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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的直觉:这个脸色难看,双目充血、眼球微微凸起、一脸饥渴,盯着自己的男人,嘴里说“需要”时,他似乎需要的不是自己手中的水。
而是……另外的东西。
就像被梦魇住一样,一瞬间,宝芙被自己从那男人眼中看出的意图嚇呆了。
不知道为什么,此刻她的身体,竟然一动也不能动。好像被什么看不见的东西捆缚住。
而且,她的喉咙里发不出任何声音。
墙上的大钟正在报时,闭馆的时间就要到了。人们脚步匆匆,没有谁注意到,宝芙和这个古怪的男人。
即使他们的目光偶尔飘过来,也说不定会把他们当作一对父女。
眼睁睁的,宝芙看着那个可怕的男人,向她靠近。他伸出一只枯瘦的,蜷曲的手,想要触碰她。
就在那只令人作呕的手,要抓住她的时候,男人突然停止了。
他脸上露出犹豫和挣扎的表情。大概过了几秒钟,突然,他扭头望着独孤明的那幅画——“失去”,像一条听到主人召唤的狗。
接下来,他的五指,毫不犹豫,利刃一样,插入自己的胸膛。
比宝石还耀目的血,飞溅四射。
宝芙眨了眨眼睛,凝视着那幅画。画面上金色的夕阳,像是浸透了鲜血,在那一霎变成猩红。
那片红色,雾一般弥漫开,将一切吞噬。
第一夜 ①篇 苏醒
我爱我生命的黑暗时分,
我的感官向它逐渐深入。
摘自赖纳·马里亚·里尔克《关于僧侣的生活4》
汝等不可背离血之父。汝等不可逆血之尊卑。汝等不可玷污血之纯。汝等不可绝杀非我族类。凡悖乱血之戒律者,汝等可灭。
血之戒律——亡魂族
他睁开眼,看着镜中的怪物。
双眸充满无法餍足的欲望,变成深红色。皮肤过于苍白,五官扭曲,表情残忍冷酷。吸饱了新鲜的热血,嘴唇肿胀。还有那一对无坚不摧,用来刺破猎物表皮,和表皮下跳动血脉的尖锐獠牙。
“丑陋、令人憎恨的脸。”
猩红色的唇,向上一弯,喉咙里发出低沉嘶哑的咆哮。
他撒开手,怀抱中的女人,无声无息坠落在纯白羊毛地毯上,散开的黑发,恰好遮住她的脸。
紫色晚礼服,包裹着曼妙曲线,看得出来,她是个性感尤物,在生前。
进食时,透过她的血,不可避免,他看到她的人生,就像是被迫读一本狗血小说。
这个今夜为他献出生命的可怜女人,是个出身贫寒的拜金女郎,受母亲影响,她从五岁开始,生存的唯一意义,就是与别人攀比。
她为了名牌服饰、昂贵珠宝、高级跑车……跻身上流社会而蝇营狗苟,却不知道自己真正需要什么。她对待男人的态度,和男人对待她的态度同样卑鄙,她视他们为提款机,他们将她当成自动充气人偶。
有一天,她误以为她爱上了一个男人,于是她买凶制造车祸,杀掉情人的妻子和孩子。这么做,并非是为了独占情人,只是为了报复,更准确的说,是为了发泄。
太久没有吸血,使他浑身上下,每一个细胞都如饥似渴,但这并不是他最终夺取她生命的原因。
他只是觉得,所有的过错,在死亡面前,都会消失。
她应该感激他心怀仁慈,赐她如此甜蜜的消逝方式,在她人生的最后一刻,她都没有丝毫痛苦。
他用自己的力量,消除了她所有的烦恼,包括她良心上的愧疚,他甚至让她的脑中产生幻觉,她重回五岁之前,变成一个无忧无虑,在公园里荡秋千的小女孩。
那是她一生仅有的快乐记忆。
紫色晚礼服下,灵魂已经离开的躯体,在瞬间发黑,枯槁朽坏,化成一小堆灰烬。
除了他,再也不会有人知道,她短暂的人生旅途中,最后一秒的快乐是什么。
“我睡了多久?”
他平静下来,眼睛的颜色,由红转黑,肌肤和五官也恢复如常人。
“五百年。”
房间里光线昏暗,巨大自鸣钟的阴影中,一个男子回答。
他慵懒的陷坐在雪豹皮的沙发中,好像很少见到阳光,脸色呈现一种病态的苍白,精致的五官令女人都会羡慕,戴着水晶无框眼镜,穿一身质地考究的复古式白色晚礼服,长长的黑发,柔顺的披垂在肩头。
这温文儒雅的美男子,就是这栋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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