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第1/4 页)
获悉噩耗的殷之纯中断演出,匆匆赶至医院,走进了停尸房——尸体的面孔像只被捅烂的蜂窝,早已面目全非。半张着嘴,似乎正向那些冷漠的同伴发出最后的求救。嘴里的牙齿几乎统统掉光,一颗一颗卡在喉咙之中。谁也辨别不出这具惨不忍睹的尸首就是原来那个清俊文气前途无量的警察。
观者无不唏嘘,因为这实在是个太过令人恻惋的场面。那个早已是万人偶像的漂亮男人俯□,饱含深情地低头吻了吻尸体露出大半块龈肉的嘴唇——如果那还能称之为,嘴唇。
※ ※ ※
“我对此深表遗憾,”听到这里的谢罗彬耸了耸肩,轻描淡写地说,“然后他就变成现在这样,和尸床上的人偶一般冷血残酷?”
“那倒不是,夏左泉活着的时候,他就是个不折不扣的王八蛋!”郝透提及那段过往,没表现出一点“圣母弱受”的恻隐之心,反倒显出了完全相反的义愤填膺——夏左泉枉死街头已成注定,可这个混蛋居然又搭进去一个被吃干抹净然后扫地出门的殉难者!
郝透喜欢同性,而这个美丽得能令女人也汗颜的男人似乎对他也颇有好感,彼此间的关系开展得理所应当。但被好事的小报记者拍下了二人亲昵的照片前来敲诈,娱乐公司的老板毫不犹豫地决定捧一个弃一个,将他们所在的偶像组合强行解散——结果就是一拍两散后郝透星途不顺,而殷之纯则彻底红得都快烂了。
可恨的是,这男人的态度比六月的天气更变幻莫测。当郝透示意可以不为人知地继续二人的关系时,殷之纯勾出一个冷笑说,作为一条丧家之犬,你凭什么还来乞求我的爱情?
“难以想象当时的殷之纯是如何以超乎人类的毅力,抑止自己不掉出一滴眼泪。他从那堆砸得稀烂的脸上捡起一块骨头,我记得……应该是头骨。”男孩从兀自愤怒的状态中平复过来,继续说道,“他找了一条细致的铂金链子,将那块头骨挂在了脖子上,再未离身。”
“呃……还真是感天动地。”
“他甚至为夏左泉写了一首歌。如果你看过他的演唱会,你就会发现他的一个习惯动作——每次他在演唱会上唱起这首歌,总是朝天空作出一个‘飞吻’的手势,一双眼眸仿似充盈泪光。对了,那首歌你听过吗?穿过头骨抚摸你。”接着郝透自说自话地唱了起来,待那千奇百怪的音调一刹放开,谢罗彬赶忙走上前搂住恋人的脖子说,“Wow!亲爱的,我们说重点就好。”
这家伙一唱歌,死了多久的鬼魂都能被吓得还阳。
“干嘛。”郝透闷闷地小声嘀咕,“这首歌真的挺不错的。”
虱子不断繁殖,候鸟迁徙不了;
乌鸦盘旋不散,叼着半截指头;
久未分娩的黎明,指向通往祭坛的路;
黑丝绒礼服爬出一只昆虫,
吊唁死亡的光荣。
日夜祈祷你在天国安好,
安好,我的恋人。
杀死一只麋鹿,划开她的咽喉;
秃鹫展翼而来,摒除腐烂的瘿瘤;
披头散发的寡妇,手握弑父的匕首;
石蜡和珐琅封存你的笑靥,
连同白垩苍老的手。
日夜祈祷你在天国安好,
安好,我的恋人。
安好,我的恋人。
作者有话要说:附录:(这首诗作者非常喜欢,文中的翻译是作者自译的,通常版本如下——)
《在你还没有消失》——魏尔伦 (法国)
在你还没有消失,苍白黯淡的晨星,鹌鹑千只唱了,唱在百里香的花丛。
转向诗人吧,他的眼里充满着爱情;云雀啊,云雀和晨曦一起飞向苍穹。
转动你的目光吧,曙光把它溶入蓝天,多么愉快啊!倘佯在这飘香的麦田!
然后,请点亮我的思想,那边,远远地,远远地呦,-露珠晶亮喜悦地闪在草尖。
甜蜜的梦里,激动着我那还在恬睡的爱人…… 快,快起来吧,看那金红的朝阳升腾!
☆、8、好似一尊炮(3)
二人一言一语的交谈间,门铃不合时宜地惊叫起来。
进门的男人少了一块鼻子的脸显得丑陋而可怖。程子华,这个家伙现在给人的感觉是迟早会拿刀子割开自己的咽喉。目如死灰,看见为自己开门的郝透,积郁的面容上僵硬地呈现一个问候的笑容。就像一只肮脏的手,从他身后的阴影里缓慢伸出,拧起他的嘴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