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部分(第1/4 页)
“行!”
殷俊爽快的答应了下来。
挂了电话,殷俊回想着刚才邓莉君温柔又爽朗的话语,心中不觉感慨万千。
原本以为她是一个温柔贤淑的女神,没想到居然是这么一个童心未泯的女人。
比起以前印象中的那个邓莉君来,似乎刚才跟自己打电话的邓莉君,更让人喜欢一些呐!
事情就有那么凑巧,邓莉君的电话刚刚挂断,这边电话又响了起来。
接起来就听到了黄膺的声音:“俊少,成了!”
殷俊马上就明白了过来,“鹰哥,合约签好了?”
“当然是啰!”黄膺笑着道:“古珑可真难缠,我陪他喝了三天酒,醉得是一塌糊涂,刚才吃饭的时候,他总算是把我带来的合同签了。如果没有意外的话,明天我就能回来了。”
“辛苦你了,鹰哥!”殷俊高兴的道。
“呵呵,没事儿。”黄膺道,“不过我跟他说了,最多三天就把尾款带过去给他,你这边没问题吧?”
“没问题。”殷俊颌道,“只不过又要辛苦你了……要不,我找人给你送过去?或者直接用银行转账的方式给?”
“不用不用,这也就是一天来回的事儿。”黄膺道,“古珑不喜欢银行的,他喜欢现金,哈哈!”
“那好。”
殷俊道,“你好好的休息,等你回来了,咱们再慢慢聊。”
“休息什么啊!”黄膺苦笑道,“古珑刚和别人谈完事情,这会儿正要带我去夜总会呢!他们这些宝岛人,喝酒太厉害了,而且还不是一场的喝,晚上都要转场好几次,再多来这么几回啊,我非得被灌趴下不可!”
……
电话讲完,殷俊不觉是摇头一笑。
古珑,哦,甚至是一群宝岛的武侠作家,就都有这种喝花酒的习惯,什么卧龙生啊,诸葛青云啊,于东楼啊等等,都是酒鬼兼x鬼。
不过古珑有一个习惯,那就是喜欢喝酒爽快的人,只要你陪他喝爽了,那什么事情都好谈。
正巧黄膺就是喝酒耿直爽快的,想来这也是为什么他们这么合脾气的原因之一吧。
前世有一个传闻,就前两年,一直半红不黑的程龙,想要拍古珑的电影来让自己红火,所以在干爹罗伟的帮助下,好不容易去了宝岛,和古珑搭上了线,但古珑却在酒桌上指着程龙说,我的主角不是你这样的人能当的,要狄珑、姜大维他们才是最佳人选!
程龙气得想哭,但也只有借着去洗手间的时候哭,然后哭完了还得洗把脸,再回去陪古珑喝酒。
罗伟看着程龙打不起精神,干脆就叫程龙去割了双眼皮,好歹比以前也顺眼一点。
然后古珑可能也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也给了他几部自己的二流作品,但最后程龙也没有拍出名。
这事儿只是一个传说,可殷俊却觉得多半是真的。
古珑属于那种看顺了眼你怎么都好,看不顺眼你怎么都不好的人,说白了就是孩子一样的任性的人。
殷俊拿1oo万买古珑的四部经典小说的5年独家影视拍摄权,其实总的算起来,并没有出多高的价格,古珑单独卖给香江几个电视台,隔一两年翻拍一次,也差不多能有这个价格。
但为什么这么顺利?
还不是因为黄膺是他看得顺眼的人?
之前殷俊就知道这事儿,所以特意找的这么一个中间人去,换成了殷俊,可能还不一定能成功。
要说程龙那时候也是不知道古珑的脾气,一味的讨好古珑,跟他说好话是完全没有用的,你又不是美女,他能有闲心听你说那么多?
如果一见面的时候,二话不说,程龙直接就干掉一瓶xo来致敬古珑,就冲着他这爽快耿直的脾气,古珑说不定就会把改编权给他。
至于拍古珑的电影能不能红,那就是后话了。
所以啊,针对不同的人,制定不同的策略,才有可能获得成功。
现在合同都签了,四部小说的影视版权,5年之内就独属于殷俊一个人了。
那么现在,下一步的计划,也可以慢慢的开始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七章 最好的芷若(第八更!)
殷俊恢复了每天早上跑步的习惯后,除非是刮风下雨得厉害,不然就算是小雨,也是坚持了的。
有着满腔的抱负和理想,也要有一个健康强壮的身体,才能把这些实现。
坚持跑步锻炼,比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