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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自任司令,同时游说马占山和苏炳文等投降,你要陈述详细经过。”
川岛芳子装聋作哑,摇摇头,说听不见法官的话。
审判长从桌上举起一颗伪华北自卫军总司令的印章,问道:“这不是你当司令的证据吗?”
川岛芳子看了看印章,沉吟不语,稍后,她连连摇头否认,说:“这是他们给的职务,我并没有接受呀。”
审判长又举起一张川岛芳子身穿大将军装的二寸照片,问她:“这是你吗?”
“是我。”川岛芳子见无可抵赖,承认得很干脆。
审判长又问:“是谁委任你大将头衔的?”川岛芳子环顾四周,然后答道:“大将照片是我自己照的,司令头衔是我自己封的。”话音刚落,旁听群众发出一阵哄笑……
审判长示意大家安静,然后又审问道:“民国三十年,汪精卫去日本,是你介绍头山满(日本首相)与汪精卫见面的,商量了些什么?”
川岛芳子摇摇头,说:“我那时在东北。我也不认识汪精卫和陈璧君。陈璧君关在苏州监狱里,你们可以去问她。”
审判长又问:“九?一八前夕,日军阴谋占领沈阳,关东军司令官本庄繁、顾问多田骏多次密谋,你承认你知情,你参加了哪些阴谋活动?”
川岛芳子说:“我不知道。”俄顷,她又说,“多田骏是我干爹,我的养父川岛浪速与日本天皇的皇后是同宗。近卫文(日本首相)是我亲戚,松冈洋右(曾任满铁总裁、日本外务大臣)是我舅舅。别的事我不清楚。”
直到这时,川岛芳子还在炫耀自己的身世和社会关系。
这时,四周人头攒动,观看审讯的群众拼命往前挤,把木栅栏也挤断了,现场秩序乱成一团。川岛芳子趁机说:“法官先生,能不能改天再行审理?”
审判长宣布退庭。
翌日,进行第二次审理。检察官宣读了对川岛芳子的起诉书,详述了她祸国殃民的罪状,尔后审判长问她有何答辩。
川岛芳子心想,我无论如何不能承认有罪,于是她强词夺理地说:“我16岁才知道我是中国人,我决心不帮助别人打自己的国家,当亡国奴。检察官的话,我完全听不明白。请问审判长,我犯了什么罪?”
审判长问她:“你在自白书上写着,你在上海还当过舞女,是吗?”
川岛芳子竭力否认,说:“没有。”
审判长又问:“你在天津东兴楼参与日本人密谋分裂中国的会议,这里的开会记录上还有你的亲笔签名。”审判长随手出示了川岛芳子的签字。
川岛芳子仍死不承认,诡辩说:“那是先签上名,后写的开会记录。”
审判长再次出示川岛芳子一张身穿日军大将军装的照片,问道:“这张照片是你的吗?”
川岛芳子狡辩说:“大将是我自己要的。难道穿军装也犯法吗?今后我不穿就是了。我穿军装也是为了应付日本人,谁想反倒有罪了。假如日本人再来中国,我一定跟你审判长一起跑。”
审判长又问:“‘七?七’事变后,你为什么到北平?”
川岛芳子一听此言,突然激动起来,说:“你们的民国,是我们大清皇帝让出来的。你们逼走了皇上,把故宫占了,把古物卖掉了。日本人打来了,你们又抛弃了北平。我不忍心外国人炸皇宫,所以到了北平,你们的部队,还有你们的蒋委员长,跑到哪里去了?你们的立法院长孙科,他也跑了。我早在上海时就认识了他,后来跟他到了南京,还当了他的机要秘书……”
本来,审讯情况通过电台进行实况转播,可是当川岛芳子提到孙科时,电台转播突告中断……
后来,川岛芳子的哥哥宪立曾对人说:我秘密通过孙连仲将军的夫人设法营救芳子。可是,芳子在法庭上突然说出了一件绝对不利于她自己的事件,结果使一切努力化为泡影。
这件事情,就是川岛芳子与孙科的那段不光彩的经历,那段丑恶的“美人计诱院长”的情缘。
1947年10月22日上午11时,北平地方法院在第一监狱设临时法庭,对川岛芳子进行宣判。
时值深秋,北平寒气袭人,天气已很冷了。
审判长查明被告身份后,宣读了判决书。判决书指出:川岛芳子虽有中国和日本双重国籍,但其父为肃亲王,无疑是中国人,应判处汉奸罪;被告与日本军政要人来往密切,在上海“一二?八”事变时,进行间谍活动;在“九?一八”事变时与关东军保持来往,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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