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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职业精神。
为了证明自己的想法,他没忍心扔掉这件早已陈旧并且过时的衬衫,把它在箱子里放了几年。工作后,翻出这件旧衬衫,惊喜地发现这件衬衫不但可以穿,而且式样还挺复古。于是,他小心翼翼地把这件衬衫洗干净,折叠好,穿了又穿,心底觉得自己无比坚强,而且刚毅。
那个晚上,在树影憧憧的小径上,他把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他说,死亡和生命的距离,无非就是一堆汁液而已。然后,他把这件衬衫递给我,说这是他生命中很重要的感悟和经历,是一个异常关键的转折点,是最为特殊的成长阶段。他把这衬衫送给我,希望自己能成为我的男友。他就这样表明他会把生命交给我,而且,希望我能把余下的生命全部托付给他。
我愣愣地听完了他的故事,看着月光下他接近惨白的脸,昏头昏脑,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意思。他想让我做他的女朋友,到底和这个死人的脑浆有什么关系呢?跟生与死的距离有什么关系?我不明白。
酒毕竟喝多了。昏乱的头脑容不下太多清晰的思考和逻辑。这样的夜晚,这样的场景,太多的酒精,和这个奇怪的礼物,让我冲动的头脑里汹涌着不切实际的神秘感。
也许,风这么清凉,他应该是清醒的。他的眼睛在风中清亮无比,一点都不像没有理智。见我没有反应,他伸手揽住我的肩膀,吻我的嘴唇。我仍然陶醉于这种神秘感之中,尚未回到现实之中,也未能意识到他到底对我意味着什么,是不是我想要的生活——漂亮女生说,选择一个男人,就是选择一种生活方式。我昏沉地任他的舌尖撬开我的嘴唇,湿淋淋地探进我嘴巴里。他嘴里还有一股啤酒的香气。
我回宿舍的时候,已经很晚了,宿舍熄灯了。我摸黑爬到床上去,发现自己的被子不见了。但我太累了。就这样和衣躺了一晚上,天还没有亮,我就感冒了。
沈阳用一床被子抵消了一个男人。我喜欢她这种执着而且幽默的表达方式。
2005
67
之前把婚礼想得极其隆重,隆重的意思还有一层,就是知道它会闹得烦人。
施刚请来了亲朋好友以及各位同事、客户啥的——仿佛婚姻和客户也有关系。施刚说,客户就是衣食父母。而我这里,父母、爷爷的同事、部下,以及各位亲戚,还有我的同学同事们。我自己都没有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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