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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开发利用。乾隆三年,陈玉dg来任遵义知府,就任后“日夕思所以利民”,因在巡历时发现当地多槲,即家乡“青、莱间树”,故想引进山蚕,“以富吾民”。“开先须人”,清代大多数地方官员出身乡间,对农业生产知识有较多的了解,由此才可能引入、发掘新的生产项目。长期实行的回避本籍的流官制度,以及官员的任职期较短(新的规定亦不过三年五年),又在全国范围内造成了一种地方官员的经常性的流动状况(如陈宏谋外任三十余年历十二省达二十一次),无虑也增加了生产知识的交流机会。“乡愚无知”,'4'对于许多地方来说,社会闭塞,信息不畅,更需要一定外部信息的输入。
找到饲养山蚕这一途径之后,陈玉dg首先要做的,就是遣人回山东购买蚕种、雇请蚕师。以后几经波折,往返再三,取回蚕种。于是遣蚕师四人,分教四乡;织师二人,教民缫煮络导牵织诸法。“事事亲酌之,白其利病”,到乾隆七年终于成功。再以蚕师、织师之徒各数十人,皆自教其乡里。从此使遵义成为贵州最富饶的地区。'5'可见提供初步信息之外,引进基本原料(如种籽)及生产方法,是官府劝农的又一层作用。中国因缺乏社会中层组织,农村自家庭或家族以上,基本处于无组织状态之中,对于一件新事物的推广,可能就显得效率较低、传布较慢。看起来,总不若官府有组织行动那样雷厉风行、直捷有力。如遵义在取得蚕种后,立即就能组织四乡学习、推广,显然是借助了基层组织的协助,尽管这种组织在今天看来还很“软弱”。
官府行为的又一个优势,是有财政方面的支持,而这是不计收益,甚至是不需还本和无息可计的。例如在山蚕的推广中,购种、运送、雇募匠师、置办器械、设立场所,在在需要花销。个体小农缺乏资本,“是无担石粮者,安肯出中人产而谋此未见之利哉”?雍正以来,清廷决定“火耗归公”,其中专门划出一部分做为地方公费,以推行有益的地方公益和经济事业。因此到乾隆初年,各地就有一定的财政力量从事地方建设。这可能也是乾隆间政府劝农较为集中而有成效的原因之一。
官府劝农的另一作用,是可以弥补市场的缺环或不足,特别是在那些欠发展地区。因此政府也可于试行初期或必要之时,为产品提供一定的保护。如陕西推广蚕桑,有种桑未养蚕者,给价收买,养蚕得茧不能缫丝者,“亦许卖给于官”;“纵初行无甚利息,所亏亦甚有限,身任地方,定能不吝些须,加意率作,以为小民开衣食之源”。'6'
总之,政府于劝农一事,可以依赖其知识信息、组织与财政的力量,进行较为直接而有力的行动,因而易于构成一个有吸引力的选择方案。具体说来,从新生产项目的选择和引进(包括购入所需原料),传授生产方法(包括初级及加工生产,请匠师、设官局及组织各乡学习),提供资金(直接投资及提供借贷),以及保障销路(选择期间的包销和试行阶段的保护性措施),等等方面,都可程度不等地插手其中。经济发展,俨然已经成了当时政务的重中之重。在一时期间和若干地区之内,政府在经济事务方面插手之深,可以说是空前的。'7'
另一方面,清代除少数的例外,基本上没有过强制性的推行。这与其他某些朝代相比,颇有区别,如明太祖曾令凡民田必“栽桑、麻、木棉”各若干亩,实与清代发展商品性经营、提倡因地制宜、“因民之所利而利之”的做法,'8'不可同日而语。
多年后皇上在《御批纲鉴》(卷41)里,就池盐设税之必要,写道:
可知食货之经,未可因任自然矣。
好像仍在坚定的为当年的政府干预,作自我辩护。
乾隆初年,中国遇到了十八世纪最大的灾害,继乾隆七年江淮大水之后,八年直隶大旱。国家赈恤灾民,于江南动用上千万石(两),直隶复数百万。九年五月,御史柴潮生奏,今“天下何无备之甚也”,平日卤莽薄收,一有急,则待赈济为活计。查受灾之河间、天津二府,经流之大河三(卫河、滹沱、漳河),支河二十有五,滀水之淀泊三十有一,蓄水之渠三,受水之沽六。是水道之多,莫如此二处,山东、畿辅之水,皆委输于瀛海、奔汇于直沽。若蓄泄有方,即逢旱岁,灌溉之功,可救一半;即不然,而平日之蓄积,亦可撑持数月。臣窃以为,与其徒费之于赈恤,不如大发帑金,将畿辅水利,尽行经理。一举两得,转败为功。
他又举前人的成功例子说,汉于狐奴开稻田八千顷,今之昌平也;北齐修督亢陂溉田百余万亩,今之涿州也;宋于雄、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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