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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绵雨中,千寻回过神来,对司机说:“不好意思,耽误了你的时间,我付你双倍车费。”然后,向裴予陌伸出手掌:“请你借一百元钱给我。”
他定定地看了她几秒,紧抿的双唇动了动,似在犹豫,还是将钱包掏了出来。
千寻付钱给司机后,转身欲走,僵立在雨中的裴予陌叫住她:“千寻,我……”
“放心,这一百元钱我很快会还你的!”她淡淡地答道,一口气冲进了季宅大门。
并不是真的没事。
千寻回到自己的卧房,关上门,换下身上的湿衣服后,发现手指伤得不轻,整个指甲变得乌青,伤口肿得老高,渗出殷红的血丝。
云南白药或者碘酒放哪里了?她正翻箱倒柜地找药,门上突然传来剥琢之声。
“哪位?”其实明知故问,整个季宅此刻只有他们两个。
“是我。”他声音低沉而富有磁性,和7年前相比一点都没变,“楼下有你的电话!”
千寻不疑有诈,走过去把门打开:“是谁找我?”
“我找你。”裴予陌说,从裤兜里掏出一个瓶子,把她受伤的手指拽了过来,“你忍一下!”
“什么?”她愣了愣,随即明白过来,本能地就要抽回手指。
“别动!”他将瓶子里的液体倒在她的手指上,“会有一点点疼。”
何止一点点?这猝不及防的动作,让千寻疼得叫了出来:“唔,好疼!”
“忍一下,就没事了。”他边说,边将她的手指放到唇边,小心翼翼地吹。温热潮湿的气息,轻轻吹拂到手指上,有一点痒,更多的是暧昧。
雨一直在下,而且越下越大,打在落地窗上,发出沉闷的声响。
室内光线很暗。借着窗外微薄的天光,千寻看到裴予陌低垂着头,发梢上湿答答地滴着水,浅灰色的西装也被雨水浸成深灰。原来,他刚才到外面买药,没有带伞,连衣服都淋湿了。
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千寻想到他寄给自己的小说《呼啸山庄》,还有里面夹着的那幅画,心猛烈地震颤了一下。
她急忙抽出自己的手指,一脸戒备地望着他。
裴予陌来不及阻止她的动作,一只手还保持着刚才握她手指的姿势,只是突然失去温度,整个手指都僵在半空。
“药上好了吧?”千寻往后退了几步。
“嗯。”他不动声色地说,把瓶子放回口袋里,然后,慢慢地抬起头,注视着面前的女孩。
不,她已经不是小女孩了。7年的时间,她完全脱去青涩,变得那样动人心魄的美丽,美得让人心痛。
他在看到她的第一眼,心中便有怦然的情动。她长发漆黑如瀑,肤色苍白,因为早熟和过于聪慧而显得冷漠理智,镇定自若,一双秋水似的眼眸,沉静冰凉。而他却知道,里面隐藏着秋阳的炙烈,足以让人燃烧的热情。她又是那样的纤瘦,让人忍不住想靠近,然后用一生一世去守护。
可是,他已经没有资格。在他10岁那年,就永远失去了爱的资格。
他不需要爱情,爱情在他眼中,只是一把杀人不见血的刀。
所以,他只能选择疏离。
许久,裴予陌恢复了以往的阴郁,好像刚才发生的只是一场幻觉。
他一句话不说,迳直推开卧房的门,走了出去。
静寂的室内,千寻低头瞅着自己刚被上药的手指。伤口依然在一紧一舒地胀痛。
雨声萧索。
天色,完全暗了下来。
十五 传奇(1)
裴予陌和季滟的婚期定在“十一”国庆期间。
唯一的俞家千金即将出嫁,新郎又是青梅竹马,这件事在N城传为佳话,而裴予陌更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
在坊间流传的版本中,裴予陌本身就是一篇传奇。童年遭受父母双亡的噩运,住在远房表姨家,由俞梦瑶抚养长大。高中毕业被送到美国去念书,25岁念完MBA归国,直接投身家族事业,参与俞氏集团管理。虽然目前尚是一个部门主管,但他勇于进取、创意层出,加之相貌英俊,谈吐高雅,很快成为企业高层刮目相看的人才。
相比之下,季滟则要逊色得多。在美国几年也混?个学位回来,但实在技无所长,被父母安插在俞氏集团下面的分公司任职,却整日无所事事,挂个虚名,领一份薪水而已。
不过,俞氏财大气粗、富甲一方,也不用她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