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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我能听清了,他是在重复同一句话:孩儿恭请父亲大人回家。
倪珂一直跪在那里,从红日当空跪到了夕阳西下。他跪了几个时辰,我便遥遥相望了他几个时辰。缓缓掉落的太阳斜切下田埂一边墨重的阴影。农者三三两两,结伴归家。不远处,霞光点缀的平静河面如同口含桃花,一个倦了的渔人正在摇橹,吱嘎吱嘎。
大概见小王爷跪得太久,老天爷也看不过眼,捋捋胡须,抖出了几片积雨云。于是如翻了盆的水珠子哗啦就下来了。再无动于衷地站在树下估摸会被雷劈死,所以我往前走了几步。结果一旦迈步就再停止不了,我一直走到了倪珂的身边,面朝木屋跪了下来。
他侧过头,静静地看着我。
我淡淡一笑,对他说道,“想来我现在开口劝你,你也不会听罢。那倒不如与你同跪好了。”
倪珂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的眼睛片刻,最后在混沌滂沱的雨幕里,唇角轻展,予我微笑。
风吹树响,嘁嘁嚓嚓,正在晃动整个世界的蜚短流长。雨水将他的脸打得冰凉。
我将倪珂的头按向自己的肩膀。
雨真的太大了,覆灭一切的哗哗声响灌进耳里。暴怒的水注不止不息,似要将这一寥寥天地下相依相偎的画面铸为不朽。以至于我都不知道浑身湿透轻轻颤栗的他,哭了没有。
我只希望至少这一刻,他靠着的肩头是温暖的。
第 11 章
十一
1
三日后再见到的裤衩,一副皮囊臭得蛆也不爱。头发胡茬乌蓬蓬乱糟糟,倒生出一派欣欣向荣可喜可贺的景象。裤衩一瞅见我,二话不多便动起了手,和打淫贼一个模样。他的弟兄走街串巷的本来就多,再加上一个身染奇香的英俊男子还带了一个美得不似凡人的漂亮姑娘(那时的人们对“异装癖”三个字没有多大认知,女扮男装总还是晓得的),自然惹眼得很。被逮到也属正常。
山贼虽都有个安生立命的窝,毕竟要靠劫道讨生计过日子,一群持刀持剑的人守株待兔早已习以为常。因为这种餐风露宿的时光多过窝蜷起来逍遥,所以飞沙走石日晒雨淋下,山贼们的皮肤大多糙得不行。身为山贼头子便更不能例外,裤衩的手就和锉刀一样,摸谁谁得哭。何况这愣头青还将拳头握成一个铅疙瘩招呼了我几下。疼得要命。
我只守不攻抵挡了一会,伺了个空荡牢牢按住他的手,“我尚有事在身,延误不得,回来再向你解释好不好。”
“常言道‘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我本不该向你动手……”裤衩松开紧握的拳头,眼眶红得像浸了猪血,抽搭个鼻子说道,“除非你在此立誓会一辈子待她好,我就心甘情愿地一辈子祝福你,再不作纠缠。只是,能否让我再见她一面?”
“我真的有要事在身,不能再耽搁了。”
“只消告诉我她在哪里,也不行么?”
“裤衩,不是我不愿告诉你。可是……他不是女子。”
裤衩闻言,稍稍愣神片刻,随后居然形容真切言辞凿凿地开口:我不在乎。
这哥们是个完全超出我想象的情痴——弱水三千只取一瓢的算不得少,可非要饮鸩止渴的缺心眼就是个稀罕物件儿了。打小的见闻一直在灌输我一个思想——喜欢倪珂是件很遭罪的事情。玉王府的口碑和倪珂的长相纯粹互为反比,好人家的孩子一听那几个汉字,甭说牙枪舌弹惹人讨厌地哭,就算正常人“三急”之一的生理排放也万万不敢。简直可以说,小王爷的名讳是广大母亲的福音,是治疗尿床的灵丹妙药。
“可是……他是王爷。”
洞房花烛前一夜劫了人家新娘子确实极败阴德,给祖宗蒙羞不止,还要叫他们无脸投胎再世做人。而且裤衩这般锥心刺骨可怜巴巴的表情,也真真叫我于心不忍。所以尽管俗话有云“警匪不通婚”,裤衩求偶的对象不仅是个同性,还是个大权在握的公务员,我仍然打算赏他一句逆耳的忠言:最好及早改行。客栈掌柜就不错,碰上小眼睛的客官一个包子收十个铜板;大眼睛则收五个;碰到赵薇不要钱;碰到安妮·海瑟薇还得倒给钱——视“职业操守”为儿戏,只图寻开心。
“难道……”裤衩一脸遭了雷公垂青的震愕,哆哆嗦嗦抖开了唇,“难道就是那个‘国色天香、笑倾天下’的小王爷?”
我点点头,本欲离开。可见到裤衩好似灵魂出窍般定在了原地,又迈不动步子了——看来不是小王爷的声名糟到不可收拾,便是山贼兄弟从未生出过攀权富贵的心,“门当户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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