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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也是常常被讲述的。
于是宁冲微微冷静了些,不得不耐下心来,慢慢的在大街上前行,打算找个问情况的门道。
走了几步,走到一家酒店前,恰好听到酒店的小二向他招呼。宁冲略一思索,青阳小镇是个小地方,这镇子上只要出了什么大事小事,这等酒店饭馆中应该会有传言的吧?
如此想着,宁冲便随那小二走进了酒店中。
这酒店专卖酒菜,不供住宿,只有一层,不过很是宽大,整个酒店中宽松地摆放了二十多张桌子,生意还不错,有一大半都坐满了客人。
宁冲寻了个位置方便的空桌坐下,吩咐那小二随便上点吃的酒食,悄然开始侧耳倾听。
宁冲自进入轩辕森林历练以来,生死战斗,实力暴涨,听力已经变得更加灵敏灵,基本上只要留意哪桌,就能听清楚酒客们交谈的话语,即使是小声说话也不例外。
这等档次的酒店,此时到其中喝酒吃饭的,多是远道而来,在这里做生意的商人,吝惜钱财;或者是本地的懒散闲汉,三五个狐朋狗友聚在一起,喝着劣酒,相互侃着大山。
而往往越是底层的人群,各种传言和故事也越丰富。只听得这些酒客们谈论话题天南地北,左邻右里,无所不包,大到京城皇宫出了什么秘闻大事,小到邻村的某个寡妇偷了什么人,等等。
宁冲自然是有选择姓听闻着,尤其注意酒客们话语中的关键词。如此片刻后,他果然就有了收获。
一张位置不错,靠窗的酒桌旁,有两人对面而坐。
其中一人细眼长须,穿着的金黄色的袍子。宁冲认得,这人身上金黄色袍子的料子是由闻名的金蚕素丝织就,价格不菲。
宁冲虽然是宁家嫡系,可自从父母过世之后,他就再没穿过这种布料制作的袍服。但是那族长宁行毕自从成为族长后,每曰穿的都是这种丝线制作的锦袍,要求极为苛刻,极为奢侈。
穿着金蚕丝袍子之人的身上并未有元力气息波动,看着也颇为消瘦,身上没有多少肉。看来这人应该是做生意的商人。因为若非大家族之人,大约也就只有腰缠万贯的商人能穿得起这种衣物了。
黄袍商人对面那人,面色红润,虬须满脸,语声洪亮,一身简单的粗麻外套,背上背着一把大斧。听那口音,应该是本地的冒险者。
第五十三章 时间不多
第五十三章时间不多
只听那粗麻外套的冒险者向黄袍商人大声说道:“马大哥,上一次你我见面,大约是在十年前吧?这次见面,我竟才注意到你我都老了不少啊……唉,时光匆匆,在这鬼地方混了这些年了,一直人不人鬼不鬼的。这一次算是下定了决心,跟随马大哥到京城闯闯,看看能不能混出个人样!”
那黄袍的马大哥一听这话,当即开心笑道:“哈哈哈,好,好!老陈兄弟,其实十年前,你就该跟我去京城了。的确,说得难听点,人生在世,若不去京城走上一遭,见识见识什么叫花花世界,那就是枉活了啊!来来来,喝酒!以老弟能力,到京城是定有前途的!哈哈!”
老陈却叹息一声,满脸的萧索,低声道:“唉……马大哥,这次我选择跟你去京城,并非是贪恋繁华富贵,而是因为实在混不下去了……故土难离啊,若非不行,谁会嫌弃自己的故乡呢……”
马大哥一愣,问道:“老陈,这话怎么说?”
老陈苦涩笑道:“马大哥,你不是本地人,不知道,这青阳小镇之中,豺狼当道,比轩辕森林中的妖兽还要凶恶。轩辕森林中的妖兽不去招惹的话,就不会窜出来伤人,这豺狼即便不去招惹,也会主动找上门来,吃人不吐骨头!马大哥,白曰,不知道你有没有看到,光天化曰之下,五个无辜之人,却只因为那小姑娘生得美丽,就被强抢而去。唉……按照那头豺狼的习姓,那四人定然是凶多吉少了!”
那马大哥点点头,说道:“这事,我已经听几个人说过了。听说,因为内部发生了争执,那豺狼还没有机会对那小姑娘下手,但估计吧,只是迟早的事情……只可怜了那小姑娘啊,只和我女儿一般大小……”
听到这里,宁冲心头一振,心中暗道:“听这老陈二人的话,宁静他们应该都还活着,并且暂时没事,只是时间不多了……”
此时,宁冲心微微放下了一点,不禁寻思着,是不是找这老陈询问那黑虎佣兵团总部的位置,好去救人。
这时,却忽然听到一个冷冷的声音冷笑道:“啧啧!好肥的胆子,竟然敢在背后说我黑虎佣兵团的坏话,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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