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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是气若游丝的伍长忽然捏住年轻骑卒的胳膊,断断续续说道:“前两年老子就知道你小子念过书,当时问你为啥不去做一个生长在太平地方的读书人,非要和咱们这种斗大的字不认识一箩筐的莽夫一起把脑袋栓在裤腰带上?你没有回答我,今天老子再问你一次,你还不说?”
年轻骑卒一直竭力忍住的眼泪总算是忍不住,大颗大颗的滚落在草地上,他沙哑着嗓子说道:“我爹给我取名太平,便是希望我一辈子都太平,可我真太平长到了及冠之后,我便想着这太平是谁给的,圣贤书上说不清楚,我便来这里找。”
伍长艰难咧嘴问道:“那找到了么?”
名字取了太平两个字的年轻骑卒点点头,笑着说道:“太平都是咱们给的,不关圣贤书的事情,才入伍那两年觉着这当兵的都对读书人有偏见,这当过几年兵之后,还真觉着是这样,归根结底,就是读书人关心的庙堂大事太高了,咱们太矮了,等我要是能走出这北丈原,我就好好给你们多写几首诗,不过文采不够,上不得台面,比不上陵安那些一字千金的大诗人,不过总归比你说的那些荤话要好出不少。”
说完这句话的年轻骑卒下意思去看自己这位伍长,却是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已经闭上了眼睛。
他心里五味杂陈,这守太平之人哪里能得见太平啊。
第九十四章 半句诗
有三百骑镇北边军残部收拾完袍泽尸体之后第二日清晨便再度启程,不过这番启程便是直直往南下去了,毕竟当初这两千骑入北丈原时便走的有些深了,如今这个时候在只剩下三百骑的情况下若是继续在此逗留,后果必定十分严重。
那名叫做周太平年轻骑卒因为一伍四人都已经战死,便顺理成章的成为了新伍长,由着一位仅存的高大校尉领着南下。
不过这三百人进行重组之时,编制尚未改变,只不过这人数要少出不少,就比如周太平这一伍,便只剩下他一个人而已。
清晨时分,草原上露水不少,周太平的裤脚被沾湿不少,胯下这匹皮毛通体都是漆黑的战马虽说神俊,但禁不住昨日的一番厮杀,现在尽显疲态,只不过大楚战马驯养极为严苛,虽说面对着肥美的牧草,倒是也没有一匹马低下头去食草。
周太平走在这三百人最末尾,和一位身材高大的袍泽负责断后,若是发现追兵,毫无疑问,他们两人会死的很快,只不过这生死一说放在镇北边军当中完全也不必如何担忧,因为能够被挑选进镇北边军的士卒,毫无疑问都是这整个大楚最精锐的士卒。只不过真到了这要决定生死的时候,毕竟也不能草率,校尉抽签抽出了那位身材高大的骑卒之后,还有一人还没来得及抽,周太平便自告奋勇,那校尉眼神复杂的看了他几眼之后,最后眼中疑惑倒是全部转化成了欣慰。
没有将军不爱好兵的。
行过十里之后,三百骑停下整顿,这时才能让胯下战马进食,周太平走过几步,靠近那名身材高大的袍泽,轻声问道:“我叫周太平,你叫什么名字?”
那名骑卒嘿嘿一笑,爽朗说道:“袁安,陵安人。”
周太平轻声道:“我叫周太平,燕州人,看你这身材,倒是不用说都知道是北地男儿,只是既然是陵安人,不好好待在那座巨城当中安稳过日子,出来做什么?”
袁安没有去回答这个问题,只是反问道:“那你为啥当兵?”
不等周太平说话,袁安自顾自说道:“小时候陵安城里那些说书先生总喜欢讲一些剑仙之类的事情,我不喜欢听,只喜欢听他们讲那些大将军保家卫国的那一段,等到长大之后便头脑发热当了兵,其实我家里不错,有一个不小的布庄。当时出来从军的时候,娘死死拽住我不让我来,差点被我爹几棍子把腿打断了,依着我爹的话来讲,我从军这件事算是这辈子做的最对的一个决定,只是娘就一点都不觉得是这样,她只盼着我长大之后娶妻生子,然后老老实实接手我爹的布庄。”
周太平感慨笑道:“有一份家业放着,这出来打拼总是有些牵挂,做生意觉得没了兴趣尚且可以抽身,不过咱们选的这路子,可不是说抽身就能抽身的。”
袁安咧嘴一笑,“我知道,书上老说什么天子守国门,君主死社稷。这皇帝老爷都能守住疆土不让半分,咱们这些当兵的就更应该如此了,再说了,这死不死的也说不清楚,当兵哪能说死了,那些大将军哪一个不是尸山血海爬出来的,他们能成大将军,咱们也能成。”
周太平平淡道:“做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