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部分(第2/4 页)
和别的女人结婚了。人鱼伤心欲绝,最后终于在男子新婚的第二天早上,迎着初升的太阳,化作了一堆美丽的泡沫。”
“珑儿!”宇文轩像是突然见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似的,脸上惊恐万分,一把将易玲珑抱进怀里,连声音都有些颤颤的,“不要乱想,我不许你乱想,好好地活下去,给我好好地活下去。”
易玲珑推了两次,都没能推开他,只好作罢,头搁在他结实的肩膀上,竟还有些留恋。她紧了紧手上的珠子,眨了眨眼,将眼眶里的泪水眨了回去,淡然一笑,道:“别担心,我不会做傻事。自然会好好的活下去。你不是一直都想知道我的家乡在哪里么?我告诉你,离这里很远很远,远得几乎没有办法可以到达。现在我要回去了,回到我的家乡去,在那里,我会好好的生活,认识新的人,和他结婚,生个健康的孩子,看着她慢慢长大,开始恋爱。小轩轩,我会很幸福,所以请你,也一定要幸福。”
手中的紫晶珠子光芒大盛,照的她整个人都变得似乎透明发紫了。易玲珑只觉得自己的身子越来越轻,似乎竟有些飘起来了。听觉越来越模糊,以至于她只看到宇文轩疯了一般地拼命摇晃她的身体,唇瓣一张一合声嘶力竭地喊着什么,可是她却听不见,她什么也听不见。
远方,太阳终于爬出了地平线,渐渐lou出了他红红的,圆嘟嘟的脸。她终于和自己喜欢的人一起看了一次日出呢。尽管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满足了,已经很满足了,不求天长地久,只求曾经拥有,不是么?至少,她认识过一个妖孽一样的男子,并且她以为,他们曾经相爱了,这样,难道还不够么?
易玲珑不知道那具留在宇文轩怀抱里身体会变成什么样子,会不会也像小美人鱼一样化作一堆泡沫?最好那样,化作泡沫,蒸发成空气,一点痕迹也不留下,这样子,他才不会再往后的日子里想起她,才不会时不时的觉得伤心。
呵,直到最后,还是禁不住要想着他啊,真是拿自己没办法。
不过,这样也好。
========================================================
嗯嗯,觉得小轩轩欠抽欠扁,想看男女主分开,从此一种相思两地闲愁,你愁我也愁,谁先不愁谁猪头的童鞋们,看到这里就可以了。
并且请自行想象,从此以后,男主在古代寂寞深宫,孤老终生,尝尽相思之苦。而女主在现代吃香的喝辣的,泡帅哥开宝马活得风生水起……
如果不满意这个结局,觉得小轩轩虽然欠揍,但鉴于他男猪的身份,还是勉为其难给他个老婆的童鞋,请继续期待下一章,正式版大结局。
番外、江山美人
宇文轩,复姓宇文。单名一个轩字。乃熙泽国皇帝陛下的第三个皇子是也。
总会有那么一个两个不同嘴脸的人在他面前,或艳羡,或妒忌,或憧憬,或半开玩笑地,叹上一句:“这人哪,生来就有个高贵低贱之分。有些人命里就带着富贵,这却是寻常人等盼不的。”这种话听的次数多了,任谁都能听出那其中的味道来。
这感叹,不过是因了他的姓氏罢了,复姓宇文,熙泽国姓。
而对于宇文轩来说,生平最讨厌的,便是这个姓氏了。
对于六岁前的宇文轩来说,宇文这个姓氏,意味着的,是终日忙忙碌碌的东奔西跑,是终日不见天日的躲躲藏藏,是娘亲每夜里流不完擦不尽的眼泪,是睡梦中一句句若有若无的叹息,是一个他称呼为爹的人从不肯留驻下来的背影。
年幼时的他并不知晓。为什么他总是要随着娘亲,在一众侍从的护卫之下,从京城搬到京郊,从京郊搬到藩镇,从藩镇搬到村落,按照那人的意思,似乎是离得京城越远越好,离开人烟越偏越好,最好能躲在大山深处永世不要出来。最后他们也真的就搬到了大山深处,不见繁华之地。
大山里有的是高大挺拔看不到顶的苍天大树,有的是天上飞的地上走的飞禽走兽,有的是雨后密密麻麻冒将出来的各色蘑菇。没有的,是人声鼎沸,人影交错。
孩子总是渴望探索的,宇文轩也不例外。大山里藏着许许多多可以供他发现,探索,玩乐,回味的事情。撵兔儿,爬树,摘蘑菇,捕小兽,混世魔王一般的闹腾,任他玩得多皮多闹,娘亲从未制止过他。只是一旦他跑的离大山外头近了,便总是会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冒出来一两个侍从,客气又执着地“请”他回去,并不许他踏出大山一步。他不甘。回去告诉娘亲告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