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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年八月辛巳,按,此事始于乾隆三年,《高宗实录》卷119,273。
'43' 乾隆十年十一月江苏,又见二年十月山西,《高宗实录》卷253,55。
'44' 乾隆二十三年正月丙辰,《高宗实录》卷555。
'45' 见朱伦瀚:“截留漕粮以充积贮札子”,《皇朝经世文编》卷29;以上参见高王凌:《十八世纪中国的经济发展和政府政策》(1995),
第六章。
'46' 见乾隆九年正月壬寅,二月癸酉,《高宗实录》卷209,211。
'47' 乾隆九年正月癸巳,《高宗实录》卷208。
'48' 分见《高宗实录》乾隆十年六月,九月,十三年闰七月各卷。
'49' 如“大司徒”之职,其一即为“以保息六养万民:一曰慈幼,二曰养老,三曰振穷,四曰恤贫,五曰宽疾,六曰安富。”若遇大荒,“则令邻国移民、通财、舍禁、弛力、薄征、缓刑”,孙诏让:《周礼正义》,中华书局,1987,北京,246、770,参见高王凌:“中国古代的大政府”,《政府作用和角色问题的历史考察》,海洋出版社,2002,页10;又,当时社会上还有许多人需要救济,如黄中坚以为:“吾观三代盛时,以九职任万民,自邱陵园廛漆林而外,大率尽归于井田,……宜其民之皆有以自养。然其时即有若闲民之转移执事待人而食者,且夫鳏寡孤独废疾之伦穷于天,游惰不率教之属穷于己,至不可胜纪也”(“限田论”)。
'50' “周礼遗人掌凡委积,巡而比之,以时颁之,制莫善也”(王昶:“癸未会试策问一道”,《皇朝经世文编》卷39);“周礼遗人之职。委积以恤艰阨。积储之所系綦重”(晏斯盛:“请分常平为社仓疏”,《皇朝经世文编》卷41),明确就是积储的功能。
'51' 晏斯盛:“井地以后,惟社仓为长久规模”(“请分常平为社仓疏”)。
'52' 陈兆崙《紫竹山房文集》卷13《予告资政大夫前任广西巡抚工部尚书卫公别传》。
'53' 《高宗实录》卷175,乾隆七年九月。
'54' 乾隆八年九月,《高宗实录》卷201。
'55' 乾隆九年二月,《高宗实录》卷211。
'56' 于此也不应有太大的误解,毋宁说皇上是把这想法深深埋在了心底,参见乾隆六十年四月丁酉,策试天下贡士,制曰:“朕以唐虞三代之心为心,以唐虞三代之治为治”。
'57' 原信署为乾隆二十年(1755年9月28日 '58' 《耶稣会士中国书简集:中国回忆录》第四卷,大象出版社,2005年,页141—147,感谢魏淑民同学提供了这些资料。
五、无奈与失落
14。盛世之累
当是之时,中国正处于“康乾盛世”:“至矣哉!自唐虞三代之盛,未有过于此日者。洵足光列圣之贻谋,而永裕万年之福祚者矣”。'1'
自三代以来,类似的“盛世”在历史上并不多见。可惜的是,即使是在“盛世”,在实际生活之中,仍有许多难以令人满意之处,足以成为“盛世之累”。乾隆初年,虽曾力行宽仁之政,祛除弊端,但不久就发现,旧的问题未能彻底解决,并不断有新的问题发生,且有愈演愈烈之势。
乾隆元年正月丁酉,命督抚务休养、戒废弛,谕曰:
累民之事,往往而有,无怪乎民多不得自安其生业,而朝廷之德施,终不能尽致闾阎于康阜也,如催征钱粮,而差票之累,数倍于正额;拘讯讼狱,而株连之累,数倍于本犯;抽分关税,而落地、守口、给票、照票,民之受累,数倍于富商巨贾。至于查拏赌博、黄铜,以及私宰、私盐之类,胥役营兵,因缘为奸,佐贰杂职,横肆贪酷,一案而化为数案,一人而波及数人。如此等者,不可枚举。
二年七月戊子,户部议覆:乾隆元年七月议准御史蒋炳奏陈漕弊案内,通饬有漕各省严革蠹役留难刁蹬,踢斛淋尖等弊。乃甫及一年,给事中马宏琦又奏有浮加斛面,自一指、二指、以至三指等弊。
闰九月庚申,户部右侍郎赵殿最奏:州牧县令、守土之官,出境迎送上司,前奉世宗宪皇帝严切申禁,载入则例。今臣奉命查勘直隶河东等处河道,所过地方,知府牧令,每于数十里外迎送,旷废职守,莫此为甚。嗣后正印各员,非有公事传询,不得轻率出城。
乾隆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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