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嘛,你们也看到了,咳咳,可惜啊可惜,可惜我再也不能用他了。”
“为什么?”格里维不解的问道。
那老头把眼一瞪,怒视着格里维,恨声说道:“没看到我快要死了吗?”
一句话登时将格里维噎了个半死,格里维心说:“快死的人了,火气还这么大,倒也少见!”
“这只蟠龙笔是我好不容易偷。。。啊,不,好不容易拿来的,我死之后你要送给我孙女。”老头连笔带盒子都推到了格里维面前,突然伸出一根短指指着格里维的鼻子,警告道,“记住,你可不许贪污。哼,你不是魔法师,这笔你就算拿了也用不了,送人也没用,除了那几个老头子,就我孙女能用。对了,让你替我办这么一件大事,总得有点酬劳才行,我这里有个空间戒指,这空间戒指里有数不清金币、钻石、宝石什么的,这些东西送你一半好了。对了,你可要记住,别的东西一样也不许拿,那都是我孙女的。”
说着,他又从大拇指上使劲退下一个硕大的戒指来,那戒指黑乎乎的,不知什么东西制成,看上去像个老古董,而且那圈又特别大,他别的手指根本戴不下,塞到大拇指里也松的很,随时都会掉下来。
说实在,戴戒指一般都是为了美丽,哪像他这个,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他拿着那个戒指不断摩挲着,格里维看他那样子十分不舍,不由的说道:“老伯,既然这东西这么珍贵,你还是自己留着吧?”
“啪”,格里维脸上重重挨了一耳光,那老头气的胡子都翘了起来,愤怒的说道:“你嫌我死的不够快,对吧?我他妈的还能活,这么珍贵的东西还会给你这小东西?这可是我二十年前从那个第一代魔法长老墓里挖出来的,它虽然比不上那几件远古流传下来的神器,却也差不了多少。对了,你可别占为已有,这也是我孙女的。”
“对了,我死之后就把这葬在这里就行,我喜欢这冰谷的气候,跟我刚开始学习魔法的那冰室一样。”说完这些,他整了整衣襟,向后躺了躺闭了眼睛。
格里维一手拿着金盒子,一手拿着那个硕大的黑乎乎的戒指,看着脸色除了有点苍白,还显的比较安详的老头,突然想起一件事来,急忙使劲推了推他:“喂,老伯,你孙女在哪住,叫什么名字?”
老头的眼倏的睁开了,急急的说道:“她叫露丝,住在加里西亚首府雅克魔法路七十二号。要去就快去,封住那些长老的魔法四十八小时后就失效了。”
说完,他又闭上了眼睛,这一次无论格里维再怎么推他,他都不再动弹了。
有些人相聚了一生,也不会有什么感觉,有些人相聚只是短短的一瞬,却如老朋友一般,格里维对这老头就有这种感觉,虽然这老头年纪不知道比格里维大了几倍,但格里维却从来没有感到他老来,就好象是并肩作战的战友,又好象是一位亲切却又幽默的大哥。
“兰斯?伯顿之墓”,一片小小的刮平的木片就算是纵横大陆第一魔导师的墓碑,除了这几个字写的还算可以,做为王子写一手好字也是自小必备的功课之一。
至于墓穴就在兰斯伯顿最后躺着的这个地方,这里非常偏僻,如果不细找,根本不会被人发现,再说这常年冰封的冰谷,滴水成冰,普通人根本进不来。
实际上,就算是身为七级剑士的格里维都差一点没有走的出去,最后还是多亏了芙蕾雅的女神赐福。
而芙蕾雅则非常奇怪的好似根本没受这严寒多大的影响,有时候不得不信奉神灵。
当芙蕾雅扶着格里维踉踉跄跄走出这银色冰的世界的时候,一片翠绿猛然出现在眼前,就如跋涉沙漠的人突然见到河流一样,欢喜的想要流下泪来。
第三十六章 露丝
更新时间2011…1…10 18:57:43 字数:6808
加里西亚国土面积很小,平原就更少,首府雅克就是位于阿尔卑斯山下最大的一块谷地平原中,一半的人口全部集中在雅克。
因此,雅克反而成了这个大陆上人口最多的城市,是唯一一个人口超过五百万的大型城市,而排名其后的莱茵城人口为四百六十万,黎留塞人口为四百三十万,洛林为三百八十万。
这只是常住人口,实质上如果统计上流动人口,比这还要多的多。
雅克与阿斯兰和洛林等城市截然不同,首先最为明显的一点是它竟然没有城墙,连个篱笆都没有。因为它处于平原上,因此可以说随处都是进入雅克的道路,这一点令研究了无数攻城战的格里维诧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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