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部分(第1/4 页)
“没问题,您就是不提,我也想请他参加呢。”李茹男高兴地答道。
………【第一百一十二章 赶稿】………
北方的初秋天黑得很早,九点刚过已是银钩倒挂,繁星满天,街上,除了一个卖馄饨的挑子还在吆喝着招揽生意几乎连一个人影都没有,街边店铺差不多都已关门歇业,漆黑之中,却有淡黄色的灯光从一座二层小楼的一个窗口透出,显得是格外的醒目,假如视力足够好,依稀可以看到楼顶上挂着的招牌《燕京时报社》。wWw.23uS.coM
这就是燕京时报社的所在地,而大半夜仍在办公室里挑灯工作的正是记者胡小燕。
论规模,影响力,《燕京时报》在北平只属二流,有道是‘没伞的孩子跑得快’,正因为如此,所以报社的员工才更加努力。
胡小燕是一个很有责任心的人,为了让报社经营的更好,尽快进入一流报社的行列,每天都是尽心努力地跑新闻,写稿件,希望抓到震憾性的独家新闻,让《燕京时报》在同业中打响字号。
今天的运气不错,连着发生的两个案子自已都有亲身参与,特别第二个投毒案,那可是真正的独家,不会有任何一家报纸的记者会比自已了解的更多,更详细,所以胡小燕下定决心,一定要抓住这次机会写出一篇视角独到,内容详实,引起社会大众关注的文章。
报社主编得知胡小燕跑到独家新闻也非常重视,特意指示责任编辑留下预先留下版面,只等胡小燕的这边稿件赶完,那边马上排版印刷,明天一早发行,抢在其他同业之前显显自已的实力。
领导的重视,使得胡小燕身上的使命感更重,向主编汇报完自已今天一天的行程和收获以后,她便在自已的办公桌上奋笔疾书,埋头赶稿,为不耽误进度,她甚至连过了晚饭时间都没有留意。
门被轻轻推开,一位年轻人从外边走了进来,二十五六岁的样子,脸上的皮肤很白皙,比起女人来也未必逊色多少,鼻梁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厚厚的镜片后是一双略显狭长的眼睛,发型是三七开的分头,油光可鉴,梳理得是整整齐齐,一丝不乱,上穿一件雪白的尖领衬衫,下穿一条深灰色的西装吊带裤,手里端着一个白瓷茶杯,里边是冒着腾腾热气的黑褐色咖啡。
这位年轻人名叫柳权宇,他是燕京时报的一名编辑,专门负责报纸社会新闻版面的编排,这次因胡小燕有重要稿件没有完成,所以他也得留下来加班。其实,除了这篇稿子以外,其他版面都已排好,字数方面的问题和胡小燕早以说好,多点少点,有经验的排版工自然会选择适当的字体以确保文章的完整,完全没必要让他留在这里盯着,但他还是主动留下了来,一方面固然是出于责任心,但另一方面也不是没有自已的私心在内。
无论从哪一个角度来看,胡小燕都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漂亮女人,不仅年轻靓丽,而且有文化,有知识,有思想,在报社工作的人大多是站在时代前端的人,柳权宇也不例外,而对于这样的年轻人来说,胡小燕这样的年轻女性无疑是最佳的心仪目标。受新潮思想影响很深的年轻人不似过去的文人书生,追求的是自由恋爱,自已的幸福要靠自已把握,所以柳权宇毫不隐藏自已对胡小燕的爱慕之心,只要有机会就会表现出来,虽然胡小燕似乎并不领情,完全是以正常同事的态度应对,但柳权宇坚信,只要自已一直坚持追求下去,总有一天能够水到渠成,铁树开花,赢得美人芳心,所以,遇上胡小燕加夜班的机会他怎么能够放过?不要说胡小燕所赶稿件是自已负责的版块,就算不是,他也一样会找借口留下来相陪相伴。
“怎么样?还差多少?”进到屋里,见胡小燕只是抬了下头又继续埋头写字,柳权宇轻手轻脚走到旁边问道。
“差不多了,把结尾再修改一下儿就好了。”胡小燕答道。
“哦,咖啡。”把饮料放在胡小燕案头,柳权宇在旁边的椅子上坐下,“噢,对了,你拍的照片已经洗出来了,看看,效果还满意吗?”他从衫衬口袋中取出一个信封递过去。
“真的?呵,太好了,你已经看过了吧?拍的怎么样?”胡小燕忙接过来,一边掏相片一边问道——她是文字记者,摄影是进了报社以后才开始学习,初学乍练,技巧很不成熟,甚至曾经有过拍了半天照片,回来一看,却原来镜头盖儿没有打开的事情发生,至于拍了下巴没拍脑门儿,虚影之类的情况更是数不胜数,故此,她对自已拍的照片向来没有自信,而好的照片对文章而言就象是人的眼睛,如果辛辛苦苦写下的稿件却因照片的问题不能做到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