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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当初你最大限度的护住了孩子,在车祸的过程里他只受了轻伤,但是掉水里让他留了点后遗症——”
盛绾绾脸色大变,声音也跟着一下子提高,唇色有些苍白,“他现在在哪里?怎么样了?你自己没有时间带着他,那就把他还给我!”
男人执起她的手指,唇瓣落在她的指尖,那亲吻的姿势像是膜拜,低低的问道,“只要你需要,让我多陪陪你,我们把七七要回来,然后把七七的哥哥也带在身边,以后我们一家四口一起生活。”
他气息安静,冷冽,却让人汗毛竖立。
盛绾绾的眼睛看不到,她只觉得自己在黑暗中被一只鬼盯着一般。
冷嗤,“就算是最寻常的男人想泡女人,是不是也得先拿出点诚意出来?你扣着我儿子让我寝食难安,也配说爱我?”
车内沉静了一会儿,才响起男人的声音,“他身体太弱,长大后也多半是根弱秧子,军队是最能板正体质的地方,那里适合他,不带他见你是因为最近半年的封闭式训练,等你眼睛手术了我差不多就能领他见你。”
他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她一点都不知道。
半响,盛绾绾才冷漠道,“他不能见我,那你带我去见他。”
男人伸出了手,指间把玩着她过肩的发,喃喃的道,“我觉得,你还是留短发更漂亮更漂亮,不如我现在带你去剪掉?”
少女时期,薄锦墨喜欢留长头发的女孩,所以十四岁开始,她一直都是长发。
但又不想显得她好像模仿陆笙儿,所以她将长发烫卷了。
之前被他弄瞎了眼睛,为了打理方便,她直接全部剪掉了。
她冷笑,“我记得你喜欢长头发的,他说你虽然失控了,但仍代表他的意志,怎么喜好被扭曲得完全相反了。”
他微微的笑,低低的答,“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你是短头发……像个小公主,很漂亮。”
盛绾绾一震,她已经不记得那么多年的自己是什么模样了。
她忽然有一种很奇怪的念头,便直接问了出来,“因为讨厌第一次见到的我,所以薄锦墨才喜欢长头发的,是么。”
“嗯,”薄锦墨看着她因为常年不见阳光而白皙得过分的脸蛋,他附下身,慢慢的靠了过去,想要吻上那血色不明显的红唇,声音如呢喃,“他不喜欢你,我喜欢。”
她别过了脸,那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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