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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给工作人员拦下来了:“老师坐席往那边走。”
阿肖白面英俊,有些羞涩,普通话不甚标准。戬哥和剑哥都是北京人,戬哥是个体育健将,老爹是北大教授……我知道有人想到杨康了。剑哥外号其实叫“胸肌”,因为某一年暑假剑哥连续两月每天早餐时吃两笼包子然后在健身器材上左右开弓,练出硕大的胸肌两块,他的铺就在门边,经常躺着看书,每天出门大家都拍拍剑哥的胸肌,就像打卡似的。剑哥被摸得受不了了,遂经常夹紧胸脯高喊说:“给钱!给钱!”
我是个安徽来的死小孩,挺土,本着徽州伙计出门学徒的精神,勤于观察他们,最后写了《此间的少年》,从医药分析师转职为作家。
我是个班委。首任班长波哥是年级主任指定的,波哥拉班子的时候又指定我为学习委员,称赞我长得好似“如歌的行板”,我一度颇为自得,代表班里出场年级三次重大舞会,还被班中小美女邀请过跳华尔兹。很多年后我忽然怀疑波哥是在搞我,长得像行板这种东西能好看得了?
宿舍的门牌号是303,开窗对着一片银杏,许多年后我回忆那个宿舍,总是阳光穿透绿色的银杏树叶,风动叶动,光影斑斓在我身上移动,美得一塌糊涂。
北大的生活并没有书中精彩,90%都是自习,对于一个化学系的学生来说,出国的压力从进校的时候就有。每个人都会给自己拟定一个计划表,其中必然包跨大三开始去新东方上托福和GRE班,之前就是玩命地攒绩点,每天吃完饭早早地去教室占座。可惜这些都不是适宜入书的情节,你总不能期待每次自习都和穆念慈或者王语嫣坐邻桌,于是有关自习的篇章被我大大压缩了。多年之后有人读了这本书,以为北大是恋爱天堂而报考,结果都变成了我的学弟学妹。再后来他们跟我喝酒,表达了同样的愤懑,自命是郭靖的骑着自行车在校园路上转悠总找不到黄蓉可撞,自命是王语嫣的数着清水流瀑般的长发在银杏树下走过却不见那叫段誉的傻子投来真诚而爱慕的眼神。
我很理解他们的不满,好在他们并未因此而后悔上北大。
顺便说,一位知名的北大校友也在这本书中扮演了一个角色,班主任朱聪的形象我是按照新东方学校的校长俞敏洪写的。
除了自习,女生是永远的主题。理科院系的兄弟们总是意淫上的高手,行动上的矮子,不敢追,便只能一再地研讨。据说文科兄弟远比我们骁勇,遇见女生都是一个照面劈头拿下。
每天夜里十一点熄灯,然后开卧谈会,主题变来变去总会绕回女生。我们班的十个女生大概不会想到她们的一衣一裙一缕卷发都被我们翻来覆去地研讨过,话里不太认真心里万马奔腾。
阿朱的原型,我们班团支部书记曾经代表女生抱怨我们男生对于班里的女孩不够关注,哎哟我的妈,这可真是冤枉我们了……哪能呢?
这么多的绮念却只有一件开花结果,而且是在毕业后。我隐约记得某一夜那个兄弟谈起那个女孩的时候,大大咧咧的语气里带着一些异样的东西,窗户开着,我躺在月光之下,心中微微一动……我以为我神经过敏。
后来他们结婚了。
更多的青丝还没浮出水面就结束了。青春年少时人有股别扭劲,能把一丝仿佛春蚕吐出的爱情埋葬在心底多年。无论是否开花结果,过程就美得让人多年后回想还要落泪。
如今则是相亲时代,和一个美女相逢,只需从头到脚扫描一遍,便可知道容颜和腰腿,了解鞋包的品牌,几秒钟内判断除是否是自己所好。如果不合心意,半个小时后告别而去,一天内就从你的脑海里彻底清空。
什么时候这个世界的节奏变得那么快了?
多年后我在北美遇到了一位交友广泛的师弟,那时我因为写书而小有名气,师弟则正在寻求转行,转去五大战略咨询公司工作,据说在那里上班的人负责“给全世界的老板上课”。
师弟的威能广大,大到曾在考完GRE以后找来几个同学把化学专项考试的考题汇编为教材,倒手卖给新东方,狠赚了一笔。师弟说俞敏洪拿着一摞现金出来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真是豪气干云。
师弟对我很好奇,说师兄你如此人物,我何以就没有听过你的事迹呢?我说不是你孤陋寡闻,是我那时候还不确知自己的命运和人生,只是抱着一点小小的所谓理想的东西在被窝里看小说,猪一样哼哼着过着混沌的生活。
我曾经以为那种混沌的日子还很长久,但它终究在一个下雨的午后结束了。
我拿到w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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