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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当然同意!一百个一千个同意!!有病才会不同意!!!
她豪迈地大袖一挥,感叹道:“金小姐不愧商贾大户出身,心思细密。老身吃点亏,就照金小姐的意思吧。”
作者有话要说:周末大家都出去玩了么,都没人搭理俺,蹲墙角挠墙,默默滴忧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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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杯盏间,冤家初聚首(上) 。。。
傅遥山,男,二十二岁,礼部尚书傅愈的第三子。晓诗词,通音律,喜好品茶美食,衣饰讲究,是个颇为追求生活品味的高干子弟。
其实就是个不学无术的败家子!
盛羽听着大师兄报来的消息,心里下了定论。
以她前世纵横金闪闪佳缘网,且相亲无数的丰富经验判断,这种贵公子肩不能挑,手不能扛,文站不了朝堂,武上不了战场,只会吟风弄月悲秋伤春,见个还算周正的女人就扔首情诗,典型不事生产的啃老一族。
金家肉粽子的口味着实不咋地。
齐柯问她,“小羽打算几时上傅家说亲?”
“上门说亲?”盛羽严肃道:“齐师兄,我像这么寻常的媒婆么?”
齐柯认真打量她几眼,讷讷道:“不,不太像,你比较年轻。”
盛羽囧,无语地看看他,“算你狠。”转身进了屋。
*** ***
三月初七,宜嫁娶,破土,修照,开市,反正是个好日子。
盛羽前一晚收到消息贩子大师兄的报讯,知道傅遥山每逢初七都会去天烟楼喝茶。
她早早梳洗好,取了点锅底灰和妆粉匀在一起,将脸手都涂得黑黄些,接着又用黛石描粗了眉毛,再束起长发换上青衫,扮成一个土兮兮的小书生。
对着朦胧的铜镜朦胧地照了半响,盛羽觉得似乎哪里有些不妥,可是铜境太朦胧了,搞得她的感觉也像隔靴搔痒似的相当朦胧。
盛羽凝眉想了半天,终于瞧到眉间那点朱砂胎记,猛一拍额,方才恍然大悟——这个记号太明显了,为防日后有不必要的麻烦,一定得遮去才是。
她翻箱倒柜,找出一条锦穗织成的额带,将它系在额上。
额带中间的吉纹盘钮正好扣在那点红印上,刚刚遮得一干二净。
盛羽再上下检视一次,终于觉得满意了,这才悠哉哉地去了天烟楼。
天烟楼座落在夙沙城的渺湖边,因楼阁高远,北眺渺湖,南望皇城,风雨来时,满湖雾霭如云如烟而得名,端的是讲究生活品味的文人雅士爱泡常泡的一处胜地
盛羽进了楼里四下一望,呵,果然名不虚传,满座尽是头巾气,生意看来很兴旺。
店大就欺客,尤其欺生客。
小二殷勤地走上前,一边斜眼打量她,一边搭手笑道:“不好意思,公子您今日来晚了,楼里现下客满,没有空座。”
她当然知道没有空座,要的就是没有空座。
大师兄说,傅遥山喜欢独坐,而且非二楼向北的靠窗位不坐,常年穿白衫,吟诗赋词以飞雪公子为名。
这爱好,还真是让人酸得倒牙。
盛羽对小二道:“无妨,我有朋友先到了,不用你招呼,我自己去找他就行了。”也不理小二反应径直上了二楼。
上得二楼,她往窗子靠湖那面一瞧,果然有个白衫男子坐在那里。
他正拿着一盏茶扭头看向窗外,盛羽这个角度看不见他的脸,只见到一头墨玉般的乌发用支白玉簪松松绾住,慵懒未束的发丝便洒了满肩。湖面清风拂来,他白色的衣袂随墨玉黑发轻扬飘动,别有一种遗世独立的风范。
心跳情不自禁漏跳几拍,盛羽有些失神。
呃,这个傅遥山远看确实唬人,看来金家肉粽子也不是太笨嘛。
她定定神,轻咳一声缓步上前。
“这位公子,小弟初来乍到不知天烟楼生意竟如此好,眼下已座无虚席,公子独自一人,可否行个方便让在下拼个桌?”
遗世独立的白衣公子在满窗温润的清风中转过头,盛羽忽然觉得喉头发紧,心如擂鼓。
世上竟有这样的男子。
不是因为他眉目俊秀气质清逸,呃,当然了,他的确是位浊世佳公子,可真正让盛羽心跳加速的是他身上独有一种奇异的气场,混合着温柔和杀机,内敛和张扬,就像一把用上好玉石琢成的锋刃。
金粽子不愧是京城第一商贾的掌上明珠,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小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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