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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巴张得能塞进去一个电灯泡,我笑她表情太浮夸,她说她长这么大,连带上小学作业不知道有没有写过这么多的字。
她问我写作是不是我的爱好,我想了一会,告诉她:“以前是。”
我觉得,再喜欢的事情一旦变成工作就会失去它的魅力,就像再喜欢听的歌曲,一旦变成闹铃声很快就会听吐了是一个道理。
小时候,每次我爸出差给我带的礼物基本上都是书,各式各样的书,《世界鬼故事全集》、《名人名言》、《安徒生童话》。。。我小小的书柜在我初中的时候就已经摆不下了,而我本身也很喜欢阅读,漫画,小说,各种书都爱看,直到17岁时终于有了写的冲动。
从来没想过文字可以为我带来经济效益,以前我只是把它视为爱好而已,有一次,我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把自己的短篇小说寄去了一个杂志投稿地址,没想到半个月后真的有编辑跟我联系,当我去邮局领到第一笔稿费的时候,高兴的快要飞起来。
那时候我二十岁,我把有自己文章的那一期杂志买了十本,到处拿给朋友看,从她们羡慕的眼神里,我体会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成就感和荣誉感,我感到无比的自豪。
可等我在公司上了五年班之后,文字再也不能产生任何的惊喜和快感,我唯一的爱好就这样被生活毁成了渣渣。
我问小云要不要看看我写的内容,她吓得花容失色赶紧摇手说:“不要不要,我可不想看。”
“还有最后一章,不过改写的都写差不多了,看来我要自己编一些了。”想到这里我有些郁闷,我现在真的挺怕些没有素材去写东西,全凭想象力真的很累。
“要不,我再给你说个人?他算是我最近一次恋爱对象。”小云掐灭香烟,把胳膊搭在我的腿上“哎,你又看我眼。。”
“没有哦,你跟我说话,我不就自然看了你一眼嘛。。”我赶紧把眼睛从她脸上离开,拜托,我不过是本能的对视了而已。
半分钟后,我把吃饭的家伙拿了出来,摆在她面前,她哈哈一笑,清了清嗓子开始说起来。
在潇洒派大概又做了半年,我发现那里的女孩好多都不干了,打听一下才知道最近开了很多新场子,档次比潇洒派高,小费也很高。
在几个姐妹以身作则的带领下,我也跳槽到了当时新开的而且生意最火的“天宫”,其实对我来说,在哪里做都一样,不过是换个场所重操旧业而已,别的都是假的,生意好,才是真的好。
相比“潇洒派”而言;“天宫”真的十分高大尚,无论是外部装潢海还是内部的设计,都让人眼花缭乱,仿佛真的上了天堂一般。
琉璃色的墙壁上挂满了各种抽象画,颜色极其绚丽,金黄色的大理石地面中间铺了一层质感厚重的大圆毯,巨大的环形楼梯像一条巨龙盘旋在大厅的中间,一进门笔直地站着两排“咨客”,各个美艳动人,身材高挑,毫不夸张的说,那美的都能参加选美比赛了。
她们清一色的抹胸长尾裙,走起路来一摇一摆的,很容易就把人给晃晕了。
才去的时候,我压力还真有些大,心说连咨客都长这样,那“公主”还不各个仙女级别啊,默默地稳住情绪,跟几个原本在潇洒派认识的姐妹走进了新的战斗场所,直接入到她们组里。
上了几天班,我也很快适应了那里的环境,“天宫”的小费确实很高,比“潇洒派”多了三分之一,这场子的“档次”一高,连我们的身价都抬上来了。
自从来到“天宫”我再也不跟客人出去,这是我给自己定的底线,小峰的事虽然已经过去,但或多或少留下了点阴影,最关键的是,我不想再那样对待自己的身体,上个平班,其实收入也算不错了。
我已经做了打算,再干两年存些钱,回省城开个服装店,和丹丹一样从此隐姓埋名,断了这边所有联系,从此再没人知道我的底细,昂首挺胸地做个正常人。
因为不愿意出台,我的工作有了很大的限制,领班只能带我进那些喝酒的包厢,所以喝到吐对我来说家常便饭,有时连胆汁儿都能吐出来。
我记得,有一次包厢里的人全走了,剩我一个人抱着垃圾桶吐的昏天暗地,根本停不下来,三个男人只找了我一个“公主”,以三对一的姿态跟我玩筛子,最后自然是我惨败,我喝了三份的酒,却只赚了一份的钱,他们临走时看我喝的烂醉,非常得意,笑的很欢快,像是得了什么大便宜,如果诅咒对人真的会有杀伤力,我相信他们回家以后肯定会报警,因为一个活口都没有,全被我咒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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