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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们杀鸡宰鸭的庆祝,直到大半夜过后,这才渐渐平歇下来。要不是天晚了,以吴清的心情,恨不得马上带人把熊弄到县里,向县令请赏,宣扬吴骥的功劳。
今儿晚上,乡亲们是倾尽所有,好吃好喝不少,吴骥大吃一顿,只觉那美味远非笔墨所能形容。那感觉,是他两世为人,吃得最为痛快的一次了。
“秀秀,明儿进城,把赏金领了,我们就离开这里,出去闯闯!”一回到家里,吴骥就忍不住了,兴奋的与杨秀秀商议起来。
这个山村人太少,吴骥就是有天大的本事,也不可能在这里施展,走出山坳,寻找更为广阔的舞台,这是必然之事。
在此之前,吴骥家太穷,受限太多。如今,熊已经猎到了,赏金即将到手,是该好好规划一下未来了。
“走出去啊?”
杨秀秀长这么大,还没走出过山坳,最远的就是草市了。所谓草市,就是宋朝的乡下集市,最近的草市离吴家庄不算远,十来里路,这就是杨秀秀去得最远的地方了。
“是呀!离我们最近的是归信县,可是,归信县并不大。要说最合适的便是雄州了。这事一了,我们就去雄州吧!在那里,应该可以赚很多钱。”吴骥念头转动,开始思索财路了。
雄州,是这一带最大的城市,更是重要的军镇,是宋朝抵挡辽国进攻最为激烈的城池。这里驻有不少宋军,吴骥要大做炸弹,去雄州最有前途,那是掉在钱堆里,好处多多。
“啊!去雄州?”杨秀秀更加惊讶了。对于她这个没有出过山村的女孩儿来说,能去归信县就很不错了,是莫大的福气,更别说雄州了。
“吴郎,你去哪里,我跟到哪里。只要你莫说我不好。”杨秀秀在短暂的惊讶之后,就一切唯吴骥马首上瞻了。
这事说定了,吴骥特别欢喜,欢欢喜喜的上床睡觉了。
这一觉,吴骥睡得特别香甜,做了一个大大的美梦,就是他做的炸弹炸得辽军血流成河,尸积如山,特别受欢迎,赚了很多很多的钱,跟一座金山差不多。
次日一大早,吴骥就给吴清从床上叫了起来。吴清已经找好了丁壮,他们的任务,就是把熊抬到归信县去。
按照吴骥的意思,用不着把熊抬去,只需要把皮扒了,把熊皮带去即可。这种事情,只需要给官府一个证物证明确实猎到熊就行了,这熊特别大,熊皮完全能证明此点。
吴清死活不肯,按他的话来说,这是给吴骥宣扬的好机会。归信县虽是小地方,却也有几个秀才,可是,这些秀就没有一个有吴骥这本领,能用这种巧妙的法子猎熊,一定要给吴骥宣扬宣扬。
吴骥是吴家庄的大人物,唯一的秀才,吴骥的地位越高,名气越大,吴家庄的人越有脸面,出去见到人,越是受人尊重。
这一提法,得到吴家庄人的一致响应,就这么定下来了。吴骥拗不过他们,只得由得着他们。
丁壮的任务还有一个,就是背吴骥。吴骥是大人物,应该受到尊重,没用轿子抬就够低调的了,更别说,吴骥的身子骨这么虚弱,要他走到县城,那是不可能的,只能由丁壮们背着了。对这事,丁壮们特别乐意,这是难得的与吴大秀才亲近的机会呀!
匆匆用过早点,一众人抬着熊,背着吴骥,向归信县进发了。
吴骥原本想要杨秀秀随他一道前去,可是,杨秀秀不愿,留在家里,吴骥只能由着她。
一路上,众人有说有笑,用他们所知不多的言词,把吴骥好一通夸。可惜的是,他们是朴实的庄稼人,所知的词汇不多,说来说去,就那么几句话,诸如吴骥厉害,很了不起之类的,除此之外,再无别的言词了。
人逢喜事精神爽,走路象在飞,几十里的山道竟然不当一回事,两个时辰后,就到了归信县。
吴骥一瞧,归信县并不大,周回不过数里,城中不过数百户,加起来不过三四千号人。这种城池,在边境上属于小城,口众少,户数不多,不够繁华。
唯一的亮点,就是城墙修得又高又厚,坚固异常,完全能够禁受千军万马的冲击。这是边境城池,时不时就要遭到辽军的进攻,坚固是边境城池的第一紧要之事。
城墙上有不少刀箭之痕,还有不少冲撞的痕迹,其颜色有些发黑,散发着淡淡的腥味儿,应该是大战的遗留之物。看得出来,此城曾经发生过血腥的大战。
“真是做军火买卖的好地方呀!”吴骥看在眼里,双眼一亮,特别有神采。
军火买卖在什么时间最红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