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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滴水可以见大海。我…… 一个“老三届”拟通过自己接受普法教育之路,来反映国家普法教育和法制建设在全体老百姓中发生的变化和作用。
一个“老三届”接受普法教育之路(2)
一 差一点闯祸
1984年4月2日上午,我那当时年仅六岁又非常顽皮的儿子又闯祸了:他在路过邻居晒在公共天井里的棉被絮时,用小手指把被絮的几根棉线给扯断了。这就立即遭到棉被主人的大声训斥和谩骂。作为奶奶的我母亲,理所当然的要帮孙子说话。在知道大概情况后,我母亲要求对方不要骂了,还说:“我孙子还小,有事待小孩的爸爸妈妈下班回家再说,该赔就赔。”不料,对方竟当着周围许多劝架的邻居百般讥讽挖苦我妈妈,说我的儿子不是她的亲孙子(因为我是在三岁时过继给我父母亲的)。就这样我妈妈和这个平时一直相安无事、关系也不错的老邻居大吵了一场。直到我下班,邻居告诉我时,我妈妈还气得浑身发抖,说不出话来,并整个晚上都不能入睡。第二天突发脑溢血,经抢救无效不幸逝世。更让人揪心的是,一直病重在床由我母亲照顾的父亲也因为我母亲的突然去世,在医院里撒手人寰。当时的《上海工人报》在4月27日第二版用《××恶言伤人、致使两老丧命》对这事件作了报道。但是,作为父母亲唯一的儿子,我根本不知道怎样利用法律的武器去处理这起事件和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当时满脑子还只有过去时代形成的思维方法…… 一是和邻居斗,二是进行以牙还牙的报复。我舅舅和几位表兄弟以及其他从家乡赶来的几十位亲戚,都和我一起向当事人和她的家庭示威、谩骂,在他们的家里敲桌子、抡椅子,并把当事人拖到我母亲的灵堂上按在洗衣搓板正面跪下。还商量着在我母亲大殓前要对当事人一家进行狠狠地打砸、大殓后把骨灰盒放在他们家里,以达到出口恶气的目的。就在事态将要恶化的关键时刻,当地街道和里弄的领导陪同请来的法律界同志向我伸出了援助之手:用我第一次接触的法律知识对我进行耐心的开导、劝告。首先告诉我如果采取打砸的过激行为,自己将触犯法律,我和我一家会因此受到更大的伤害;其次帮助我分析这起事件可以适用怎样的民事法律条文来讨回公道和真的诉诸法律将要承担的风险等知识。由于我过去是个“老三届”学生,走出学校后就一直是在生产一线当检修工人,知道的只是设备和技术,对于这些法律知识真的是闻所未闻,听了如入云中雾中,不知道身边发生的事情里居然包含了这么多的法律,有这么复杂的法律关系。但是我终于听从了街道和里弄领导的劝告,避免了一起因我对法律的无知而可能造成的更大悲剧。而且经街道和里弄领导的多方面工作,最终在里弄的大会议室里召开了由街道、里弄和我单位领导同事、几十位主持公道的邻居、我的所有亲戚参加的调解会。由对方一家向我们全家赔礼道歉、适当的赔偿而解决了争端,街道里弄的领导和参加会议的邻居也都狠狠地批评了肇事者一家的不法行为以及平时的某些错误做法。这次会议其实不仅让我上了一次现实的法制课,而且也帮助我们邻居开始了更加和睦相处的一段时光。当然,肇事的那位邻居和她的一家也汲取了深刻的教训,从今以后也和邻居相安无事,直到1987年动迁,大家分手。有了这段刻骨铭心的经历后,我开始在工作之余、本职之外关心起法律、喜欢上了法律,走上了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接受普法教育之路,直至2005年5月开始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陪审员。
一个“老三届”接受普法教育之路(3)
二 学法律之路
1985年在单位参加的第一次普法教育,是我系统学习法律的开始。由于我工作岗位的变动,我学习的机会比过去更多了。趁此机会,我在接受业余学历教育过程中,又非常主动和执着地参加了其他专业中几门法律科目的自学考试,取得了多张单科结业证书。在1987年3月“上海市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和“上海人民广播电台”举办的《我与法律》的征文活动中,我用自己当时对法律的理解和学习体会,写出了我的第一篇有关法律的文章,并且非常荣幸地获得了三等奖。从此,我更加关注法律、情系法律,注意学习有关的基本法律知识,从宪法开始,相继学习了宪法、民商法、刑法、诉讼法、行政法等法律、法规中的最基本内容,特别是各类新颁布的法律条文,并且把它们用于指导自己的工作与生活。可以这样说,在我从1985年担任单位中层干部的20多年里,包括其中1987年和1988年两次借到单位经打办参与经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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