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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了《此间的少年》。
作为青春小说作家,我经常被媒体问“创作灵感的来源”。开始我没想明白,给出过各种各样的说法,洋洋洒洒地谈自己对青春的感悟。
后来我想清楚了,事实恰恰相反,我所以能写出那种被人追读的青春故事,并非我拥有比别人更加璀璨的青春,值得大书特书,而是我的青春特别普通,和路人甲路人乙路人丙的青春一样,我讲述了这种最普通的青春,给那些和我一样的普通人看,作为缅怀。
我们都睡过四人或六人一间的宿舍,一同仰慕过那些闻名的校花班花,在寂静的夏夜里漫步在榴花树下,想给自己的人生找条路,跟兄弟们吹过牛,拍着还没有厚实肥膘的胸脯,阅读经典名著,有些还写过诗,有些还练过吉他,练过舞……十年前我的文字很稚嫩,也谈不上艺术修养,只是把那些过去的片段用文字来定格。读这本书,就像看一本没有修过片的相册。我自己也不时地重翻这本书,因为我怕我忘记了过去的自己。
那是我生命最自由最烂漫的时光,有时候深夜回忆,没来由地会想坐在地上哇哇地大哭一场。
按照我的本意,一本书的序言写那么长就够了。但出版社的老师说这是我创作十周年的纪念,序言还是要有点份量的,断不可糊弄过关,已经预留了4页供我抒发心声。
其实真没什么心声好抒发了,我的心声都已经在这本书中化作了某个情节某个道具某一律眼神某一片银杏叶子。这本书和我的青春如同花蔓和树纠缠在一起,我已经把我所有的一切都呈于读者。不留下什么。
只能聊聊我的同学们了,漫无边际地说点往事。
书中的郭靖、杨康、令狐冲、段誉、慕容复……原型都是我身边那些穿着大裤衩和跨栏背心在篮球场上骚包耍帅的兄弟,《此间的少年》就像一场拼凑演员的校园电影,我匆匆地给这些兄弟脸上抹点粉底就把他们撵到聚光灯下拍了这样一部剧,他们上身穿着古装脚下还穿着夹脚趾的凉鞋,一个个带着渐渐的坏笑。这本书里九成的故事都是真实的,我们扮演的其实不是那些盖世英雄,而是我们自己。
现在就让一切抹去油彩和粉饰,还原到零点。
回到1995年,北大28楼的环境颇不乐观,男生宿舍六人一间,一栋楼里挤着上千青春少男。他们把衣服泡在水房里一周不洗,还有人把驴肉火烧藏在被子里,晚上打家劫舍抢热水泡面,夏天裸体冲凉彼此展示肋骨,冬天裹着棉大衣在走廊的风口里打牌,每层平均有两个宿舍在深夜里卖茶叶蛋,这是一桩很棒的副业,但你得要从水房拉根线给你煮茶叶蛋的电热杯供电,而且不能被楼长发现。买方便面的买卖则被名为“北大山鹰社”的超级方便面托拉斯垄断,这家后来闻名中国的社团提供很人性化的服务,他们买来不同口味的方便面之后分散重新装箱,这样你买一箱,四种口味皆可品尝。
我和戬哥、剑哥、震哥,还有阿邹、阿肖相遇,就是在这样一个楼里,它很像一个江湖。
江湖是这么一个地方,你在这里生,也不介意在这里死去。
宿舍里六个哥们五个参加过化学奥赛,阿邹是全国一等奖,天才少年,来自湖北荆楚之地;震哥和阿肖都是二等奖,震哥是山西人,十几年来一直不老,准确的说他入学就像三十岁,北大百年校庆彩排的时候我们跟震哥去观礼,震哥给工作人员拦下来了:“老师坐席往那边走。”
阿肖白面英俊,有些羞涩,普通话不甚标准。戬哥和剑哥都是北京人,戬哥是个体育健将,老爹是北大教授……我知道有人想到杨康了。剑哥外号其实叫“胸肌”,因为某一年暑假剑哥连续两月每天早餐时吃两笼包子然后在健身器材上左右开弓,练出硕大的胸肌两块,他的铺就在门边,经常躺着看书,每天出门大家都拍拍剑哥的胸肌,就像打卡似的。剑哥被摸得受不了了,遂经常夹紧胸脯高喊说:“给钱!给钱!”
我是个安徽来的死小孩,挺土,本着徽州伙计出门学徒的精神,勤于观察他们,最后写了《此间的少年》,从医药分析师转职为作家。
我和戬哥、剑哥、震哥,还有阿邹、阿肖相遇,就是在这样一个楼里,它很像一个江湖。
江湖是这么一个地方,你在这里生,也不介意在这里死去。
宿舍里六个哥们五个参加过化学奥赛,阿邹是全国一等奖,天才少年,来自湖北荆楚之地;震哥和阿肖都是二等奖,震哥是山西人,十几年来一直不老,准确的说他入学就像三十岁,北大百年校庆彩排的时候我们跟震哥去观礼,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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