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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1
今天是我卖给庄励的最後一天。我把脚搁在庄励修长的腿上,十分爷们地说:“要不趁著最後做一次?”
庄励伸出那双漂亮的手,用左手的大麽指和食指,捏著我的裤子,把我的腿移开了,“我怎麽觉得我才是卖的那个呀。”
“那不是,有谁买个男人来压自己呀,都是买来压人的呀。”我很厚脸皮地继续伸腿压住那条曾经环在我腰上的腿。
“得了便宜还卖乖,当初觉得你还挺善良的孩子,要是知道你这麽混蛋,我绝对不帮你。”
我嘿嘿笑,“当初我有求於人,当然得装得孙子一点,要不然哪等得到你这麽好的买主。”
庄励也笑开来,那双桃花眼笑得都快眯成了一条缝,“那时候啊,真觉得你像是我乖孙子,嫩得像根葱,我没记错的话,那天你确实穿了一件绿衣服来著。”
我一听立马不干了,我一个大攻,怎麽被一个受叫孙子呢?“我说,你怎麽那麽毒舌啊,我怀疑当初你那位就是因为受不了你毒舌所以跟人跑了吧。”
他不说话,然後点了点头,逆著光面对著我,所以我看不出他什麽表情。
我听他说,既然最後一天了,我们就各自讲讲各自的故事吧,好对得起我们这些年来在床上默契配合。
说实话,我的故事短的很,但是我知道,他的故事很长很复杂,用我那简短的要是写出来估计中篇小说都算不了的故事换他的长篇巨论还是很划算的。所以我连声应好。
他说,Long long ago 。
我立马以你别放屁快点说打断了他。
他一巴掌拍在我头上,你小子有没有点礼貌啊,我当时就18岁,多少年前的事了,不是很久很久以前是什麽啊。
我立马附和,是是,你那时候确实年轻。
他笑,真像只狐狸,“那个时候你只有十岁多一点吧,哈哈,在上小学?”
我愤愤地瞪了他一眼,“你倒是快点说啊,不带你这样吊人胃口的。”
在我的百般催促下,庄励终於讲出了他和那个人的故事。
他说,严桐,那个时候见到他,和第一次见你一样,都有种阳光灿烂的感觉。
作家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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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励1
我第一次见到夏铭之的时候,是在大学的宿舍。
我是最晚一个去宿舍的,其他三个早早都来了。
我一眼就看见了正坐在自己床上看书的夏铭之。
问我为什麽一眼看到的是他?我告诉你,即使是在千人之中,我都能一眼望见他,因为他长得好看。别说我肤浅,他就是漂亮,而且是闪耀的漂亮,像是窗外的阳光,看一眼就是暖洋洋的。
夏铭之看到我,从书中抬起头来,跟我打招呼,“你来啦,我们宿舍都来齐了。”
还没等得及我回话,夏铭之上铺那位兄弟就嚷嚷开了,“你好你好,我是鲍仲。你们听过管鲍之交吗?我的名字就是从这两个人名字中来的。”
我记得我那时很开心的笑了,大概是觉得怪异。如果现在有人这麽怪异地和我介绍名字,我肯定还是会笑翻,因为这个名字太容易让我这种天生是Gay的腐男想歪:那管仲和鲍叔牙必然有奸情,而且还要男男生子,生个儿子还要以他俩名字命名。
另外一个则相对比较稳重,很淡然地和我打招呼,“我叫李森则。你好。”
那个时候的我,还是比较爱笑的,而且笑得还算真诚,不像现在这麽阴阳怪气的,所以我笑著和他们打招呼,自报家门,“庄励,庄子的庄,励志的励。”
然後那位美人告诉了我他的名字──夏铭之。
铭之铭之,记住的意思嘛,虽然我高考的时候语文差得可以,但是我还是当下知晓了那名字的意思。真怪我当时多事,不肯安分地把我极差的语文深深埋在高考之中,偏要好死不死地解释,解释到最後果然一语成谶,直记到现在还忘不掉。
虽然我当初很不把我们宿舍其他两位放在眼里,但是事实上他们两个都是好人,直到知道我是个Gay,他们都还像当初那样对我。
大一进去,先得挫挫锐气,蜕你一层皮,然後才能真正开始那幸福的逃课时光。
军训的时候,最容易产生革命友谊,我就是在那时候和铭之产生了他以为的兄弟情谊。
每天他都负责把我叫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