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纱巾,坐在水榭之上,勾腕拨弦,不知迷倒了多少人,他也不过是一个刚刚弱冠的男孩子,自然是拜倒在了佳人的石榴裙之下,成为了她的入幕之宾。然而,过了一段时日之后,醉里梦乡却是新来了一个娇娇怯怯的“官家小姐”,她因为受到祖父的牵连,而被充了妓子,即使有数不尽的钱财,还是无法为其赎身,不知怎么一回事,他的目光就胶着在了这个如小白花的女子身上,再也移不开,情到浓处时,自然是花前月下山盟海誓的,只是,当自己与崔家小姐的婚约下来时,才发现自己的力量是如此之小,与家族相斗,就像是一只蜉蝣,随时随地都可死,于是,他便硬生生地剜去了在心头的惦念,转头在面上挂起了笑容,热热闹闹欢欢喜喜地娶了崔氏流光,和她相敬如宾一路扶持走过来,心中却是不甘的,甚至在朝堂上做了这么多“大不敬”的事,也不过是为了证明有能力左右自己的命运,再也不需要像二十五年前那般,受人摆布。
眼前的孩子虽然穿着粗衣粗布,神情却是淡然的,一点都没有因为他是谢侯而显得唯唯诺诺,关于这一点,他很欣慰。
“你娘……她还好吗?”谢侯试探着问了一句,手心却是一片濡湿。
“她在五年前便去世了。”年轻的男子规规矩矩地长身玉立。
谢侯盯着这个“儿子”,想要在他身上找出一些他们两个人的曾经,却发现自己竟然连着她的面貌都已经记不起来了,只记得那一个娇羞的小人儿,绽放在他单薄的青春里,为着他二十五年前的人生添了一抹淡粉色。
至于那一弯眉毛是远山眉还是柳叶眉,却如如何都回忆不起来了,于是,谢侯便叹了口气,吩咐道:“管家,好生照料少爷。”
人精似的管家早已打点好了一切,谢沛杰便顶着谢家二少爷的身份住了下来,请帖也是早早发了出去,名义上却是谢侯爷过寿,整个五蕴城暗里却是早已知晓了谢侯年轻时一夜风流,留下了一个私生子,这些达官贵人的风流韵事早已算不得什么,多数人连连觉得谢侯有福分,老天待谢氏还是不薄的。
七十二,我不杀伯夷,伯夷却因我而死
谢时行将自己锁在小院子里逗弄着一只通体黑色的九宫鸟,那只鸟儿的黑色尾羽里掺杂着绿色。从喉头至前颈中却是带着紫色,隐隐看去,腹部带着蓝紫铜色,腹中央和尾下覆羽羽端具狭窄白色羽缘,它的爪子上缚着一条细细的金链子,九宫鸟的喙不住地开合,吐出的音较为古怪,然而细细听来,却是在吟着一首诗:“昔为匣中玉,今为粪土尘。朝华不足欢,甘与秋草屏。”
循环往复,诗尾连着诗头,一刻都没有停止。
“阿九,你是不是也在想着绿珠,所以才会这般一刻不消停吟着她作的诗?”谢时行伸出手摸了摸九宫鸟身上的羽毛,顺滑如一匹上好的丝绸,阿九伸过喙,轻轻地啄了啄他的手,然后房间里便出现了“绿珠绿珠绿珠”的声音。
谢时行在阿九的碗口中撒了一把米粒,思绪却是飘散到了远处。
近日以来谢府倒是发生了许多的事,一脉单传的他忽然之间多了一个“哥哥”出来,真是可喜可贺,爹爹的愁眉苦脸终于能雨过天晴了,然而,娘亲却是日日以泪洗面。谢时行往另一个碗口添了些水:“阿九,时至今日,我才算是真正明白了其实在爹爹的心中,谁是他的儿子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谁可以为谢氏延续香火。阿九,难道传宗接代就真的这般重要吗?”
阿九只是啄食着碗中的米粒,来不及回答谢时行的疑惑。
对着那个同父异母的哥哥,他连着打探的心思都没有,东厢已经为了迎接这个谢氏未来的主子都闹翻了天,可是,在他这一边,就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一般,谢时行还是该吃的吃饭,该玩的时候玩,只是,没有如以往般胡闹去醉里梦乡。爹爹倒是对着他和颜悦色了起来,什么苛责的话都不曾再说,想来应该是完全放弃他了吧?
谢时行自嘲地笑了笑,原来他也不过是传宗接代的工具。谢时行转身去了书房,走到案几便,拿起搁在砚台之上的狼毫笔,舔了一笔墨汁,专心在宣纸上画起来,一笔一画,极尽心思,不多时,一个女子灵动的背影便流泻在纸上,软烟罗衫子拖在地面之上,一柄团扇若隐若现,女子微微转过头,只现出了微微上吊的眼尾,然而,就单单是看着那弧度美好的颈子,便觉着是一位绝世佳人。一只蝴蝶扑着翅膀,半围着女子打圈,她的脚边盛开着锦簇的花团。
花须柳眼浑无赖;落絮游丝亦友情。略微一沉吟,谢时行便提腕在画卷便写下着这么一句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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