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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倒入塑料袋内,“这些肥肠是从小芳身上弄出来的,经过我的精心烹饪,味道非常好,因为你们是熟客我才送上来,否则的话我会留着自己吃。”
“小芳就是你雇用的小工吗?”丁能问。
“是啊,那孩子长得挺结实,膀粗腰圆的,我觉得一定味道不错,就把她先奸后杀了。”店主说。
大帅再也无法忍受,站起来朝店主大喊:“为什么杀人?难道你就不怕被枪毙吗?”
“我老婆让这样做的,后来我发现人肉真的很好吃。”店主显得很无辜,似乎觉得这是天经地义之事,完全不值得大惊小怪。
“你老婆几个月前就已经死掉,五天前从河里捞出来遗体,警局会通告你去认尸。”丁能说。
“你胡说,我老婆没死,她上个月回来了,还叫我和小兰跟她到另一边过好日子。她说那里不会被罚款,不用交保护费和各种税,像天堂一样好,什么都不用愁。”店主说。
一不小心,店主手里的碗掉到地上,碎成几片,其中所盛的内容泼撒开,除面条之外还有两根手指,一只耳朵以及一团缠绕在一起的长头发。
店主慢慢蹲下,从地上捡起东西吃,一副非常爱惜食物的样子。
“我不知道你现在是人还是鬼,反正你和小兰看着都很不对劲,无论如何,希望你们能够赶快恢复正常状态,像从前一样好好过日子。”丁能诚恳地说。
“这不挺好的吗?我活到三十四岁,从来没像现在这样幸福过。”店主蹲在地上,抬起头朝上看,呆滞的脸上掠过一丝歪曲的微笑,嘴里叼着一只人耳朵。
“你和小兰应该赶紧去医院做个检查,或许已经患了某种怪异的病,只是自己没有察觉。”丁能说。
“切,你才病呢。”店主吞下了耳朵,从地上捡起一只手指塞到嘴里。
与缓慢的肢体行为相比,他吃东西的动作却非常之快,就像饥饿的猪一样。
“你像目前这样子有多久?”丁能问。
“一个月了吧,自从老婆回来之后,一下子所有的烦恼全没了,每天都挺快活。下星期我就把店搬到黄泥巷去,到时候别忘了照顾我的生意啊。”话说完,店主低头打了一个响亮的喷嚏。
一些东西从店主口中喷射出来,撒到丁能的鞋子上。
低头一看,丁能惊讶地发现,十多只肥胖的白色小虫正在自己脚面上蠕动。
逃走
丁能把自己的脚伸在地面上磕了几下,弄掉脏东西,这情景令他最后一丝耐心也完全消失,他把猛男从桌子底下揪出来,挥手示意大帅赶紧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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