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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走,”他紧紧拥着我,紧贴我,仿佛与我黏在一起,“不准走,说清楚。”
我唯一能做的是抱着他,像他能给出的拥抱一样,尽管已经被他拥得无力。
“为什么是我?为什么会喜欢我?”他不停地提问,“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
我给不出回答,因为我像他一样想问自己这些问题,为什么会是一个男人?为什么是陈学凯?为什么会喜欢?到底什么时候喜欢上的?我到底是怎么了?大脑根本无法转动思考。
“我喜欢你,真的喜欢你。”我一直重复,边哭边重复,“我不知道,我真的喜欢你,我不知道为什么。”
我抱着他哭,咿咿呀呀乱说了一大通,连我自己都不清楚自己说的什么。
他只沉默听着,紧紧抱着。
后来我俩的拥抱是怎么停下的我忘了,我是怎么做完教室清洁的我也忘了。
只记得那天晚上他牵着我手回寝室,他的手温暖,稳稳地攥着我,一直走到寝室大门才放开。
翌日早上我醒来,第一件事就是检查手上的戒指。
它还有恃无恐地戴在我手上。
作者有话要说: 陈学凯你真是我的大哥。
☆、第十五章 明知你要走
在喜欢上陈学凯之前,我不知道自己喜欢男人。在喜欢上他之后,我不知道我还会不会喜欢男人。毕竟谁也不知道一生之中会爱上几个人,会爱得多深,会记多久。
有一段时间我会把郑辰逸错看成陈学凯,有时候想叫郑辰逸却会喊成陈学凯的名字,这是在二十年后我都还在犯的错误。
到现在我并不想去考虑到底我更爱谁一些,因为陈学凯再也不会出现在我的生命中。
如果他又出现,我是说如果……算了,没那种如果。
我无法在他和现在的爱人之中做出选择,更不想去选择。
我跟他告白之后,我们的日常比往常更轻松了。
我几乎能看懂他眼神所说的话。
他如果一直盯着我,在我看他的时候勾起嘴角微微一笑的话,那就说明他想我吻他。他如果牵我的手,把我手拿到眼前看看那戒指,那就说明他只想我把他牵得更紧。他如果来问罗喻题,并且一直心不在焉,那就说明他想跟我说说话,聊些有的没的。
那个星期他最后一次周末留校,我和他一起留校。
那是我第一次放弃回家的机会。
母亲电话里问我为什么不回家,我说很重要的朋友要走了,就是那个很好的哥们。
周五的晚上,教室里只有几个人。我坐到后排陈学凯旁边,其余还有几个同学聚在一起聊天。
他在桌下牵我的手,戒指蹭到我手上,却带来一种无比心安的感觉。
我一只手被他牵着,一只手想做作业,但只剩下左手。
“我要做作业。”我说道。
“你下午都做得差不多了,只剩一个周记明天再写吧。”他拉着我手不放,手指扣进我指间。
“明天去哪里?”我问他。
“我去上课。”他说的是街舞。
“嗯。”我点点头,“我能去吗?”
“嗯。”他把我手放到自己腿上,像抱着玩具一样。
“那你让我今天把作业写完。”我说着要把手抽回来。
他死死攥住,“明天过了还有周天。”
“周天下午就要交作业了。”我担心道。
他还是不肯松手,“你念我写。”说着把笔拿起,把我空白的周记本夺过去。
我无奈答应了。
“前天那些人是你叫的?”我突然想起。
“嗯。”他仿佛不太情愿回答这个问题,轻轻点头。
“为什么要找人打他们?”我问道。
“打了他们他们就不敢再来找你麻烦。”他说着,靠到桌沿,手里的笔轻轻转动。
“你怎么知道他们要找我麻烦?”我问他。
“你发小说的。”他表情不耐烦,道,“你到底写不写周记啊?”
“写写写。”我讨好道。
“第一排,正楷,居中。”我笑着下达命令,“题目:致我远行的朋友。”
“要求多。”他笑道,但还是顺从我,一笔一划在本子上写得认真。在我记忆中他就没做过作业,这次终于正儿八经拿起笔了,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