认为这个企业家是一个值得尽心尽力去帮助的人,这是一个堪称正直的人。
从北京回到杭州,灾区孤儿的困境与无助使宗庆后无法释怀。过了没几天,我看到报道说娃哈哈申请集体领养500名地震孤儿,负责其从小学到大学的所有生活、学习费用,直至其具备独立生活能力。
娃哈哈花落娃哈哈
达娃之争的结局终究要由法律战场来决定。
到此我已可以揭示达娃之争结局了:在斯德哥尔摩仲裁还没有开始排期开庭的时候,中国司法程序已经将近结束,把达娃之争的关键问题审理清楚了;同时斯德哥尔摩应达能的“申请”,也已对案件提前表态。
2008年8月4日,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宣判,终审裁决娃哈哈商标属于娃哈哈集团所有。这一天也就是上文记载潍坊庭审的日子。
事实上杭州仲裁委员会早在一年前就已对商标归属作出裁决,但达能方面要求撤销仲裁裁决,经人民法院两审,达能这个申请被驳回了。这意味着商标最终确定为娃哈哈集团所有。但是这个并不是说娃哈哈集团“争得了”、或者“赢回了”商标,而是娃哈哈通过仲裁、诉讼这种形式,确认了商标权。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长签字的娃哈哈商标注册证上面,一直以来署的是娃哈哈集团的名字,娃哈哈商标从未旁落他人之手。
事实上引发商标之争的那个血馒头,说来竟是商标局这个行政机关的办事方式。当年达娃商标转让向国家商标局报批,根据国家工商管理总局行政规章的明文规定,不应批准;如果商标局按法律办事,给一个正式的书面文件也就是了。
但是商标局就非要打电话通知,不依法发出书面文件。
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应该按照程序,给当事人出具正式、书面的东西,但是当事人要求出具,主办机关就是不肯。这个现象到现在也没有消除,而且这种事件就不断地发生在深圳、北京这些大城市。目前这些大城市的行政机关,出于各种考虑,在做出一些决定时,经常不书面回复当事人的申请,而是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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