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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事实。
“孙二柱,李小姐既然曾在你的货箱里见过这支发簪,也就是说这支发簪是你的。为什么否认见过这支发簪?别告诉我这支发簪太便宜,便宜到你连看都不想看一眼!”冷哼一声,孙福堂嘲讽的问道。他在心里几乎已经将这个人和杀人凶手画间上了等号。
孙二柱脸色苍白,他脑子又不笨,虽然人家查案查到了什么他不知道,但拿出发簪审问自已,这支发簪肯定就和案件有关,自已若是不能合理解释这个问题,这些人就绝不可能放过自已。
“这,发簪的样子都差不多,这一支未必就是我的那一支。”承认是惹祸上身,否认又难以自圆其说,孙二柱眼珠连转,终于憋出这么一个不是理由的理由。
还真是个问题。
这只是一支非常普通的玉簪,上面并没有刻谁的名字,之前仔细看过的人只有李茹男一个,依她的口供把孙二柱列为嫌疑没问题,但因此认定一定是他的,未免就牵强了些。
………【第二百六十七章 刑讯】………
“刁民!在我面前还敢花言狡辩!来人!”陈万仁猛地一拍桌子大声叫道——一个小小的货郎敢在自已面前撒谎,把自已当成那些七老八十,愚昧糊涂的乡下老农民吗?老虎不发威,当我是病猫,要是不让你尝尝厉害,你也不知道马王爷三只眼!
门外守着的两名陈府家丁闻声马上冲了进来,这两个人是从十几名家丁中特别挑选出来的,膀大腰圆,横肉满脸,袖子高挽直到肘弯,露出棒槌一般粗壮结实的手臂。
“给我教训一下儿这个不知死活的家伙。”陈万仁吩咐道。
“是!”
吃着陈家的饭,就得听陈家的话,陈家花钱养活他们这些人,就是让他们做这种粗活的,东家让他们往东,他们就不能往西,东家叫他们打狗,他们就不敢去骂鸡,陈万仁吩咐下来,两名家丁马上动手,一个象拎小鸡一般把五花大绑的孙二柱拎起来,另一个则抡起巴掌左右开弓,嘴巴象不要钱似的落在孙二柱脸上。
“啪,啪,啪,啪”,家丁是干什么的?不劳不做,吃的就是这一碗饭,每天除当班站岗,巡经守夜外,就是打拳踢腿,抛石锁,打沙袋,虽大多半路出家,练得又是最粗浅的笨功夫,一辈子也成不了高手,但扇一个被绑得象只粽子且又被人抓住胳膊连动也动不了一下儿的普通人,那还不是掌掌到肉,毫不含糊?
和刚才的挨打不同,那时孙二柱还可以双手抱头,蜷缩起来,以尽量减轻受到的伤害,而现在,他却是连半点儿防御的动作都做不出来,嘴角再一次破裂,鲜血又流了下来,没过多久,他的脸已经肿得连五官都变了形,但孙二柱却咬牙忍着,一声也不吭。
李茹男不忍的把脸扭向一边,她虽然气这个孙二柱不说实话,证据面前还要狡辩抵赖,负隅顽抗,但她终究是一个女人,眼见一个眉清目秀的小伙子一转眼就被人打的不成人形,不由得生出恻隐之心。
孙福堂则是面无表情,审问犯人就是这样,所谓人是苦虫,不打不招,那些做奸犯科的罪犯有几个不是穷凶极恶的死硬分子?跟那些人柔声细语的讲道理,哪辈子才能把案子破了!扇耳光,这种程度的用刑不过是小儿科,回到兴隆县警察局的审讯室,什么老虎凳,辣椒水,夹棍,烙铁,哪一样不比这个更狠更毒?司空见惯,自然不会把这当成一回事儿。
他为什么要这么强撑着呢?
望着孙二柱紧紧咬住的牙关,还有眼中执拗的眼神,我知道孙二柱没那么容易松口。
对于孙二柱是不是杀害胖丫的真凶,我是有一点怀疑的,胖丫是颈骨被扭断致死,手法干净利落,没有半点拖泥带水,由此可以推断,凶手必定是一位功夫高手,因为单靠力气大扭断颈骨不难,难的是手法如此利落,没有练过的人是很难做到的,换言之,孙二柱若真是凶手,以他的身手,会那么容易被陈家人抓回来?
当然,我也不认为孙二柱和这个案件无关,首先,那支发簪看情形应该是他的,既然出现在凶案现场,他就摆脱不了嫌疑;其次,他曾经进过陈家,对陈家的环境有一定的了解;另外,时间证据对他也不利,到雾灵山庄的当天晚上陈家就发生命案,而张老汉一家只能证明孙二柱当晚是住在他家,却不能证明凌晨两点到五点之间,他有没有离开张家去陈家犯案。所以,这也是我在发现发簪以后将情况告知警方的理由,因为不管他是不是真凶,他都必须给出一个发簪出现在那里的理由。
孙二柱在来时路上曾经说过,那支发簪是他打算送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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