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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症如扫”。他总结自己的心得说:
时珍思之,此乃饥饱劳逸,内伤元气,清阳陷遏,不能上升所致。遂用升麻葛根汤和四君
子汤,加柴胡、苍术,黄芪煎服。服后仍饮酒一二杯助之。其药入腹,则觉清气上行,胸隔爽
快,手足和暖,头目清明,神采迅发,诸症如扫。
——《土当归·发明》校点本第二册,第797 页
李时珍医案多数没有保留下来。这一医案记述相当完整,对疾病的起因、
发展、各种症状、医疗过程,以及最后辨证结果、处方原则、治疗效果,都
一一叙述清楚。由此人们可对李时珍在医疗实践中整个格物穷理的过程有完
整的了解。后代医学家若遇清阳郁遏之症,则可引为借鉴,举一反三,更应
效法他的格物精神。
(二)格物穷理,力戒主观
辨证处方,最忌先人为主,根据一点表面现象就下结论。李时珍结合自
家的临证经验,常对前人留下的医案进行深入的思考,得出独到体会。周密
《野语》记载一则医案说:“临川周推官,平生孱弱,多服丹砂、乌、附药,
晚年发背疽。”经不少医家诊治,都认为患者服丹石过多,应投以解毒药。
表面看来,这一治疗原则是符合常理的。可是久治无效。后来另一位老中医
诊脉说,这是属于阴极证,“正当多服伏火丹砂及三建汤”。先用小剂试验,
继用大剂,三日后用膏敷贴,半月而疮平,先后服三建汤150 服,把病治好
了。根据这一记载,李时珍深思这位老中医的结论为什么同“前诸说异”呢?
领会其中道理说:“盖人之脏腑,禀受殊方,在智者辨阴阳脉症,不以先入
为主。非妙入精微者,不能企止。(《丹砂·发明》校点本第一册,第521
页)李时珍的体会对人们的启发很大。从认识原则上说来,就是要克服主观
成见,遇事从实际出发,深致格物之功,才能”妙入精微”,不落常套。
照常理讲,丹砂不可久服。周推官多服丹砂,晚年发背疽,医家“悉归
罪服丹石”,这不是没有道理的。但忽视患者脏腑之禀赋有差异,一概而论,
不能不事与愿违。李时珍着重指出,药物的五味、四气本性是“一定不变”
的,由于患者“五脏有异”,患病的“四时”不同,应当全面考虑灵活运用。
他说:“甘缓、酸收、苦燥、辛散、咸敛、淡渗,五味之本性,一定而不变
者也。其成补或泻,则因五脏、四时而迭相施用者也。温凉寒热,四气之本
性也,其于五脏补、泻、迹迭相施用也。”(校点本第一册,第75 页)不考
虑五脏、四时差异,只凭四气、五味的常理处方治病,违反格物穷理的基本
原则,不免犯主观主义错误。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一再告诫人们,努
力克服主观主义,遇事“不可一律论”,不只对病症不可一律沦,就是每一
种药物本身,根、茎、花、实,单使、兼用、两用、全用,也大有区别,都
应细心格物。他写道:
本草有单使一件者,如羌活之根,木通之茎, 款冬之花,葶苈之实,胡桐之泪,龙
脑之膏是也。有兼用者,远志、小草、蜀漆、常山之类是也。
有全用者,枸杞、柑菊之类是也。有一物两用者, 当归头、尾,麻黄根、节,赤白伏苓,
牛膝春夏用苗、秋冬用根之类是也。羽毛、鳞介、玉石、水火之属,往往皆然,不可一律论也。
——校点本第一册,第46 页
(三)药物变化无穷,物理亦无穷
李时珍指出,同一种药物,人们对它的性质、效用的认识,在不同的历
史时期,还有很大的不同。古今药物变化无穷,格物亦无穷,时代愈变迁,
愈加显示格物穷理的重要性。《忍冬·发明》写道:“(忍冬)昔人称其治
风、除胀、解痢、逐尸为要药,而后世不复知用;后世称其消肿、散毒、治
疮为要药,而昔人并未言及,乃知古今之理,万变不同,未可一辄论也。”
(校点本第二册,第1235 页)昔人从当时医疗实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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