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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后脑。
“哈哈哈……再过五秒你就会死在神经病的手上,看我的北斗神奉,五、四、三、二、一——你已经死了。”
当然,五秒后他并没有死,不然他也不会在十年后对她告白。
没想到两人认识这么久了,是她太迟钝了吗?否则,为什么十年来她一点都没察觉到他对她的感情呢?
两年后
“思琪、思琪,起来了。”
“嗯……”
“思琪——”敲门声愈来愈急促,也愈来愈大声。
“我要睡觉。”思琪将脸埋进枕头内,棉被整个盖在头上。“不要吵我。”
“不行,快起来!”
父亲的吆喝声仿若魔音般穿透棉被,让她不得安宁。“人家早上才睡!”她坏脾气地咆哮一声。
“谁教你早上才睡!”敲门声愈来愈大。“你再不快点,上班又要迟到了。”
思琪拉下棉被。上班?她什么时候上班了?她用力地抓了下头,对了,她已经有工作了,怎么忘了……可恶!她为什么要在寒冷的十一月出去工作?她后悔了。
“我不去了,我要睡觉。”她抱着棉被翻身,脸蛋在被上磨了磨。
“不行,快起来!”兰柏兴坚持地继续拍门。“今天才第八天,一个工作起码要做十五天,还有一个礼拜。”
“好啦!再五分钟。”她含糊地说。
“不行!快点。”
“那三分钟。”她捂住耳朵。
“再不起来我要撞进去了。”
“你撞得进来才有鬼。”思琪拉下棉被,哈哈大笑。“你的老骨头一定会先散掉。”父亲已经七十,如果还撞得进来,就可以称之为神迹了。
“敢说我老骨头。”兰柏兴更用力的敲门。
“好啦!起来了啦!”思琪拉开棉被,在接触到冷空气时颤抖了下。“这么冷的天还要出去,好象卖火柴的小女孩,要买火柴吗?先生小姐,买火柴吧!买火柴吧……”她自导自演装成小可怜的模样,随即长叹口气。
“早知道就去当演员,我一定会得奥斯卡金像奖的,演神经病应该满适合的。”
她张嘴打个大呵欠,伸伸懒腰,瞄了眼闹钟。完了,她得快点才行,这下恐怕又要被扣钱了!
会到美味蔬食打工是因为它距离家里还算近,骑车只要十五分钟就到,当初骑车经过时正巧看到在征人,就冲动地跑去应征,因为她已经好几个月没有收入,再不赚钱就要被爸爸念到臭头了。
所幸在这儿工作还满愉快的,再加上店面不是很大,所以还算轻松,最忙的时间大概是中午前后,下午来的客人并不密集,所以有时还能坐下来休息,如果勉强要说缺点,只能说她与另一名服务生林紫喻不对盘。
林紫喻比她小六岁,正在读大学夜间部,她的个性严肃认真,所以对她的大而化之不是很能消受,就连吃饭不小心掉个渣在桌上,林紫喻都要冷冷哼一声;看到她扫地快速她也会哼,反正就是不管她做什么,她都要哼个一两声,好象她的鼻子里装了什么自动“哼哈”器。
这天下午,当她在填装桌上的糖罐时,忽然瞧见玻璃窗外正往这儿走来的熟悉身影,他一进门,她立刻开心地迈上前。
“洋葱,你是来找我,还是碰巧走进这家店?”
“我来找你。”
“欢迎光临。”林紫喻走上前。
思琪回头朝她摆了摆手。“他来找我的。”
“没关系,我也想喝点东西。”叶洺聪瞄了眼手表。“你五点半下班对吗?还有半个钟头,我等你。”
“好啊!你想坐哪?”她回头示意林紫喻把菜单拿过来。
“靠窗的就行了。”他往左走,选了靠近角落的两入座。
思琪在林紫喻走上前时伸出手,示意她把菜单给她,林紫喻冷冷地瞥了她的手一眼,直接走过她身边迈向角落的位置,露出礼貌的笑。
“请问要用餐,还是喝饮料?”
“存心杠上我了是不是?”思琪盯着林紫喻的背,嘴角扬起一抹笑。“怎么到哪儿都有人这么讨厌我?”她不以为意的调侃了下自己。
叶洺聪瞄了眼面前的服务生,又瞧瞧走回柜枱的思琪,看着她回头对他比了下手势。他微微一笑,她一点儿都没变,还是这样我行我素。
他低头瞧了眼菜单。“给我一杯葡萄柚汁,不要加糖。”
林紫喻挑了下细眉,不过没说什么,只是道:“还要什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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