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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小心地看了一眼霍思,见霍思依然睡着,便悄悄下地,去门厅接电话: “哎,王然,哦,嫂夫人回来啦?怎么样,办公室的感觉还好吗?那就太好了。吃饭?好啊,今晚吧。今天是霍思来北京三周年,正好要庆祝一下呢。”
柳森回到卧室,霍思已经睁开了眼睛,懒懒地问了句:“谁呀?”
柳森兴致勃勃地:“王然,你还记得吧?就你刚来北京的时候,那个合租伙伴?”
霍思想了想,睡意蒙胧地:“就那个特会做菜的?”
“是,当年咱们没少蹭人家的饭。他今天要请客,女朋友从北极回来,特喜欢我给设计的办公室。喏,今天是你来北京三周年,记得不?正打算请你吃大餐呢,这回可好了,有人请客。” 柳森高兴地说。
霍思嗔怒地:“这么没诚意啊,纪念我来北京,还要蹭别人的饭?那个王然都多大了,还没结婚?”
柳森拧了一下她的鼻子:“小傻瓜,你以为所有的人都像你哥我呀,这么年纪轻轻地,就被套劳?他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听说这个女朋友可漂亮了,还能干,是个记者,采访的时候认识的。”王然这段时间只要见着柳森,没别的,女朋友李丽师好像长到他嘴上了,把柳森的胃口吊得老高,什么样的女人,能把王然这条海归迷成这样?柳森原以为,对女朋友上心没有超过他的,看王然那样,有点儿青出于蓝胜于蓝的感觉,连给女朋友装修办公室都是秘密进行,为的就是给人家一个惊喜,多浪漫的感觉,柳森自叹弗如,所以强烈要求王然赶紧让他见嫂夫人一面,看来王然还真讲信用。
霍思见柳森已经穿衣服,也钻出被窝,靠床头坐着说:“你不再睡会儿了,昨晚睡那么晚?”
柳森看了看闹钟:“不能再睡了,已经起晚了,今天来安橱柜,我必须得去盯一下,就差最后这几个环节了,要是出点儿什么岔子,咱俩就别指望回家过年了。你今天去弹中场吧,晚上我去接你。中午饭在冰箱里,自己热一下,还有牛奶,别忘了喝,昨天就没喝。”柳森像嘱咐孩子似的交代霍思。
霍思见柳森忙忙叨叨地,也说:“那你吃什么?”
“我好办,外面买点儿,你再睡会儿,我走了。”柳森简单地洗漱,几乎是一路小跑,下了楼。开上他那辆微面,吹着口哨上路。节前的街上,堵的比平时更厉害,柳森打开车载收音机打发无聊的时间,不时地朝前面看看,依然是水泄不通,遇到这种情况,柳森自有他的办法,嘴里跟收音机哼着歌,眼睛不停地望向窗外,北京的冬天,有一样好,就是阳光灿烂,跟他们江南小镇很是不同,这个季节如果有这么好的阳光,小镇已是花红柳绿,春意盎然了。
他和霍思已经有三年没有回小镇了,小镇的冬天阴冷潮湿,让人思绪###,都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他自来北京后,人好像也比以前变得阳刚明媚了,扔了画笔,做起了装修,已经融入了这个北方的大都市,不管从生活上,还是心理上,他都越来越喜欢北京这座城市,它总是能够带给他无限的向往和憧憬,当然,他所有的憧憬和向往,都离不开霍思,是霍思让他的梦想更为具体和可触摸。
柳森看着高楼林立的城市,梦想着哪天在北京也能有一套属于自己的住房,哪怕房子再小,他也要给霍思一间琴房,最好是有落地飘窗的那种,阳光可以肆无忌惮地淋洒进来,想什么时候弹就什么时候弹,霍思也就用不着每天晚上跑那么远的路到酒店去练琴了。想到霍思,柳森的心柔软得如同缭绕在他故乡蓝天上絮絮的白云。他依稀记得,养母生下霍思时的情形,那个小小的粉粉的肉团,他不敢碰,好像一碰就会破了,养母让他抱抱小妹妹,他死活不肯。直到小肉团长到了两岁,他六岁,他才敢把她抱起来,他费力地抱起她的时候,才发现,小肉团是那么的好看,皮肤白的透明,眉毛又黑又弯,眼睛像两颗黑葡萄。
《城·事》四(2)
“怎么开车哪?”柳森被一声粗暴的呵斥拽回到现实中,他赶紧跟旁边的司机招手致意,脸上挂着灿烂的笑容,也不管对方能否听见,说了一连串的对不起。
柳森看着朝他吼的司机那张苦大仇深的脸,不免有些同情他,大早起来,就这么坏的情绪,一天可怎么过呀?要不是那个司机一下插到他的前边,他很想再朝他笑笑,让自己的好心情影响他。柳森知道谋生的不易,生存的压力会让很多人失去笑脸和善意,可这就能减少压力和不安吗?不但不能,坏情绪还可以传染,你顶我一句,我撞你一句,你别我一下,我闪你一回,说不定就会惹出什么大事来,所以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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