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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银行总体资本充足率又降至5%以下,不良贷款总量到2003年3月仍高达2%。决策者认识到,仅通过内部管理机制转换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对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动大手术。
据《财经》杂志统计,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到2005年年中,为关闭清理各类金融机构以及国有银行改革,中国人民银行已经发放了约万亿元的央行再贷款。这一数字尚不含对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及工商银行共600亿美元外汇注资,以及为推进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所将发行的1 680亿元央行票据—这两笔资金并非以央行再贷款的形式出现,但均属为金融稳定所支付的成本。
其中两笔最大的投入一是始自1999年的第一次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剥离。
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共收购了万亿元不良资产。其中,华融不良资产管理公司从中国工商银行收购了4 077亿元不良资产,其资金来源为央行再贷款947亿元,以及向工商银行发行3 130亿元10年期债券,利率均为;长城不良资产管理公司从农业银行收购了3 458亿元不良资产,资金全部来自央行再贷款;东方不良资产管理公司从中国银行收购了2 672亿元不良资产,其中来自央行的再贷款为1 162亿元;信达不良资产管理公司1999年收购了建设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3 500亿元不良贷款,资金来源为发行债券3 470亿元及央行再贷款30亿元。2000年到2001年间,信达又借了445亿元央行再贷款收购了央行、建设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的445亿元不良贷款,总计申请再贷款数额为474亿元。央行发放给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用于剥离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再贷款达到万亿元,应属央行再贷款中最大的一部分。总计而言,在第一次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剥离中,央行总计向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发行再贷款6 041亿元。
虽然是低息贷款,不过有贷款之名而无贷款之实。当时获得的再贷款没有期限,每年签合同,后来改成每季度签合同。资产管理公司向国有银行发行债券,支付银行的利息都困难,支付央行再贷款利息很少。这笔贷款最终只能依靠财政核销,由纳税人买单。
第二笔大投入是第二轮不良资产剥离,2004年6月30日,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向央行贷款1 亿元,为期5年,用于收购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的可疑类贷款(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剥离2 787亿元可疑类贷款,交通银行剥离414亿元可疑类贷款,总计3 201亿元)。
2004年6月27日,工商银行将4 590亿元可疑类贷款转让给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四家公司按照100%名义价格,获得5年期4 590亿元央行再贷款。但是按照实际中标价格—平均转让价格为资产面值的—偿还本息,超过中标价格部分由人民银行停息挂账。二次剥离的不良资产处置属于商业性收购,再贷款期限均为5年,年利率;加上二次剥离的总计6?195亿元央行再贷款,央行为国有银行改革发放的再贷款达到12 236亿元。
不止上述剥离贷款,从1998年起央行开始关闭金融机构,共耗资1 411亿元。据《2002年中国金融年鉴》资料显示,1997年到2001年,中国人民银行采取撤销、解散、关闭、破产等办法,对427家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资不抵债、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的中小金融机构以及28 588家农村基金会实施市场退出。2001年,通过更名、合并重组、商业银行购并、组建城市商业银行、撤销等方式,处置城市信用社766家。始自1998年全国范围的信托业整顿中,239家信托投资公司最终只保留60余家。
为了兑付金融机构债务,26个省区市以财政担保借了1 411亿元央行再贷款。由于金融机构清理资产困难重重,清偿率很低,地方金融风险在很大程度上转化为地方财政负担。尤其是在一些贫困的乡镇,借款总额是其年财政收入的数倍,出现财政赤字在所难免。据悉,2002年上半年,有19个省(区)不同程度存在欠还本息的问题,占借款地区总数的。这笔再贷款绝大部分不了了之,成为改革的沉没成本。
另一笔支出来自于证券机构,从2002年开始,央行为证券公司关闭管理费用买单,发行了数百亿再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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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资产回收率20%?(1)
从理论上来说,央行发放再贷款,不良资产管理公司打包收购银行不良资产,通过不良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