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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佩剑,气质与这群粗陋汉子格格不入。他仰头望着旁侧高峻险陡的山峰,目光一落,扫了一眼满地坠石,阴沉的脸露出一丝笑意,点点头道:“以乱石伏击车马,造成意外事故模样,无懈可击。也只有熟知此处地势的贤仲昆,才能办到,剧辛此番未找错人。”
矮壮汉子不无自得一笑,正待说话,却见一个右腮有撮黑毛的汉子,急匆匆走来,面色难看地禀告:“御手、侍从都在,唯独少了一人,有足印显示往北而去……正主跑了。”
矮壮汉子笑容僵住。
剧辛握剑柄的手一紧,森然逼视那矮壮头目:“焦孟,你要兵器我给了,要钱谷我也给了,只要求你将此事办得妥妥贴贴——这就是你所谓的干净利索么?”
矮壮头目呼哧哧喘着粗气,脸色铁青,双目鼓出对十余手下怒吼:“给我搜!给我找!踏遍陀螺山也要给我挖出来——”
第二章 【有缘相逢】
张放摆脱那群豺狼后,一口气跑出五百米,钻进路边一片树林,扶着一棵大树直喘气,然后按住肋间,贴着树干,慢慢滑坐在地。两只脚掌传来阵阵刺痛,提示他现在还光着脚。
这具身体的原主人本是有鞋子的,张放在上坡时就曾捡拾到一只,当他看到那只鞋时,就明白为什么会光着脚了——那是一只木屐。
可惜无论如何都找不到另一只,多半被埋在乱石堆下了。只有一只鞋,而且还是底子很厚的木屐,穿在脚上怎么逃?所以张放干脆把这木屐也扔了。光着脚在崎岖山路这么一阵狂奔,皮破出血再正常不过。
张放跷起脚,白里透红的脚掌,看来“自己”出身还真不错,这脚掌保养得比现代那具身体的手掌都好。不过,这对走山路可没有什么帮助。当然,这小事难不住他,用剑割下两幅衣裳下摆,将脚掌缠绕包裹起来,做成一双“布鞋”。试着走几步,倒挺管用。
望着莽莽群山,以及天空那逐渐西沉的太阳,张放知道,当务之急,就是寻找有人烟的地方,否则一旦入夜,饥寒交迫、餐风宿露不说,那群豺狼是否吃饱还是个未知数……
要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寻找人烟之处,没头没脑瞎转是行不通的,必须有一个切实可行的方法。前世是驴友,有过不少野外生活经历的张放,自然知道从哪里下手:先寻找水源,然后溯流上下搜寻,是目前唯一可行的方案。
张放相信,能有马车通行的道路,纵是大山深处,也一定会有人家,而且绝不会太远。
当他走出树林,爬上一座山峰,再沿着一条明显是人踩出的小径,绕着山体三转两转之后,隐隐有潺潺水声入耳。张放一喜,加快脚步,穿过一片野杏林,一座高耸入云的山峰出现在眼前,其形酷似一尊面东而坐的巨佛。令人绝倒的是,在巨佛的“两腿”正裆处,一条瀑布飞流直下,注入清潭。泉水穿行于乱石间,汇聚成溪,沿着平缓的地势,奔流而下。
河流两岸,可见一片高低不平的田垅。而在小溪的南侧,沿山势错落有致分布着数十间茅屋,篱笆内外,隐见人影,更有犬吠声声……张放悬在心头一块石头终于落地,见到同类的感觉,真好!哪怕隔了上千年。
溪水很清澈,清澈得令嗓子冒烟的人完全无法抵抗。
噗!张放一头扎进溪流中,水面咕嘟咕嘟地冒着气泡。十几秒后,张放酣畅淋漓地仰起脑袋,左右甩动,水珠四溅。
清咧甘甜,这才是真正的农夫山泉。
张放抹了把脸,双手合成碗状,掬水痛快饮了几口,舒坦地长吁口气。倏地,他的动作僵住,眼睛慢慢瞠大——水面倒映着一张清晰而完整的面庞:头发乌亮、额覆刘海、轮廓秀气、眉毛修密、双瞳清亮、鼻若胆悬、唇若涂丹……这张面孔,俊美得不像男孩,该不会是……
张放冷汗刷地淌下,猛地站起,撩起袍子伸手在胯间一摸——感谢上天!带把的!而且那话儿还不小。从光溜的手感判断,这躯体不会超过十三岁。
能重回十三岁,对于前世已过而立之年的张放而言,本是天大之喜,可是以如此少年之躯,流落到这古代深山老林里,这样真的好么?
张放发了一会呆,突然浑身汗毛炸起,倏地蹲伏,抓起脚旁长剑,铮地拔剑出鞘,火速转身——
“啊!”十多步外,正悄悄接近的三个人,被张放突如其来的举动吓得失惊后退,其中一人更是失声尖叫。
这是三个十来岁的少年,灰布裹头,上身是灰白色的麻布窄袖短衣,下身同色裤子,打绑腿,衣裤裰满补丁。三人差不多高矮,面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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