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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配么?绝配哪。宇文焉觉得自己似乎明白了点什么。这些天来的陪同看来并不是白费的,终于还是让他抓住了点什么。
宇文焉意味深长地看向宇文轩。
宇文轩则一脸淡定地用茶盖拂着杯里的浮茶,对于宇文焉目光中的调笑,既不肯定,也不否定,只拿一双桃花眼瞅着易玲珑。
只见那女人,半张着一张樱桃小口,盈盈泛着诱惑的光芒,鲜艳欲滴;忽闪着一双亮晶晶的杏眼,长且黑的睫毛如两把小扇子一般上下扇动;眼神迷离,如深思似神往,像是在回忆着什么美好的时光,又像是在挂念着什么要紧的故人。
古人云,红颜祸水,看来也是有一番道理的。那红颜可以不漂亮,可以不倾国倾城,却不能没有她的独特之处。便如眼前这位,如一汪清澈透明的潭水,清冽甘醇,那即便是深不见底的古潭,也令人忍不住诱惑想要一跳随之吧。
祸水么?祸水吧。
宇文轩这般想着,眼角边浮出淡淡的笑。
宇文焉这般想着,嘴角边浮出浅浅的笑。
良久,祸水慨然长叹一声,道:“我的天啊,真是太巧了,这说书先生讲的故事里的那个女英雄,居然跟我同名呢……”
一一六、辰江城里的声色犬马生活
转眼已在辰江城中消磨了有五六天的光阴。宇文焉几次想找个机会提回京城的事情。最终却总是会因为某女哀怨的表情,或是某男犀利的眼神而话到嘴边又咽下。如此反复几次过后,宇文焉终于彻彻底底地放弃了回京城的念头,偷偷打发了随来的车夫小厮先行回府中报信,免得老娘担心,他自己则认命地留在了辰江城里,陪着那一对男女吃喝玩乐,继续做他的电灯泡,兼出气筒,兼解铃人,兼传话筒,兼……
易玲珑这些日子以来也安分了许多,没再折腾出什么新鲜的动静出来,主要也是因为辰江城实在太小,除了一条石桥横贯辰江,三座酒楼鼎足而立,五间客栈分布成五饼,再没什么像样的地方可以供她折腾的了,实在是有碍于正常水平的发挥啊。
主要的几个娱乐场所,完全没有达到她想象中声色犬马的境界,十足地令她失望。酒楼。吃腻了;画舫,坐烦了;茶馆听书,没有新意了;去戏院听戏,呃,饶了她吧,她这辈子都再也不想跨进戏院一步了。
是谁告诉她,唱戏的女戏子们个个都长得如花似玉,一双大眼睛好像会说话一样的不间断地发出五百多伏的勾魂电波?是谁告诉她,那些女戏子们个个都长着杨柳枝一般的身段,窈窈窕窕地立在戏台上,一面不停地扭着水蛇一般的腰身,一面把那似水柔情,柔情似水哗哗啦啦地流向观众?
本着看美女的心态走进了戏院,才明白,什么叫伪娘,什么叫人妖,什么叫男扮女装……戏台上的伊咿呀呀唱着戏的戏子分明是个男的!华丽的头冠黑发掩不住喉咙下拇指大的喉结,厚重的胭脂水粉遮不住嘴唇上嘘嘘的胡渣子。那花团锦簇的装扮,那长垂到肩的流苏,那大尺码的粉嫩绣球鞋,还有那忧郁的眼神,手里的陈年二锅头,一切的一切,都令她觉得,原来世界,还可以这样的疯狂。
台上的伪娘端着一杯酒,扭胯。侧肩,下半腰,仰头,回眸,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而后一甩嘴角边的两滴酒珠,莞尔一笑,隐隐约约lou出两颗大金牙。墨笔勾勒出的杏眼忽闪忽闪,冲着台下的观众哗啦啦地放出似水柔情……易玲珑觉得,有股不和谐的感觉涌出了她的胃……她,想,吐!
好吧,英雄好儿女,不爱文装爱武装。文戏看不下去,那就看看打戏好了。那噼噼啪啪乱打一气的戏份,不是也很有看头的么。结果——
所谓的打戏也不过如此而已,一个白衣人和一个黑衣人在光线充足的戏台上,大睁着双眼假装看不见,横着手你摸我一把,再竖着手我摸你一把,动作又慢又假。一点也不像两个仇敌在厮战,倒是有些像两个老友在相互切磋太极。这打戏,既没有李连杰的快猛,也没有成龙的惊险,没有威亚的辅助,没有特效的加工,没有金刚绿巨人的助阵,没有阿凡达的奇幻,唯一值得称道的,就是至少还算是3D全息立体的。
一场戏看下来,易玲珑后悔莫及,与其在戏院里垫着脚尖看那台上一黑一白的戏子装模作样地打斗,还不如在客栈的院子里挑逗了宇文轩和宇文焉对打来的精彩,那一招一式可都是使了全力朝对方的要害招呼,一点水分都不掺,看得那才叫过瘾呢。
最后便只剩下一个地方让易玲珑有所期待了。那地方,因为久负盛名,而被她划为了此行的重点拜访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