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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等待着什么一般。
又过了半晌,天光渐渐放亮,为首的雪狼向着狼群发出一声长啸,外围的狼群渐渐散开,却并不离开,反而是在两边列成了队伍,看样子竟是经过严格的训练。究竟是谁有这般手笔?要知道狼不同于狗,狼不仅野性大,极难驯服,而且攻击力巨大,大批量的训练的话,朝廷不可能不管的,而又是谁,能有这般势力?
不大一会儿,天空便泛起了鱼肚白,一阵迅疾的马蹄声传来,不多时,一个身着蓝衣的少年便出现在三人眼前。蓝衣少年对着季廷芳嫣然一笑,“季老板,你还记得我不?”看那身段容光,气质温润如玉,竟是比之季廷芳还要胜上两分。这样的人怎么能记不得?季廷芳点了点头,“我们的确见过,还是在飘香苑里,但是廷芳尚不知道公子姓名罢了。”
蓝衣少年腼腆的低下了头,“那时候我就对季老板倾慕已久了,好不容易能见上一面,却被那小主子给搅和了。唉,他就那脾气,你也别见怪。”蓝衣少年又叹了口气,下得马来,走到季廷芳跟前,伸出了手,“我叫曹培,字安格,你叫我曹安格就好。”
听罢这话,季廷芳还未反应,倒是安意煊惊叫了起来,“我知道你!你就是那个户部侍郎的第三子!名满京城的大才子曹安格。据说是三皇子的心腹。”
蓝衣少年但笑不语。季廷芳恨恨的瞪了安意煊一眼,却也没有搭话,倒是安意煊不知是真糊涂还是假糊涂,继而很天真的问道,“我还听说你不止是三皇子的心腹,更是他的娈宠,是也不是?我就觉得,你这样风流的人物,若是做了娈宠,还真是可惜了。”蓝衣少年脸色忒变。过了半晌方才缓了过来,继而用冰冷生硬的语气问道,“你这个听说,是从何处听来?”
其实京城里并无曹安格和三皇子的传言,这一切不过是安家大少随口胡诌的,无奈曹安格近日和三皇子正是牵扯不清的时候,关心则乱,这一下子没把握好,就有一个把柄落入了安大少的手里。安大少虽不喜他与季廷芳多接触,但也对他并无恶意。只是小小的对昨夜他派狼群围住自己,害自己受了惊吓的事情还以颜色罢了。
曹安格却显然对此事耿耿于怀,随意与季廷芳寒暄了几句便告辞离开了。狼群也渐渐散去。转眼便消失在了荒野之中,这四周一点也看不出来这里曾经来过大批量的狼群。这个场面让车夫目瞪口呆,他平生从未见过这般场面。几乎要心疑这是自己做的一场梦罢了。
14、第十四节 顺利回乡
再觉得是做梦,也有醒的时候,接下来路还是要走。只是车夫再不管安大少的意愿,只顾着把拼命的催马儿。这一路倒是风平浪静,除了每天季廷芳要受些罪。如此这般,过了五六日光景,便到了季廷芳的家乡,夹江。夹江是一个小县城,季廷芳家在县城管辖的一个小镇上。小镇名叫白家镇,顾名思义,这镇上姓白的人最多。季家在小镇上世代为医,医德的口碑很好。季廷芳一路上看着风景,身子虽是难受,却也显得开心得很,倒是到了这白家镇上,反而近乡情怯了,只命车夫在一处客栈前停了,却并不回家。
安意煊这时候倒显得异常的乖巧,并不询问。小镇上人口不多,流动人口也很少,一有个风吹草动,不出半天整个镇上都会知道。以致于季廷芳和安意煊刚在客栈大堂里坐着喝了小半个时辰茶,就有人寻上了门来。
那是一个二十几岁的青年,身穿一袭暗紫色布衣,头发有些许凌乱,应是急忙赶过来的,他看来一副老实巴交的模样,也很是不善言辞,见了季廷芳也是呐呐的,安意煊瞧着觉得可怜,便命他在自己身旁坐了,一边喝水一边问他些话。
原来这老实的青年竟是季廷芳的哥哥,当初季廷芳离家后就没再回来,这一晃眼已经过了五年了。还说些什么是他对不起廷芳的话,说什么爹娘都很想廷芳,说这些无非为了一件事情,希望季廷芳回去看一看。
安意煊是知道的,季廷芳其实也很想家,只是真的近乡情怯,没到的时候拼命的想,真到了却感觉不知道怎么回去。这种感觉没离过家的人是不会明白的。他便让季家大哥先回去,自己和季廷芳去镇上转转。
恰逢小镇上逢场,季廷芳便陪安意煊去逛街。其实京城的街道比小镇上繁华了不知多少倍,但小镇是季廷芳从小生长的地方,所以安意煊看什么都觉得亲切美好。小镇上的人也都实诚,有许多经过季廷芳父亲和哥哥妙手治好过病的人们都亲切的跟季廷芳打招呼,连季廷芳也不禁感叹,虽是离家五年,但是这五年的时光在小镇上仿佛是静止的,一切都与自己离家时毫无二致。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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